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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传统的加拿大亲属团聚类别已经发生了变化,在要求上较之以往更加严格。父母/祖父母的团聚已被暂停变为“超级签证”。同时,从今年起,加拿大政府对于夫妻团聚类别增加了获得移民签证后的两年“试用期”。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的团聚基本上没有难点,而且会非常快获得审批。在申请探亲签证时,申请人必须使签证官员相信在旅游探亲结束后将返回中国。) {7 a& d4 `+ o) g" _
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团聚容易
0 N$ r; ]9 s$ J传统的加拿大亲属团聚类别,第一种是家属团聚类别(FC1),包括夫妻团聚、未成年子女(亲生)和父母团聚;第二种是父母/祖父母和子女(合法收养)/孙辈团聚类别。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父母/祖父母的团聚被暂停变为“超级签证”。5 j, q! Y+ Z' p
“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的团聚基本上没有难点,只要关系真实就可以申请,而且会非常快获得审批。”广州和中总经理刘丽花介绍说。9 U3 i; E& Y! E( E" @
申请加拿大亲属团聚的具体要求如下:
6 g3 Q* P8 T% X1 `' x6 c/ C( v: u1.申请人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或祖父母;2.加拿大的担保人能够提供证明,显示其家庭收入达到政府规定的最低水平线之上(按照家庭人数,相应有不同的额度),同时愿意以书面的形式声明愿意为申请人赴加提供经济上的支持;3.申请人已经购买了加拿大的医疗保险,保险期至少一年;4.申请人须完成体检。
0 \# Z5 z/ J/ _; w! ^: ]& t$ ?配偶移民新增两年“试用期”
! g1 p3 l' u6 N4 [- |夫妻团聚的政策从今年起也发生了变化。加拿大政府为了防止移民申请人滥用这个方式,增加了获得移民签证后的两年“试用期”。加移民部部长已宣布将就配偶移民提出修订,规定被担保入境的配偶必须与担保人一起生活两年,否则可被取消永久居民身份。在新提议的条例下,被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担保移民的配偶,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后,需要与担保人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下一起生活两年。
" N9 e+ b; S7 h5 w倘若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加拿大当局可撤销被担保人的永久居民身份、要求其离境,在某些情况下还可对其提出刑事控罪。对于合法的配偶关系,在两年期限过后,上述条件将不再适用。在上述两年期内,如果担保人死亡或被担保人遭受虐待或忽视,两年期可被豁免。这些规定适用于在提出申请时,结婚或同居关系少于两年、且尚未与担保人生育子女的申请人。0 i3 E8 v# v4 q, K& g
如果一切顺利,一般6~12个月就能取得签证。但是如果遇到婚姻真实性的背景调查,需要的时间可能就会超过一年。使馆审批时候非常注重婚姻的真实性。移民部有可能会进行“家访”,或者在面试的时候,提问私隐的问题,测试婚姻的真实程度。同时,在面试的时候,他们也可能一边打电话给担保的加拿大配偶,对照申请人和配偶对于问题的答案是否一致。) E3 M. s( a5 S" j
“超级签证”被拒主要因收入低
! @# N" C+ z3 J据加拿大移民部的统计显示,为加国居民或公民的父母或祖父母赴加旅游而制定的“超级签证”,推出至今约有近两成的拒签率。截至今年3月11日为止,移民部总共发出1492张超级签证,被拒388宗,9宗自行撤回申请;整体核准率为79%,被拒率为21%。3 S/ _. Z) \+ g8 Q
拒签原因有九成是申请担保父母及祖父母赴加团聚的子女或孙子女,达不到加国要求的最低收入标准。如申请人在加拿大的家庭只有一名成员,则需要有年收入22637元;一家有两人需要28182元,一家三个人则需有34646元的收入,否则将无缘为父母或祖父母申请超级签证。
H/ h/ u( a6 T0 @5 J其他被拒原因还有申请人无法提供与担保人关系证明、申请人没有提供医疗保险、被移民官认为不是真正来加旅游等等。而在这批拒签个案当中,没有人是因过不了体检关而遭拒绝。
6 [1 E& U8 o R0 S- b; A3 }; b$ h探亲签证时间可申请延长
! A1 F6 z) I1 \( O8 m# E, a. n在加拿大探亲居留时间为1个月至6个月不等,通常签证期为3个月。外国人持护照入境,就可提出延长探亲时间的要求,有时移民官会直接给入境人提供方便,允许其在加拿大境内停留6个月。申请停留6个月以上者需进行体检。申请人必须使签证官员相信,在旅游探亲结束后将返回中国。: Y2 i; N+ E+ O* W, V% h! y; Y+ l
张先生曾多次办理探亲签证,他告诉记者,赴加拿大探亲一般需要买双程机票。无论签证的有效期是1个月还是3个月,都可以办理签证延期手续。办理延期签证手续,须在签证期满前7天,亲自到移民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加的亲属应先向当地移民中心局提出请求,并履行担保手续。在加拿大攻读的博士研究生,家属申请探亲签证一般都能成功,这是因为博士在该国获得的资助较硕士要多和学习时间较长。/ C1 s( r2 I' W6 i
申请赴加探亲须向使馆递交的材料:(1)加拿大亲友的身份证件(如护照、身份证、出生证等)的复印件; (2)加拿大亲友的经济担保证书,这份证书必须是原件,且要经加拿大律师公证处公证,包括担保人的税单和近期(3~6个月)的银行存款月结单或工资单;(3)加拿大亲友与申请人之间关系的证明书;(4)加拿大亲友的邀请信;(5)申请人单位出具的申请人休假时间证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B0 R/ M/ A% J+ y" C) i
案例一:旅游探亲拒签 改办“超级签证”获批# L; ?& L* o% u; b H5 Y- u+ `0 ]9 b
单身的罗女士有两个儿子,一个已经投资移民获批,在加拿大生活多年,另一个仍在办理投资移民中。此前她曾办理过旅游探亲签证,遭拒签;后办理超级签证,提供了大儿子夫妇在加拿大的报税单和银行记录等,同时大儿子帮罗女士在加拿大购买了一年零三个月的医疗保险(原预计审批时间为两个月,因为需要在登陆时,保险期仍有一年以上,因此专家建议可以多买几个月),后顺利获批。2 N, U( e t+ H+ J
专家建议:
$ b9 V5 m* f+ G# J" u4 R/ ^5 v官员审批超级签证主要会关注申请人的经济能力、出行历史及在国内的亲属关系等,同时也会重点关注担保人在加拿大的收入能力。这一点跟亲属团聚的要求是一样的。建议申请人办理超级签证,一定要确保担保人在加拿大的收入符合要求。曾有旅游探亲拒签记录的申请人,也可以考虑办理超级签证。# E# s" e, F+ e2 Y- i1 W. J
案例二:打电话通话时间太短被指假结婚9 _2 {) A: c; u7 p1 ?: \. w
张女士在面试的阶段被移民部认为婚姻不真实,最后被拒签。被认为婚姻不真实的一个重要证据,就是张女士在加拿大的先生,每次打电话给她的时间很短,而且在电话清单中显示有一个打去美国的电话,频率比打给张女士高,而且时间也更长;再加上先生是个海员,结婚后已经一年没有和张女士在中国团聚。移民部因此认为他们的婚姻是虚假的。
1 l& h* Y7 G' A3 B3 g0 {专家建议:
8 S' i6 ?/ g2 Q2 Q/ I* h5 q& Q- Z0 E张女士应针对电话清单时长的问题给出解释,突出因为工作之需的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解释材料。而张女士的先生最好回来中国陪伴她三个月以后,再提交申请,申请材料中包括提供先生在中国生活期间两人的生活照片。除了申请人本身的描述外,还必须留意提交的文件中是否对两人的关系有正确的描述,尤其是申请人或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户口本,以及与政府相关的材料如报税表等,两人正式登记结婚之后,还需及时更新各类文件中的“婚姻状况”栏。# p3 A- M1 I#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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