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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传统的加拿大亲属团聚类别已经发生了变化,在要求上较之以往更加严格。父母/祖父母的团聚已被暂停变为“超级签证”。同时,从今年起,加拿大政府对于夫妻团聚类别增加了获得移民签证后的两年“试用期”。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的团聚基本上没有难点,而且会非常快获得审批。在申请探亲签证时,申请人必须使签证官员相信在旅游探亲结束后将返回中国。0 q4 P( X( \# w6 v3 c
未成年子女与父母团聚容易
( V5 I; v; u2 ] k传统的加拿大亲属团聚类别,第一种是家属团聚类别(FC1),包括夫妻团聚、未成年子女(亲生)和父母团聚;第二种是父母/祖父母和子女(合法收养)/孙辈团聚类别。从2011年12月1日开始,父母/祖父母的团聚被暂停变为“超级签证”。7 V% H; m1 S( h r- h# E$ N+ J
“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的团聚基本上没有难点,只要关系真实就可以申请,而且会非常快获得审批。”广州和中总经理刘丽花介绍说。
0 X9 Y( ]0 [( d6 h3 i6 g申请加拿大亲属团聚的具体要求如下:# M4 Q2 e) e, Y' ]2 j7 ~* F
1.申请人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或祖父母;2.加拿大的担保人能够提供证明,显示其家庭收入达到政府规定的最低水平线之上(按照家庭人数,相应有不同的额度),同时愿意以书面的形式声明愿意为申请人赴加提供经济上的支持;3.申请人已经购买了加拿大的医疗保险,保险期至少一年;4.申请人须完成体检。0 e+ o! j" m/ z+ u) W5 a
配偶移民新增两年“试用期”2 d* U7 H* l' V
夫妻团聚的政策从今年起也发生了变化。加拿大政府为了防止移民申请人滥用这个方式,增加了获得移民签证后的两年“试用期”。加移民部部长已宣布将就配偶移民提出修订,规定被担保入境的配偶必须与担保人一起生活两年,否则可被取消永久居民身份。在新提议的条例下,被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担保移民的配偶,在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后,需要与担保人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下一起生活两年。
/ {9 l; g' T. [ a& L$ N! R倘若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加拿大当局可撤销被担保人的永久居民身份、要求其离境,在某些情况下还可对其提出刑事控罪。对于合法的配偶关系,在两年期限过后,上述条件将不再适用。在上述两年期内,如果担保人死亡或被担保人遭受虐待或忽视,两年期可被豁免。这些规定适用于在提出申请时,结婚或同居关系少于两年、且尚未与担保人生育子女的申请人。* ~1 X* f/ F- ^, Z
如果一切顺利,一般6~12个月就能取得签证。但是如果遇到婚姻真实性的背景调查,需要的时间可能就会超过一年。使馆审批时候非常注重婚姻的真实性。移民部有可能会进行“家访”,或者在面试的时候,提问私隐的问题,测试婚姻的真实程度。同时,在面试的时候,他们也可能一边打电话给担保的加拿大配偶,对照申请人和配偶对于问题的答案是否一致。
" k% Q) S [2 N6 S0 S7 c& l. O“超级签证”被拒主要因收入低8 X; V8 l# T# f5 R9 x5 `0 D
据加拿大移民部的统计显示,为加国居民或公民的父母或祖父母赴加旅游而制定的“超级签证”,推出至今约有近两成的拒签率。截至今年3月11日为止,移民部总共发出1492张超级签证,被拒388宗,9宗自行撤回申请;整体核准率为79%,被拒率为21%。
7 t+ ~! e; K8 e, e/ ?7 p& k. J- u- ]拒签原因有九成是申请担保父母及祖父母赴加团聚的子女或孙子女,达不到加国要求的最低收入标准。如申请人在加拿大的家庭只有一名成员,则需要有年收入22637元;一家有两人需要28182元,一家三个人则需有34646元的收入,否则将无缘为父母或祖父母申请超级签证。. N% ]) t1 \ _( M, f. }' x# x
其他被拒原因还有申请人无法提供与担保人关系证明、申请人没有提供医疗保险、被移民官认为不是真正来加旅游等等。而在这批拒签个案当中,没有人是因过不了体检关而遭拒绝。; }4 C9 [; S+ @( A
探亲签证时间可申请延长
8 g* Q1 i4 U: P3 ^9 T在加拿大探亲居留时间为1个月至6个月不等,通常签证期为3个月。外国人持护照入境,就可提出延长探亲时间的要求,有时移民官会直接给入境人提供方便,允许其在加拿大境内停留6个月。申请停留6个月以上者需进行体检。申请人必须使签证官员相信,在旅游探亲结束后将返回中国。
6 s' Q+ ]; m+ j3 p8 d8 b张先生曾多次办理探亲签证,他告诉记者,赴加拿大探亲一般需要买双程机票。无论签证的有效期是1个月还是3个月,都可以办理签证延期手续。办理延期签证手续,须在签证期满前7天,亲自到移民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加的亲属应先向当地移民中心局提出请求,并履行担保手续。在加拿大攻读的博士研究生,家属申请探亲签证一般都能成功,这是因为博士在该国获得的资助较硕士要多和学习时间较长。# z; [% h) B4 P7 d9 F$ q% d4 v
申请赴加探亲须向使馆递交的材料:(1)加拿大亲友的身份证件(如护照、身份证、出生证等)的复印件; (2)加拿大亲友的经济担保证书,这份证书必须是原件,且要经加拿大律师公证处公证,包括担保人的税单和近期(3~6个月)的银行存款月结单或工资单;(3)加拿大亲友与申请人之间关系的证明书;(4)加拿大亲友的邀请信;(5)申请人单位出具的申请人休假时间证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N+ o& j4 x2 ]( e( I& o
案例一:旅游探亲拒签 改办“超级签证”获批
4 ^3 M, v5 q9 `2 N9 b3 A单身的罗女士有两个儿子,一个已经投资移民获批,在加拿大生活多年,另一个仍在办理投资移民中。此前她曾办理过旅游探亲签证,遭拒签;后办理超级签证,提供了大儿子夫妇在加拿大的报税单和银行记录等,同时大儿子帮罗女士在加拿大购买了一年零三个月的医疗保险(原预计审批时间为两个月,因为需要在登陆时,保险期仍有一年以上,因此专家建议可以多买几个月),后顺利获批。: _+ Y/ Y, B3 W( v" J
专家建议:
3 T( E6 O6 c0 V$ r官员审批超级签证主要会关注申请人的经济能力、出行历史及在国内的亲属关系等,同时也会重点关注担保人在加拿大的收入能力。这一点跟亲属团聚的要求是一样的。建议申请人办理超级签证,一定要确保担保人在加拿大的收入符合要求。曾有旅游探亲拒签记录的申请人,也可以考虑办理超级签证。( Y7 X' G4 [; E* \! d: w K
案例二:打电话通话时间太短被指假结婚
2 ~: g1 U' R8 @9 f2 u' q; x张女士在面试的阶段被移民部认为婚姻不真实,最后被拒签。被认为婚姻不真实的一个重要证据,就是张女士在加拿大的先生,每次打电话给她的时间很短,而且在电话清单中显示有一个打去美国的电话,频率比打给张女士高,而且时间也更长;再加上先生是个海员,结婚后已经一年没有和张女士在中国团聚。移民部因此认为他们的婚姻是虚假的。3 n4 Z0 _( f( E9 v/ i6 A# q
专家建议:0 e. S- B% @5 v3 D* ~
张女士应针对电话清单时长的问题给出解释,突出因为工作之需的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解释材料。而张女士的先生最好回来中国陪伴她三个月以后,再提交申请,申请材料中包括提供先生在中国生活期间两人的生活照片。除了申请人本身的描述外,还必须留意提交的文件中是否对两人的关系有正确的描述,尤其是申请人或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户口本,以及与政府相关的材料如报税表等,两人正式登记结婚之后,还需及时更新各类文件中的“婚姻状况”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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