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熟悉南京的人都知道。南京大学处于南京市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带,可以说附近到处都是人和居民区。大学旁边还有著名的珠江路电子一条街和全市闻名的儿童医院,五台山体育馆,是南京人流量最高的地方。在这一带,想在室外找个地方随地小便都是不可能的,更不要说在室外杀人。
我们再看看该案是否是流窜的歹徒做的。如果是到处流窜的犯罪分子作案,一来他们几乎不可能到市中心作案,因为作案期间女孩一般肯定会喊叫,那么身处人群和居民区中间的犯罪分子根本不可能逃走。二来他们就算斗胆作案,杀死一个20岁的女孩也并非那么容易的事情,在室外作案也绝对不可能不被别人发现。三来,如果是流窜的犯罪分子作案,根本没有必要如此麻烦的碎尸抛尸,直接将人杀了留在原地,自己逃走就可以了。
那么这样一个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呢?是刁认识的人,还是刁临时遇到的人?是一个体力工作者,还是脑力工作者?是一个外形粗鲁高大的人,还是一个文质彬彬,书生气十足的人物?
我们再来分析,像刁这样一个如此胆小的女孩根本不可能随意进入一个陌生人的家中。那么我们唯一有道理的推论就是,这个人跟刁之前是认识的,或者是刁认识的某个人,这个人却并不一定认识他。
但这个人是什么人呢?能够让一个女大学生愿意随便去他家的,就正常推断,必然是一个外表温和,富有男性魅力的人,更最有可能为一个知识分子,总之就是看起来完全没有任何威胁的人物。
我们可以大胆推论,这个人是刁遇到过几次的一个年级不大的知识分子,或者读过很多书的人。他的外形比较书生气,谈吐比较高雅,举止温和,他曾经跟刁有过几次接触,但接触都很肤浅,而且时间很短。所以既没有人看见,刁也没有跟任何人去说!
刁在被老师处罚以后取出散心,就她将被子展开来分析,她显然只是想出去随便走走,没想到可能遇上偶遇到这个人!这个人邀请刁去他家玩一玩。由于也算是熟人,加上对这个男人根本没有任何提防(这里不是指杀人,而是连强奸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于是正感到心情郁闷的刁就去了。
如果是为了绑架勒索,这样一个农村家庭,又能有多少赎金呢?恐怕在南京街头随便绑一个本地人,也比绑她强。加上刁的父亲从没受到过勒索的威胁,显然,这个设想也站不住脚。
而后来对尸体的处置来看,凶手很有明显的毁灭任何证据的意图,除了将尸体碎到惊人的2000多块,还刻意对尸体做过蒸煮。这本身就是很惊人的,一般的杀人案件,碎尸不可能处理到这种地步。
老萨一个学医的同学说,普通人第一次接触尸体,能将尸体切割成整齐的2000多块,是绝不可能的事情。就算专业外科医生,也很难有这种水平。而且正常人接触尸体都有极强的恐惧感,医学院的同学进行尸体解剖也要花费一段不短的时间过心理关才可以。所以,这个凶手并非普通人,有一定的背景。
3.异乎寻常的抛尸和碎尸
尸体被切割成2000多片,而且码放整齐,四肢和头颅都被煮过。
可以说,光是这一点,就算训练有素的法医,一般也没有这个胆量去完成。
根据一般估计,这一系列过程,至少需要10个小时以上的不断处理。
这个处理的过程,可以看出凶手是一个心理明显变态的人,而且很可能有屠宰,烹饪,医学,警察或者军方的背景。换句话说,他有过处理尸体或者动物尸体的经验和心理承受力。而且就一般来说,有这种心理承受力的人,除非医学专业的人物,年纪不可能太年轻,至少在30岁以上。
普通的人,就算有胆量这样去做,也很难做成这样。
而结合之前的分析来看,屠夫,烹饪这种身份不太符合骗取小女生信任的形象,那么医生,警察和军方的身份都有可能。
医生的形象最为合适,警察也容易受到别人的信任,军人往往很有男子气质,也符合女性的审美观。但南大附近没有军营,南京市区也几乎没有军营。如果是军人的话,就很有可能是大学里面的国防生或者委培的其他学员,而并非普通军人。
至于抛尸,可以看到基本全部在市中心,只有一处在远离城市的郊区龙王山。
有很多人认为在市中心抛尸不符合常理,正常的碎尸案件都是往郊区,农村这种偏移地方扔尸体,从没有人扔在市中心。
有人认为这个犯罪分子在挑战社会,所以扔在闹市区,不过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
这个犯罪分子有可能不是独居,他本来是想将尸体扔到龙王山这样的郊区,但由于没有交通工具,过南京长江大桥又只能坐公交车或者长距离骑自行车(无论以上哪一种,一次带太多尸块会被人怀疑,长江大桥上有武警巡逻),所以只能分几次去扔。
在第一次扔到郊区龙王山以后,凶手本来还想继续郊区去扔,没想到突然有室友,亲友近期要来居住或者访问,或者凶手因为其他愿意急于离开南京住所。留下的两大袋尸块,如果放在家中,恐怕连瞎子都会发现(当年南京居民住房水平一般,尤其南大附近的房子多为小户型)
凶手为了不被别人发现,实在没有没有办法,只得就近扔在家附近。
而他因为没有汽车(1996年南京城中除了官员和生意人以外,有私人汽车的人不多),只能骑着自行车扔,所以扔在了华侨路和水佐岗,两个地方相聚不到10公里。
由此,我们也可以判断,这个凶手的经济情况一般,并非什么大富大贵之流。
通说凶手抛尸用的几个包,式样老旧,有的还是当年知青上山下乡用的东西,也可以认为这个凶手并没有什么钱。
网上怀疑是什么高干子弟犯罪,什么高级军官犯罪,都没有什么根据。
因为如果将尸体全部扔到郊区或者长江中,恐怕很长时间都不会被人发现。等到发现以后,也很难确定身份,这个刁可能到今天也只是一个失踪人口了。
4.为什么凶手始终没有被抓住
很简单,警方找错了对象,也找错了范围。
他们以南大为中心,全力排查南大的人,显然是错误的。
因为凶手极有可能不是南大的学生或者老师,而是校外的人。
退一万步说,就算凶手是南大的人,南大在市中心校区的学生有至少数千人之多。由于尸体毁坏严重,根本没有任何证据可能在数千人中抓住这个人,只能期待有目击人。
另外,这个凶手显然有恃无恐,说明可能两种情况,一来他的做事非常老练,在和刁几次见面的时候,已经刻意避开所有人的注意,可能最初已经有强奸非礼,至少是诱奸的意图。二来他很有可能只跟刁有过次数很少或者时间很短的接触,比如在cd碟片屋随意闲聊几句,在书店偶尔几句搭腔而已,除了当事人以外,别人根本不知道这个人,就算偶尔有人看见了,也不会对这种司空见惯的事情有什么记忆。
而且这个凶手显然在事后没有作案,也许是恐惧,也许是良心发现,甚至是因为生老病死,这都不得而知。
之后没有再作案,那么警方也就无法通过所谓的案件关联破案,这个案子也就几乎无法侦破了。
5.老萨随便推论一下
首先老萨先说明,案发当年老萨才15岁,还是祖国的花朵,没事就溜去打电动,绝对没有杀人的能力,大家别像对黑弥撒一样随便胡猜是老萨做的案子。
大家真要认为是老萨做的,老萨就彻底无语了。
废话少说,说正题。
刁可能是晚上出门随便散心,正好遇到这个男人。而这个文质彬彬的男人很可能之前跟刁见过几次,或者第一次见面就非常投缘,或者是刁一直崇拜的偶像。
两人见面说了几句,显然没有任何人看到他们,然后男的邀请刁去家里坐坐,借口可能是听音乐或者研究文学,总之是投其所好。
刁由于对他比较熟悉,或者甚至之前已经去过他家,所以此次也毫无戒心的去了。
结果进入这个禽兽的家中,就被他强行非礼。刁可能拼命抵抗,由此被禽兽一怒之下杀死(变相说明这个禽兽的身体比较强壮,制服一个拼命的20岁女孩并不容易);也有可能忍辱从之,但禽兽认为刁对其知根知底,尤其知道他的家的位置。一旦刁时候去告,自己肯定完蛋,干脆下毒手将其杀死。
更可怕的是,杀了人以后,凶手没有一般杀人案的慌乱,他仍然非常冷静,他仔细的想好了下一步要如何去做。
此时他内心深处的变态思想全部迸发,他从容的进行细致的碎尸和蒸煮,毁灭了所有的证据,并且将第一批尸体扔到南京郊区。
没想到此时突然有亲友或者同住的人说就要回来,凶手害怕穿帮,只得骑自行车将剩下两大包尸块较为轻率扔到,他的住所附近的华侨路和水佐岗。
之后,凶手再也没有作案,由此,这个案件也就一直没有被侦破。
因为完全没有线索,据说警方请了南京著名一个道士请魂,这也是死马当作活马医了,但仪式没有成功。
警方和网友没有放弃追捕凶手
10几年来,刁父亲至今陷入一种恍惚的矛盾,他希望遇害的不是自己的女儿,因为他始终没有亲眼看到过女儿的遗体,有时“女儿遭到拐卖”的想法,也会让刁父心里相对宽慰一些。另一方面他又知道这种可能性不大,警方应该有比较过硬的依据。
若刁爱青活到现在,应该是30多岁了,距案发不足两个月即是她的20岁生日,1995年9月,19岁的刁爱青到南京大学读专科,在鼓楼校区学习和生活。
女儿离乡上大学百余天后遭此厄运,刁广明回忆,接受警方询问时,他的眼泪“唰唰”往下掉。警方曾向他承诺,要家属相信他们会很快破案,但“大清查几个月后,案子逐渐不了了之。”
以下是维基百科上的内容:
黑弥散的分析
2008 年6月19日21:49分,天涯社区出现了一篇署名“黑弥撒”的《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作者以极其缜密的语言对凶手的样貌、性格、作案手法和动机甚至是心理活动等进行了大篇幅的叙述。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的用户,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从多个角度对黑弥撒原文的用词、某些语言细节和写作历程进行分析,强烈暗示黑弥撒与案情有关。之后,这篇建立在一起尘封12年之久的现实悬案基础之上,兼有惊悚、恐惧、悬念等各种元素的主题帖的热度不断升温。在天涯社区天涯杂谈版面,不断出现与本案的相关讨论。但在6月27日,所有与本案相关的帖子均被天涯社区版主删除,在28日有过短暂恢复,但不久就再度消失。天涯社区执行总编宋铮承认,删除帖子是“应警方要求”,但“具体情况不能对媒体讲”,“有些事情不方便解释……”
之后,有网友分析发贴ID及帖子内容,认为“很多的”和“黑弥撒”实际是同一个人,且认为二人都有军方背景,可能是高干子弟。发贴的动机,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成功。但据凤凰网转述南京当地媒体,称警方曾接触过“黑弥撒”。黑弥撒的父亲是一名警察,黑本人1982年出生,南京人,法学专业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现在一家银行供职。警方的结论认为黑弥撒发帖并无恶意,对案情的分析也多是主观猜测。
悼红轩主人
恰在网络争议渐次消沉之际,7月4日,一个名叫悼红轩主人的网友从一个山东小城出发,乘坐七个多小时的汽车奔赴南京和姜堰,他此行的目的是寻找刁爱青的父母并自费调查此案。
对这位来自网络的不速之客,还在柴油机配件厂上班的刁广明并无戒心,他满怀热忱地和其聊起此案,但随后出现的刁爱青的姐夫却怀疑起悼红轩主人的身份。
姜堰警方很快将悼带走,悼在姜堰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耗费了意料之外的一下午时间。
在此期间他被查验身份证和家庭情况,采集了掌纹和血样,警方还不厌其烦地上网搜索了他的网名,留下询问笔录。
悼毫不掩饰他对此番遭际的郁闷,“一个普通的公民,去见一个受害人家属,随便聊聊天,凭什么要被审讯?比如我居住附近的人被害了,我去询问,难道不行吗?”
在城中派出所,一名民警告诉记者,农村孩子考上大学不容易,刁爱青是一个守规矩的小女孩,重提此事可能会对受害人家属造成伤害。
罪犯是著名作家?
另有网民指案发后一位叫王大进的作家曾在1998年的收获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名为《纪念物》的中篇小说,小说里写到的碎尸案与刁爱青案极其相似。悼红轩主人本人则在其博客中描述一个作家身份的凶手强奸了崇拜他的刁爱青并将其残忍碎尸的过程。这篇博文甚至指出,王大进很可能就是知情人。王大进案发当时曾在南京大学作家班学习,他本人承认是借此案为灵感创作小说。
而在豆瓣网上看到这篇分析文章的王大进“感到很好笑”。王现在是江苏省文联的专业作家,案发当时曾在南京大学作家班学习。他向记者回忆,当时曾听说被害人的文学书籍比较多,可能还有诗集,所以警方也曾怀疑过凶手可能有作家或者诗人身份。
但在他看来,这篇小说和黑弥撒的帖子一样,不过是想象的产物,那个案子仅仅提供了一个灵感的出发点。他没料到自己的作品会以这样的方式被提起。
警方至今尚未宣布从网络上发现对此案有价值的线索,但也没有放弃对此案的继续调查。
网络上的关注引起的其他媒体的报道,2008年6月24日南京的《现代快报》用一整版报道了此案以及网络上的关注。7月下旬的《南都周刊》,也以《南大碎尸案的网络与现实》为题报道了此事,并附有受害人刁爱青的照片。但在网络上,此事已经在12年后再度沉寂。
2008年7月初,正在厂里做工的刁父又见到了南京来的警察,警方抽取了他的的血液准备做DNA化验,刁回忆,这是女儿遇害后12年来警方第一次要求他抽血化验。
老萨发这篇文章,也是想做自己一点点努力,能够抓到这个隐藏在人群中的禽兽凶手,给这个可怜女孩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