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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7-28 1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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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无信仰者和佛教徒说,一切宗教都是让人行善的,所以是好的。特别是一些佛教徒,他们认为于其没有信仰,还不如信仰基督教,至少它们也导人向善,虽然它们不是究竟的。
其实这是不了解基督教的片面的想法。基督徒坚决否认行善可以上天堂。基督教的行善是为传教服务的,基督徒所标榜的“爱人如己”爱的是其他基督徒和所谓帮助基督徒的人。基督教没有客观的善恶标准,只要是以“神”的名义,不管如何令人发指的罪恶(例如“圣经”里记载的烧死自己的孩子,*使*人们吃自己儿女的肉,乱伦等等),都可以变成是“慈爱公义”的。当第一条戒命“尽心尽意爱神”和第二条戒命“爱人如己”冲突的时候,基督徒们要恨自己的父母妻儿兄弟姐妹,要愿意毫不犹豫毫无怨言地把自己的孩子烧死,要愿意用自己女儿的肉体供别人集体奸淫以成全自己的“义”!
对于不信上帝者和异教徒,一个字都不能改的圣经里上帝说的已经清清楚楚了。
33 耶和华我们的神将他交给我们,我们就把他和他的儿子,并他的众民,都击杀了。
34 我们夺了他的一切城邑,将有人烟的各城,连女人带孩子,尽都毁灭,没有留下一个。
35 惟有牲畜和所夺的各城,并其中的财物,都取为自己的掠物。
6 我们将这些都毁灭了,像从前待希实本王西宏一样,把有人烟的各城,连女人带孩子,尽都毁灭。
7 惟有一切牲畜和城中的财物都取为自己的掠物。
60座城!!!“连女人带孩子,尽都毁灭”!这就是耶和华的“爱”。
7 是你四围列国的神。无论是离你近,离你远,从地这边到地那边的神,
8 你不可依从他,也不可听从他,眼不可顾惜他。你不可怜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9 总要杀他。你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
3 去事奉敬拜别神,或拜日头,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4 有人告诉你,你也听见了,就要细细地探听,果然是真,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5 你就要将行这恶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门外,用石头将他打死。
26:27 你们因这一切的事若不听从我,却行事与我反对,
26:28 我就要发烈怒,行事与你们反对,又因你们的罪惩罚你们七次。
26:29 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
所以所谓的戒律只是对基督教徒内的规范,是针对于基督徒之间的行为规范。
但是对于不信上帝者和异教徒
第六戒:“不可杀人。”
第七戒:“不可奸淫。”
可以名正言顺的成为正义的行为!
34 我们夺了他的一切城邑,将有人烟的各城,连女人带孩子,尽都毁灭,没有留下一个。
5 你就要将行这恶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门外,用石头将他打死。
26:29 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
第八戒:“不可偷盗。”
第十戒:“不可贪恋他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35 惟有牲畜和所夺的各城,并其中的财物,都取为自己的掠物。
7 惟有一切牲畜和城中的财物都取为自己的掠物。
所以基督教的善是,只要是为了上帝,杀人,乱伦,偷强也都是善的!跟无神论者和佛教徒所认为的善,绝对是不能划等号的!
现在的基督徒一说到中世纪基督徒惨绝人寰的暴行和杀戮,就说他们的行为是违背了上帝的旨意的。其实恰恰相反,中世纪基督徒才是圣经最忠实的信徒和执行者!
揭穿西方议会民主起源于基督教的无耻谎言 ==转帖==
最早实现议会民主的现代国家,大多数都是基督教国家,因此很多人错误地认为西方议会民主起源于基督教。很多基督徒为了传播基督教,也刻意歪曲历史事实,大肆利用西方的民主制度做文章,说什么没有基督教就没有现代民主,基督教保证了西方的言论自由。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民主制度的真正起源来自哪里呢?
有些人认为是起源于工业革命,工业革命带来的新的生产方式产生了民主制度。其实不然,这明显是误导的。简单的例子,2000多年前的古希腊社会就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民主政体,有了议会制度,有了元老院,这和工业革命是没有关系的。
雅典的民主政治不仅是古代希腊的典范,而且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典范。雅典的民主政治不仅是人类历史的首创,而且直接影响了后世西方的政治制度。在现代西方国家语言里,如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等语言中的“民主”一词,都是从古希腊语的“demokratia”一词演变而来。古希腊语中的“demokratia”一词,由“demos”和“kratos”两部分构成,“demos”的意思是“人民”、“地区”,“kratos”的意思是“统治”、“管理”,因此所谓“民主”是指“人民的统治”或者“人民的管理”。
所谓的希腊“民主时代”,是指西元前6世纪到西元前4世纪这段时期。这一时代是古希腊世界的全盛时期,各城邦都得到繁荣的发展,而地处海湾、交通便利的雅典在工商业方面日益发达,并建立了奴隶主民主制。在雅典,国家不设国王,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公民大会,大会由公民抽签产生,共同对国家事务进行商议。
雅典实行民主化程度最高的“直接民主制”。在伯里克利时代,雅典所有的官职向全体公民开放,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抽签选举方式(十将军除外)担任政府中的各级官职。雅典的政府官员都有任期,通常为一年,而且大多数的官职,不得连选连任,以避免结党营私。雅典还实行委员会制,凡是重大事务均由集体作出决定,由集体负责。而不是由一个人说了算,从而避免了专制独裁和官僚主义。为了保证民主政治不受侵害,从克利斯提尼时代开始,雅典还制定了陶片放逐法,用陶片投票选举出可能对雅典的民主政治构成威胁的人。如果某人得票数超过6000,就会被放逐到国外,10年以后才能返回,从而使政治野心家无机可乘。
可是希腊的文明,包括民主制度,在基督教立国的罗马帝国灭亡了希腊以后,也就被基督教(天主教)的黑暗专制统治所替代了,欧洲开始进入了漫长黑暗的中世纪,也就是基督教教权统治时代。
因此从历史上看皈依基督教是古希腊、古罗马文明衰落的开始,而基督教对中世纪欧洲的统治又与古希腊崇尚民主与科学的精神格格不入。处在奴隶制社会的古希腊和古罗马其文明程度远在中国奴隶制社会之上,而自从中世纪的欧洲在制度上实行了中国已抛弃的分封制,在思想上引进了基督教并使它可介入政治生活之后就进入了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之一。现在让我们看看号称“维护言论自由”的基督教(天主教)在中世纪都干了哪些好事呢?
首先基督教彻底摧毁了古希腊文明。比如西元324年康斯坦丁皇帝宣布基督教为罗马帝国唯一的官方宗教,下令关闭 Dydima 和小亚细亚的神庙 / 卜算圣所,将异教的祭司们折磨致死,将所有的异教徒从 Athos 山上驱逐,摧毁那里所有的希腊神庙。西元335年康斯坦丁皇帝下令关闭小亚细亚和巴勒斯坦的大批异教神庙,把所有的魔术师和算卦人钉上十字架处死。新柏拉图哲学家 Sopatros 殉难而死。
其次基督教企图摧毁一切非基督教文明,发起了一场毁灭以往的一切文化与学术的战争。比如391年,教父Theophilos下令冲击当时世界上最著名的图书馆,就是亚历山大的Serapeum,估计当时有几十万卷书被烧。烧书的理由是耶经使徒行传第19章第19节:“平素行邪术的,也有许多人把书拿来,堆积在众人面前焚烧。”这任教父的继任者,今天作为教会之师和圣者备受崇敬的亚历山大的Cyrill发现,为了保证统治权,仅仅烧掉书而让读过这些书并传播其中知识的人活下来,是远远不够的。他的这一发现的受害者就是亚历山大的女哲学家 Hypatia。她拥有令“基督教草民”杀性大发的一切特征:她长得漂亮,是位学者,宽容而虔诚,她是一个女人,同时是异教徒。415年,与党卫军一样残忍的主教卫队把她劫持到一个教堂,脱光了衣服,用玻璃片割削,然后公开烧死。关于Cyrill的烧杀行为,RGG(1957年第3版)轻描淡写地写道:“C.到任后最初几年致力于埃及的教会事务。”随后的几个世纪里,自由艺术和学术的精神被驱逐出了“基督教的西方”。(有兴趣请看电影【城市广场】)
再次基督教为了扩大统治,先后发起数次十字军东征。前后长达200多年,导致几千万人“以主耶稣的名义”被屠杀。
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自从西元312年君士坦丁宣佈合法化基督教后,基督徒就从被迫害者变为迫害者。他们敌视一切不乎合耶经的东西,包括新思想及科学等。历史上就有很多伟大的思想家及科学家被基督徒迫害。到中世纪,更出现罗马教廷的「宗教裁判所」及加尔文的「宗教法庭」等合法机构迫害所为的「异端」。宗教裁判所前后共经历约 500 年,15世纪以后,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最为残暴,仅 1483年至 1820 年,判处的异端份子达 38万多人,被火刑处死的达10万余人。而仅仅在 1480-1488年间,被火刑处死的达 8,800人,受惩处者有 96,494人。其中包括著名的思想家和科学家希柏提亚(Hypatia, 375-415),维萨留斯(A. Vesalius, 1514-1564),布鲁诺 (G. Bruno, 1548-1600),伽利略(Galileo Galilei, 1564-1642)等。
此外,基督教在基督徒内部宣扬对神的绝对服从,不能对神的言语提出任何质疑,中世纪的罗马教廷对于很多普通百姓拥有生杀大权,甚至连国王加冕也需要教皇的批准。当然这些都是和现代的民主制度格格不入的。
进入文艺复兴时期后,自由和民主思想开始以亚平宁为起点向欧洲各个文化中心辐射。从洛克到卢梭,自由主义开始盛行,教权的统治开始受到挑战。
黑暗中世纪之后的文艺复兴运动就是为了摆脱宗教在思想上的禁锢,其实质是反基督教的神权统治,将宗教置于社会生活的恰当位置。启蒙运动是对人权、民主思想的普及,试图使民主制度重新回到政治领域,其实质是反专制。资产阶级革命是社会从政治经济制度到意识形态的一次全面变革。
所以说现代西方民主和基督教教义是水火不相容的,正是经过文艺复兴和资产阶级革命,欧洲彻底打破了基督教的精神枷锁,最初产生于古希腊文明的议会民主才再一次回到欧洲,欧洲人才重新拥有了言论和思想自由。
《圣经与奴隶制》 ---转帖---
我们知道圣经是以前以色列社会背景的产物
它的善恶观必然反映当时社会背景下的思想价值观
而圣经宣称的神的公义究竟代表哪些人的价值观呢?
我分成四点叙述
一 旧约圣经关於奴隶制的内容是如何规定的
圣经出埃及记
21: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样.
21:2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
21:3 他若孤身来、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21:4 他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他要独自出去。
21:5 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不愿意自由出去.
21:6 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那里、〔审判官或作 神下同〕又要带他到门前、靠近门框、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
首先这奴隶的来源是用钱买来的。
爱妻子儿女想跟自己妻子儿女在一起是人的天性。
圣经这段却规定七年时间到了奴隶得独自出去,而妻子儿女得「归主人」。
如果奴隶不愿抛下自己的妻子儿女离开,奴隶就只得被锥子穿过耳朵永远服事主人,以此来迫使奴隶永远当奴隶。
那话说回来了,奴隶生下的儿女得归主人,那这些儿女得作何用途,当然也是当奴隶,就是世袭的奴隶,一生出来就得当奴隶。
21:7 人若卖女儿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
21:8 主人选定他归自己、若不喜欢他、就要许他赎身.主人既然用诡诈待他、就没有权柄卖给外邦人。
而女奴隶则没有如男奴隶那样七年到可以出去的权利,得一生当奴隶。
当然女奴隶是没有性自主的权利的,主人可以决定他归自己,当时以色列是一夫多妻妾制的,想来这奴隶出身也只能当妾。
这些女奴隶就形同是那些有钱有势的奴隶主的性奴隶。
而在圣经申命记22章的规定中,女性只要在结婚时不是处女就要被打死,而当时的女性可是不能自己决定婚姻的。
一些有钱有势的奴隶主可以拥有著一堆没有性自主权的性奴隶,然后女性若是自愿的性行为没经过社会同意(也就是婚姻制度)就得被打死,这就是圣经所谓高尚圣洁的性道德。
旧约圣经还有一段经文有规定奴隶的来源
利未记
25:44 至於你的奴仆、婢女、可以从你四围的国中买。
25:45 并且那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和他们的家属、在你们地上所生的、你们也可以从其中买人、他们要作你们的产业。
25:46 你们要将他们遗留给你们的子孙为产业.要永远从他们中间拣出奴仆.只是你们的弟兄以色列人、你们不可严严的辖管。
这里似乎是说从其他国家买来的奴隶就没有七年放他出去的规定,还要将这些奴隶遗留给子孙为产业,圣经连奴隶制都有种族歧视的差别待遇。
再来是规范奴隶主对待奴隶的方式
出埃及记
21:20 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
21:21 若过一两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为是用钱买的。
这段规定奴隶主直接打死奴隶要受刑责。 但若打了过几天才死就没有刑责,且理由还说“因为是用钱买的”,奴隶主的丑陋嘴脸真是一览无疑,圣经这律法其实是在「保障奴隶主可以棍打奴隶」
基督徒总说旧约圣经是律法时代,所以处罚很严厉。
这不一定,那得要看对象,旧约圣经对於奴隶主打伤奴隶致死可是很宽待是没有刑责的。现代哪有国家打伤人致死可以没有刑责呢。
二 新约圣经对於奴隶制是怎么规定的
新约圣经中耶稣和保罗都不反对奴隶制度
路加福音 12:47 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
这段经文虽耶稣不是为了谈奴隶制,只是以当时现实上奴隶与主人的关系在作比喻而已,但耶稣会拿这样主人责打奴隶的例子来作比喻,可见耶稣不反对甚至是支持当时社会的奴隶制。
如果耶稣有要反对奴隶制的意思,那当然可以明白说出来。
而耶稣的几位使徒就更明白谈到对奴隶制的支持。
在新约圣经中保罗谈到奴隶制说
(以弗所书 6 : 5-7) 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提摩太前书 6 : 1) 凡在轭下作仆人的,当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 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亵渎。 (提多书 2 : 9) 劝仆人要顺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讨他的喜欢。不可顶撞他。
彼得前书 2:18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
简单讲,新约圣经要奴隶得服事那些奴隶主像是在服事神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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