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MontrealChinese.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

查看: 200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加国新闻] 理由让人发冷 假婚华妇移民上诉失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4-1 08:2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理由让人发冷 假婚华妇移民上诉失败
: ~& V* v% D4 C. d' s, h: A
明报  2013-03-31 20:22:41  
  一名曾申请难民失败的华裔女子申请配偶团聚移民,当移民部派员进行突击家访时,被官员发现疑点重重,例如被发现屋内只有一支牙刷,女子却辩称夫妇二人共用牙刷;整个衣橱里「唯一」的男装,只有一件外套、一件衬衫及一条裤子,她却解释因为自己比较整齐,所以衣服放衣橱,而丈夫的衣服则打包放在箱子里。移民部拒绝其申请后,她向联邦法院上诉,法官在判辞中说到二人共用牙刷,「任何一对夫妻只要想像一下都会打冷颤」,最后还是驳回其申请。
+ m0 ^2 v7 Z* M7 B3 K; l
& G: @% H: v! B# K! ~
  法庭文件显示,该名女申请人宣秀怡(Xiu Yi Xuan,译音),于2000年12月曾以难民身分申请居留被拒。她在2009年8月,与丈夫Dennis结婚,并申请配偶移民,而担保人是丈夫。在2011年5月,移民部安排与二人面谈,并初步批准其申请。 1 r0 s/ x- e, g7 F' H9 p. I2 {
  二人表示婚前及婚后均住在位于多伦多万锦市一间房屋,另外亦在史托夫维尔(Stouffville)购入一项物业。由于担保人与前妻已有一名成年女儿,同样居于多伦多,所以他称有时会到女儿家居住。 + s+ F$ i" Z. ?( F9 D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于2011年8月9日早上进行突击家访,官员发现浴室内只有一支湿的牙刷,宣秀怡说是丈夫的;官员随即问她,她的牙刷呢?她却找不出来,就改口说夫妇二人共用一支牙刷。
: ~. ]0 }' M3 |, r* B5 m  官员要求宣秀怡指出丈夫的内衣裤及袜子放在哪里,宣找了好久,才在一个她说是丈夫所用的储物箱里找出一双袜子。 " T" i  A) n* f+ i  F
  口供可疑 遭拘扣11天 : U2 F% p1 u) l4 V& ?/ f; G4 a
  然后,官员发现整个衣橱几乎都是女装,唯一的男装衣服,只有一件外套、一件衬衫及一条裤子。宣秀怡解释,夫妇两人中,她的个性比较爱整齐的,所以衣服都放在衣橱里;而丈夫的衣服,则打包放在储物箱子里。 7 p; {! n5 J' R% p, j! M5 p; o( @
  调查人员觉得她提供的答案及解释有可疑,并认为她有可能潜逃,遂将她拘捕及扣留了11天。
/ H: y2 j3 n+ m  宣秀怡被拘留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安排另一名调查人员与她面谈,并提供翻译。她在面谈中表示,家访当日,丈夫在早上7时离家,但随后又改口说他前一晚在女儿家过夜,不过她却无法提供丈夫女儿的名字﹑住址及电话。 申请配偶团聚华裔妇人虽有身孕但家里只有一支牙刷,更对丈夫的事情「百般不清楚」,移民部官员不相信她「与丈夫共用牙刷」的辩词,为防她潜逃,将她拘留11天,华妇上诉联邦法院亦告失败
0 N3 T$ q6 P. @; ~' z" \0 S  调查员也发现夫妇两人口供有矛盾,例如官员致电其夫时,丈夫称他是早上7时离家,之前一晚有与宣秀怡过夜。当问及为何家里找不出他的牙刷等日常用品时,他则解释习惯将所有这些东西放在车上。 4 d! Q9 ]  D4 D; O
  至于他的衣服所在,他就说是放在另一个房间中;但官员说整个房子找过,也找不到几件时,他又转口说大部分衣服放在女儿家里。 " I5 @" p% K! ?* Z
  调查员认为两人口供十分可疑,总结宣秀怡不符合配偶移民的申请要求,因为她无法证明两人的婚姻是真确,以及两人同住于加拿大。申请人虽然提及自己当时怀孕,但这一点并非调查员的考虑范围。
  R, N& p+ ]% e. G, ^' g1 m# k0 ^  宣秀怡就移民部的决定,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认为调查员纪录的面谈资料不齐全,影响准确性,而她在申请时亦已递交多份文件,包括二人的联名户口﹑保险及捐款资料等。
0 A  E4 z& Y* {' u+ O( F  法官表示打冷颤 不信二人同居 5 K  V2 M! i% f( m/ I
  法官在判辞中指出,调查员对二人关系的真确存有怀疑,是有道理的,例如宣秀怡辩称二人共用一支牙刷,法官就说这个情况,只要想像一下,「没有哪对夫妇会不打冷颤的」;而宣秀怡连丈夫是用电动还是即弃鬚刨都不清楚,更是难以令人不怀疑。 . `0 i) ]6 M% F5 X9 I  T
  法官表示,虽然在移民部的规定中,没有明确定义「同居」(cohabitation),但援引过往案例参考,认为就所得证据显示,两人的确没有「同居」,最终宣布驳回宣秀怡的司法覆核申请。
' v, C+ {! {) S. ~& j& H  e" 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ww.MontrealChinese.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 ( www.MontrealChinese.com ) google.com, pub-6124804848059427, DIRECT, f08c47fec0942fa0 google.com, pub-6124804848059427, DIRECT, f08c47fec0942fa0

GMT-4, 2025-11-10 03:28 , Processed in 0.051136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