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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乐业] 移民10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长篇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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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19:30:07 | 只看该作者
移民十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11)

不久前,蒙特利尔日报报道,在来自各国的移民经营的小企业里,业主们大多只原意雇用本族裔的员工,而非当地人,并反问,这算不算是另一种歧视?对于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但除非万不得以,我是绝对不会雇用老外外卖工的。

刚接店的时候,前店主有三个外卖工,两个老外一个中国人。我要求老店主在我接店时把两个老外开了,表面的托词是:我借了很多钱,想自己送些外卖,多赚点钱。实际的原因是,我不想用他的老雇员,前朝老臣容易倚老卖老不好管理,加上他们又是本地人、自恃语言好、经验多、客人熟,使我这个新人不得不对他有所依赖而永远端不起老板的架子。即使要用也要先开了,过一段时间我再给聘回来,那他们就是我的雇员了,好说话。

我的这种想法并非空穴来风,很多朋友都是从老外手里买的店,由于语言不好,环境不熟,经验不够,反倒被雇员们瞧不起,他们根本不把老板当回事,有的甚至指挥你干这干那。必须得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之后,你才会渐渐地找到“原来我才是这个店的老板”的感觉。

中国人则不同了,在国外我们就是自家人,语言无障碍,文化大致相同。一见面“哪儿人呐,吉林?真的吗?我是沈阳的,东北老乡”,“湖南?哦,十多年前去过,好地方,我有个同学在长沙”, “刚接店,很多事儿都不熟,多多关照”等等。几句话便拉近了距离,加上都是新移民,闲暇时间便有了更多的话题。实践证明我的选择也是对的,五年中,我前前后后用过不下三十个外卖工,中国人没的说,唯一的一个老外却给我留下了非常糟的印象。

鮑勃是我店的邻居,准确地说他的前女友是我的邻居,和我的店只隔一个房子。那段时间他正好住在女友家,常来买东西,也常问我是否需要外卖工。在我的眼里,鮑勃就是那种“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人。年轻时没怎么正经工作过,六十七八岁了没有退休金,只是拿政府的养老金。加上喜爱杯中物,便常常入不敷出,到处打些零工。那时正好赶上有一个外卖工不干了,一时找不着合适的人,我便问鲍勃愿不愿意干,他满口答应,第二天便来上班。老头人不错,按时来,没有外卖时也不闲着,常常帮着干些简单的活。但后来我就发现他送外卖总是比别人慢,原来他从小在这儿长大,几乎人人都认识,送外卖的路上时不时就跟人唠上了。还有就是他不会看地图,熟悉的路自然是开车就走,不熟的路,我要先看地图,然后给他讲清楚。好在因为他岁数大,我给他安排的是白班不算忙,也就将就着用。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使我无法忍受便不得不跟他说拜拜了。

有一天,鲍勃十点准时上班,送了几个外卖后人就消失了。我的第一个反映就是:坏了,出车祸了。我开车沿着他送过外卖的路线转了一圈,没发现异常。然后就想,会不会是突发疾病上医院了?毕竟这么大的年纪了。于是我又去了他的女友家,得到的回答是不知道。我连忙打电话叫别的外卖工来替班,心里却一直放不下这件事。晚上五点多钟,替班的外卖工送外卖回来告诉我,他刚刚看见鲍勃正在一个叫外卖的客人家喝酒,还告诉他:别跟老板说我在这喝酒。我一听,这个气呀!这个客人已是第二次叫外卖了。第一次叫的外卖,也就是早上鲍勃失踪前送的最后的一个外卖,肯定是被朋友留住喝上了。因酒旷工对老外来说并不算是什么事,我以前打过工的洗车行就经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每当星期四发工资后,工人们下了班就出去喝酒,第二天就会有人因为喝多了而不上班。令我生气的是,你不会打个电话吗?举手之劳,撒个谎,车坏了,生病了,不就完了,我好安排别人,也不用替你担心了,就是再傻想不起来要打个电话解释一下或是干脆撒个谎,也不至于还打电话接着叫外卖吧。这还不算完,第二天早上十点他没事人似的来了,我问他来干什么,他竟回答来上班。我说你以后不用来了,他还问为什么,真是雷死人不偿命。

老外就是这么简单,开了就开了,不解释、不检讨、也不生气,不仅如此,该来还来,该消费还消费。后来和女友分手,搬出去住,因为距离较远,来的少了,叫外卖叫得多了,常常和老哥几个喝得昏天黑地。本质上人是好人,怎奈一纯酒鬼也。

从那以后我就再没用过老外外卖工,倒不是刻意为之,而是中国人守时,勤劳,讲信用,从不会放你鸽子,交流起来又方便,何必雇用老外呢?

雇用中国人也有不利的地方。比如语言不行,甚至压根不会法语,找路、记住路名需要时日,与客人沟通存在困难,另外相比开了一辈子的车的老外车技明显不行,快慢不说,撞车事件时有发生。再就是中国新移民有知识、有技术,送外卖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是个过渡。所以一年、半年、甚至几个月就不干了是经常事。我们就得重新招人,而每有新人到来,我和妻子两人都要呆在店里。因为新人不熟悉路,送得很慢,有时走错路,乃至走丢。两个人在店里,必要时妻子站店,我可以帮着送几单以解燃眉之急。

在便利店送外卖收入不错,也不算太累,但春夏秋冬,风霜雨雪,加上时不时也会遇上挑剔难伺候的客人也是不易。外卖工的收入主要有三部分:第一,每天外卖工到来,我便先给十五元钱零钱。前店主如此,我也延续着这么做。我想这本应该是汽油钱,但由于汽油价格不断攀升,十五元钱显然已不够,店主(包括我)又不愿多给,便改口说是零钱。第二,外卖费的收入全部归外卖工所有。我的店加收外卖客人每单一元两角五分钱,路远的地方还要加钱,一天下来平均要送四五十单,至少有六十多元的收入。第三,小费收入。除了个别时候,个别客人不给小费外,一般每一单都会有一块多到三四块的小费,五六块以上的时候也有但不常有。这样,平均下来也有个百八十块钱。我的店的日外卖单数最低记录是二十四五单,最高纪录是九十几单。外卖工的收入最低记录也要百元左右/日,最高纪录突破三百元/日,平均日收入应有一百五十元左右。一天送二十多单时,能把人闲死,送七十单以上能把人累死。

真是一份工作,两条人命。

外卖工收入不错,但是也蛮辛苦。工作时间长,每天十三个小时。当然有一半时间是在看书看报或聊聊天,通常到了下午三四点钟以后会开始忙起来,同时带走七单八单是常事,而且晚上以送酒为主,成箱的酒送到楼上,还要带回客人退还的瓶子。加上送外卖一般要求速度,尽量开快车,下车快走甚至跑步到客人门前,也是个力气活。另外,开车送外卖也很费车,况且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几年下来,外卖工因交通违章收到罚单不下十人次,撞车事故不下六七次,其中两台汽车报废。好在每次人都安然无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而撞车的损失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与我无关,可毕竟是在为我工作时出了事,心里总是过意不去。

除了工作辛苦外,常与客人打交道,外卖工与客人之间摩擦也在所难免。主要矛盾来自两方面:一是小费问题,二是尊重问题。小费问题我们前面讲过,这里再补充一个技巧问题。打个比方外卖单上你要收的钱是十四块五,客人以面值二十元的纸币付账,这时,如果你找给他一个五元的纸币加上五角硬币,很多时候他就会假装似懂非懂地收下那五块钱,而只把那五角的硬币留给你,而如果你找给他的都是硬币,他至少会给你一块五或两块五。说到尊重问题其实也是个面子问题,这里也有个文化差异。

举个例子,如果你跟老外说,你叫我一声爸我给你一百块钱,很多人都会叫一声爸然后拿钱走人,张嘴之劳,为何不要,但中国人绝不会这么做,一张面子岂是区区几个钱能买得到。另外,外卖客人以酒鬼居多,多数还好,有的人喝点酒就有点儿找不着北了,打个电话,趾高气扬,外卖工到了也代答不理,有时不给小费却还理直气壮,这是外卖工最不能接受的。老子在国内堂堂一工程师或大学教授,要不是刚来,加上语言问题,怎么也轮不上来伺候你们这般酒鬼呀,生气之余,想家,思念祖国之情油然而生。其实他只一酒鬼,酒后失态而已,大可不必认真。可说归说,做起来还是不容易。

有一次,一个外卖工送外卖回来,极为难过地跟我讲了他的被辱的经历:他刚刚送的客人本是一工厂的小老板,平时消费好,小费也好,每次送外卖都打开一瓶酒要外卖工坐下喝一个。那天他和一帮朋友找了几个年青貌美的姑娘在家开Party,外卖工到时,他们显然已经喝高了,付钱时竟把钱放在了地上。外卖工捡也不是不捡也不是,最后在一片笑声中抓起钱就跑了出来。他的委屈我完全能够理解,但也没有必要屈尊受辱。其实很简单,你同样可以把酒一瓶一瓶地拿出来横放在地上让它滚得到处都是,看他们捡还是不捡,较大的可能是大家在一片笑声中扯平了,或者让他把钱捡起来放到你的手上,甚至你可以生气,拿回酒转身离开。以我和老外打交道的经验他绝对会乖乖地把钱捡起来,递给你,并跟你道歉,说只是开个玩笑别在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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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19:30:52 | 只看该作者
移民十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12)

圣诞节是西方国家最重要的节日,节前的一段时间也是盗窃犯罪的案发高峰。一些商家、店铺更是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2006年,在圣诞的前几天,我的店被大肆洗劫,损失的香烟,彩票等价值大约两万多加元。

2006年12月14日早晨,像往常一样,我们匆匆忙忙起床,赶到店里。到了门口,发现门前的停车场有一根电线断落下来,几乎碰到了地面。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应该给警察打电话,要不来往的人碰到了可能会有危险,妻子说,说不定早已有人打过电话了。说着话,妻子拿钥匙开门,却发现门锁的位置变成了一个黑洞,门锁已不翼而飞,一推门,放眼望去,不禁大吃一惊。眼前的香烟架子上已是空空如也,一些散卖的雪茄仍的满地都是,放报纸的架子东倒西歪,连垃圾箱都是倒扣着,到处一片狼藉。那时候,隐藏香烟的新法规还没有出台,香烟都是明晃晃地摆在烟架子上的。我们连忙跑进里屋烟库,门已被撬开,上百条香烟,成捆的刮票也都不翼而飞,我惊慌失措地拨打了911报警电话。

在等待警察的过程中,我们又仔细地检查了被盗的情况:柜台上摆放着的装有刮票的塑料摆台不见了,收银机被砸个稀烂(因为里面平时放着两百多块的零钱),录像监视系统以及报警系统都被破坏了。再仔细看看里屋,能翻的地方都翻了,窗户和后门也是敞开着的,而前门,也就是正门的门锁也只剩下一个圆圆的洞。应该是小偷们用冲击钻直接给冲了下来的。

由于要保护犯罪现场,我们只是大概看一看,便站在门口等待着警察的到来。半个多小时过去了,警察连个影儿都没有,倒是一位常客,附近一个警察的太太来买东西发现了情况,拿出手机气愤地把电话那头(应该是她先生)的人训了一顿,言语间是说出了这么大的事,店主报案这么长时间了,为什么还没有人过来等等。警察的姗姗来迟在我的意料之中,在加拿大拨打报警电话,电话那头首先会问报警人是否有人员受伤,如果有,他会在电话里给你做些简单的急救常识方面的指导,警车也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如果没有人员受伤,也没有坏人还在场等紧急情况,你就等着吧。

大约又过了十几分钟,警察不紧不慢地来了,拿着笔纸,简单询问、记录,然后,递给我几张正式的表格让我逐项填写,并让我写下事情发生的详细经过以及全部财产的损失情况,做为报案的书面文字记录,以及日后找保险公司索赔的依据。警察这也就是例行公事,询问、记录就算是完事了。又过了一会儿,专管刑事侦破的便衣警察来了,这个人一看就与众不同,穿着深色的长大衣,眼睛深陷,目光炯炯,鹰勾鼻子挺拔,一付不苟言笑的样子。先是一通照相,然后前门、后院地来回走了几趟,接着又询问了几户近邻,最后,跟我简单地分析了一下案情。

发时间应该是在凌晨一点到三点之间,罪犯应该是两到三个人,他们先剪断了电话线(我以为是电线)以便破门时自动报警系统失灵,然后进屋破坏了录像监视以及报警系统,并走到地下室拆卸掉报警时用来鸣笛的喇叭,接下来,打开店后面的门窗以留逃路,这样在夜深人静之时就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来进行盗窃活动了,从脚印看,得手后他们应该是从后门逃走了。

对我来说,他给我讲这些没有什么用,我想这可能也是他工作的一部分,所以也就是一听一过,我知道便利店被盗的事多了,从没听说破了案的,就是破了,钱也找不回来了,以老外的生活方式也早就花了,别想追回赃款之类的好事。他走后,我就开始打扫被劫后一片的狼藉的店铺。当务之急是要先安一把锁,照着电话黄页找了一家安锁公司,除了在原来的地方重新又安了一把锁外,在门框略下一点的地方又安装了第二把锁。安完锁已是中午了,女儿放学回来,看见店门前的警车、警察以及围起的用以阻挡客人并起警戒作用的黄色胶带,吓得脸色煞白。因为在电影里只有在凶杀现场才会出现这样的情景,再看看一脸无助的我,她竟以为是妈妈出事了。

女儿的学校离我们的店很近,平时中午她都是回店里吃饭,被窃贼一闹,我们早忘了做饭,就是没忘也没有那个心情做饭了,加上收银机坏了无法正常营业,我们便关了店(这是五年中我们唯一的一天关店,实属“被关店”),开车去饭店草草地吃了口饭,女儿便又回学校去了,而我们要去银行取钱,去买烟、买收银机、打电话叫魁北克博彩局派人来补送刮票,打电话叫电话公司派人来修复被剪断的线路,叫保安设备公司派人修理被弄坏的报警装置以及监视系统。除了电话公司,其他都是要花钱的,而且由于是紧急报修收费价格不低。

不管怎么样,回复正常营业是当务之急。

粗略地算了一下,被盗香烟二百多条,价值约一万四五千元,刮票四千元左右,加上零钱以及损毁的物品,这次被盗的损失应该在两万元左右,幸好,我的店坐落在居民区里,这些贼只是偷了价值较高、好拿、又好销赃的物品,而没有像听说过的那样,一些盗贼开着卡车连同果酒,啤酒都拉走了,否则损失就更大了。这伙盗贼可以说是收获颇丰,可以好好过个节了。反思一下,我也是太大意了。前店主,前前店主们,以及我自己在开店之初的十个月都是住在店里,所以相对安全,从没有发生过被盗的事情,也就没有丝毫防范意识。住在店里,自然地全部家当都放在店里。后来,我搬了家却没有意识到情况不同了,觉着店就在居民区,前后左右都有人家,就仍把香烟,刮票等价值较高的东西放在店里,以致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

被盗的当天就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大概是第二天或是第三天公司便派了一位女士来到了店里。她先是简单地看了看,拍了拍照片,然后坐下来,拿出随身带来的一个小录音机,打开,放在桌子上,叫我把事件的经过做一个详细的描述。随后跟我说明了进行赔偿所需要的时间已及办事的程序,并让我出具近一个月来买烟的发票。后来我才明白,并不是所有的损失都要保险公司赔付。彩票部分由魁北克博彩局负责赔偿,而数额较大的香烟的赔偿则分为两部分,保险公司赔一半,另外一半要由联邦政府赔偿。因为香烟的价格的一半是作为税收要交给政府的,比如我们买烟时,一条香烟的价格总共是60多元,而收据上的细则则包括某某香烟价格30元,联邦税26元,再加上销售税。我买烟的同时有已经交了税,现在被偷了,商品的价值部分由保险公司赔偿,而税的部分就要由政府退回了。至于保险公司索要买烟的收据,是为了根据客户通常买烟的量来推算你的合理库存,以免客户多报,从而使保险公司蒙受损失。魁北克博彩局和联邦政府的赔偿部分比较简单,不用来人,填个表,同样需要把买刮票及香烟的收据复印,寄过去就行了。

    几个月的时间,保险公司、联邦政府、魁北克博彩局的赔偿支票陆续寄了过来,与我的实际损失大致相等,也算我的保费没有白交。

    事情还没有完,保是保了,赔也赔了,但是鉴于我店的安全问题存有隐患,保险公司要求我重新安装一种新的更为先进的报警装置,就是变有线为无线。具体的技术我不懂,反正就是把信号连在手机上之类,这样,即使是窃贼剪断了电话线,警报照样响起,信息也照样连线报警中心,窃贼就不会在平安无事的条件下稳稳当当的有啥拿啥了。我最终因为价格原因没有安装那个装置,并且,我认为即使安了,窃贼还是会在警察到来之前的几分钟时间里偷了就跑。从此为了避免再次遭遇窃贼,我便开始把烟、刮票放在家里,这样,每天关店前都要统计卖出的香烟,刮票,回到家后再根据估算进行补充,第二天早上带到店里,这样凭空增添了许多劳动量。并且,从那以后,每年圣诞节将至我都会为店里的安全问题而担心。

    为了安全起见,我又花了一千多加元,在店的所有的玻璃门窗上安装了几乎每个便利店都有,而我自恃安全一直没有安装的铁栏杆。以前,开店的人总是喜欢把便利店比做监狱,因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除了睡觉他们几乎都被关在四周布满了铁栏杆的屋子里。

现在,我的便利店也终于看起来像个监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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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11-14 19:31:40 | 只看该作者
移民十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13)

如果说加拿大的社会治安不好,绝对没有人相信,也不是事实,但便利店,尤其是中国人经营的便利店却绝对是社会治安的重灾区。随便找个店主,他都会给你讲出一大串,你闻所未闻的的便利店被偷、被抢的故事。

总体来说,加拿大的社会治安是相当不错的,来加十年,我还一次没碰到过街头吵架的,动手打架那更实属罕见。拦路抢劫,入室盗窃的事也只是极偶尔在电视新闻上看得到。按官话说,这要归功于加拿大的国富民强以及人们的文明意识及法制观念较强等等。在我看来,还有一点,就是在加拿大作为偷、抢主要目标的现金的流通量太少,使贼无钱可偷。拦路抢劫,很有可能被劫者除了卡而身无分文;入室盗窃,也常常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试想一下,如果许多人都怀揣上千加元的现钞成天在街上游荡,抢劫犯罪率不上升才怪呢!

便利店因为是小生意,现金交易量较大,还有香烟、彩票、红酒等商品有着便携、价值高、又好销赃的特点,所以很容易成为“恐怖袭击”的目标。

在我的店被盗的当天夜里,附近的另外三家店铺也同时被盗,其中一家带加油站,规模较大的便利店已是三年内第五次被盗。这种在同一天夜里,对同一个地区连续几家进行洗劫的作案方式并不少见,更有甚者,有时窃匪偷完一家便利店后,在第二天或第三天杀个回马枪对同一个店再一次进行洗劫,搞得店家心力交瘁,欲哭无泪。在以人为本的加拿大警察的眼里,只要没有人员受到伤害,这都是小事一桩,加上有保险公司垫后,店家也不会有太大的损失,就更无所谓了。所以事情仿佛变的简单了,被盗、报案、索赔、理赔,再被盗、再报案、再索赔、再理赔如此循环而已,很少听到加大力度打击便利店盗窃之类的风声,倒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不愿为便利店一族投保了。

    幸运的是,我的店夜里被盗的事仅此一次,以后没再发生。被盗大约半年以后的一天,我接到了负责此案的警官的电话,他告诉我由于没有线索,对该案的调查结束了,也许日后会有其他案件发生而牵涉此案再另行通知我。对于我来说事情早就过去了,只是心里企盼同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了。

相比之下,这种在夜间有组织、有目标、专业的撬门压锁入室盗窃还是少数,而发生在便利店里的抢劫事件却几乎是每个店都遇到过的,并且绝大多数不只一次。

我的第一个小店地处闹市,所以常常会受到鸡鸣狗盗之辈的骚扰。记得刚刚接店时,总有几个十七、八岁的小子在门前晃来晃去,有时也进来买些东西,其中有个带黄帽子的却从不进来。当时老店主还在店里帮我,他告诉我说,那个黄帽子偷过店里的东西,所以被禁止人内。过了一段时间,我感觉他们几个人虽然举止穿戴貌似不良少年,但人还算客气,也常常买些东西,也就放松了警惕,有时黄帽子进来我也默许。

有一天,我从外面回来,妻子生气地告诉我那个黄帽子拿了两大瓶啤酒不付钱跑了。我非常生气,中国有句老话:兔子不吃窝边草。经常见面,客客气气打招呼的熟客居然趁我不在,抢我的啤酒。我拎起一个几乎每个便利店都有的,自卫或是吓人、打人用的棒球棒,开着车就去找他。我知道他是常客,住的也应该不会远,就开车一圈圈的绕,没有找到他,却碰到了他的黑人朋友。我问他,黄帽子在哪?他问我出了什么事?我说他偷了我的酒。黑人说,这样吧,我叫他今晚把钱给你送去。我说不行,我要找到他打折他的腿。其实也就是说说,一来当时是在气头上,二来也是吓唬吓唬他们,否则,你忍气吞声,周围的小痞子就会得寸进尺地成天骚扰你,就像老店主似的,今天偷了你,明天还在你门前晃。虽然人没有找到,但从那以后,黄帽子再也没有出现过。

   事后,邻居告诉我,千万不能说打人之类的话,否则他会控告你:“恐吓”,警察来了先要抓的人是你。

还有一次,是在晚上,当时我们一家三口都在店里。一个长得粗壮的南美人来到店里,拿出一大瓶酒走到柜台前,就在我们以为他会付钱的时候他却撒腿跑了,我和妻随即追了出去,人早已消失在黑暗里,正待我还要去找时,另外两个小伙子往店里走去,妻子怕他们是同伙就叫我赶快回去。第二天,楼上的法国移民告诉我,其实那个偷酒的人并没跑远,就躲在他楼下的拐角处。我不知道他事后告诉我这些是什么意思,还有什么意义。

类似的事在便利店很多,又没有办法,找警察事儿太小,况且就是警察来了,黄瓜菜早就凉了,就算是警察抓住了他,警察先会问你要不要起诉,在加拿大,人们习惯打官司,屁大点儿的事都要折腾一年两年,最后被告一句没钱,你也没办法。忙于生计的便利店业主们哪有那个精力为几瓶酒打什么官司,往往回答:不!警察便会把你的东西还给你,然后告诉他,下次不许再进你的店,仅此而已。

我的第二个店,由于在蒙特利尔外围的一个小城市,民风相对古扑,人也不杂,几乎清一色的法裔,治安好多了,加上店里每天都有外卖工出出入入,除了那次“圣诞惊魂”外,倒也平安无事,五年来唯一的一次被抢,还被我破了案,并追回了赃款。

那是一个暑假,我的店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新客人,小伙子二十出头,长得较帅,文质彬彬的样子,几乎天天来买些东西。有一天我从外面回来,妻子说有个人拿了一瓶白葡萄酒没付钱跑了(这边的抢劫事件经常是趁男主人不在的时候发生),妻子说是最近的常客,并描述了他的样子,以及经常买的东西。我似乎有些印象但又不能确定,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了一段时间了,我也就没有像往常那样去追去找。

过了几天,有人叫外卖,正好外卖工还没到,我就自己去送。我看到叫外卖的人特别像妻子描述的那个偷酒的人,我不敢确定,又不可能回去叫妻子,便壮着胆子诈他,他坚决否认,我说:你跟我到店里,我那儿有录像(其实那几天正好监视系统出了故障跟本就没录上)。在我们争执过程中,屋子里又走出了一个人,是我的外卖的老客人,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原来这个年轻人是他儿子,是回来过暑假的。我坚持说是他偷了我的酒,并说要么给钱,要么叫警察。后来他爸爸替他给了钱,并当着我的面教训儿子:“人家开店容易吗,偷人家干什么,要偷你偷IGA(大超市)去呀!”然后跟我说再见,跟儿子回去喝酒去了。倒是我听了他说的话愣住了,还呆呆地站在那儿。

    相比之下,我的店还是好的,许多店主被刀威胁过,被枪(大部分是假枪)指过,就为了收款机里的几百块钱,好在这里的人只要钱而不伤人,多数受伤的情况都是由于店主反抗造成的,而这种反抗并不像国内那样作为勇斗歹徒而大加赞赏,恰恰相反,警察来了会警告你,要啥给啥,不要动手,有时弄不好还可能因此惹上官司。

记得我刚来加拿大不久,看到一则新闻:有一个阿拉伯人开的便利店屡次在夜里被盗,店主盛怒之下,带着兄弟连续几夜躲在店里,终于有一天撞上了入室的小偷,兄弟俩一顿棍棒把小偷打个半死,事后,小偷起诉了兄弟俩,兄弟俩有罪是肯定的,虽说他们同时也可以起诉小偷,但弄不好打人的罪还要大于偷盗的罪。

我的一个朋友算是运气好的,他的店也有几次被抢,事件发生时都是他太太一个人在场。有一次,恰好他在里屋,便提着棒球棒追了出去,我的朋友是大学体育系出身,结果可想而知,追上后一顿胖揍,打的抢劫者跪地讨饶,警察赶来后问明情况放了我朋友一马,还诱导地问我朋友:他手上的血,是他自己逃跑时撞的吧?我的朋友连连说是。临走时警察还扔了一句:身手不错啊,可以当警察了。

说实在的,这里的抢劫者大多数并不都是某种意义上的坏人,多是酒鬼和吸毒者,毒瘾或酒瘾犯了,就去偷去抢,即使被抓住了也没什么事,所以,做起案来并不专业,没预谋、没组织、没计划,并且通常是见有机可乗突发性地作案,加上有多数情况下是一人做案,所以常常是偷鸡不成反失把米。

有一天,两个身材瘦小,头上戴着万圣节时人们常戴的那种面具的人,来到我的另一个朋友的店里,我的朋友以为是恶作剧就没在意。没想到,其中一个瘦瘦的手里竟亮出一把小刀,我的身材高大的东北老乡非但没有害怕,反倒觉得可笑,抓起柜台里的板凳就砸了过去,倒把那两个小贼给吓跑了。

还有一件事,是不久前我在电视新闻里看到的。画面上一个人走到柜台前,右手缩在袖子里做出有枪的样子,举起手臂对准店主,要他打开收款机。店主佯装在键盘上乱按一气就是打不开机器,着急的劫匪忍不住从衣袖中伸出根本什么都没拿的手,要帮着打开键盘,机敏的店主顺手抓起棒球棒,冲出柜台便照着他的身上打了起来。打斗中棒子脱手落在地上,正好有客人进来,捡起棒子又递给店主,店主接过手又是一顿乱棍,叫人看了真是解气。

最有趣的故事,是听人说的不知是真是假。有一天,一个黑人走近一家便利店,喊了声“打劫”。店主是新移民没听懂他说什么,就用生硬的法语说:等一下。然后掏出法汉字典翻了起来。劫匪被他反常的举动造愣住了,一时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吓得跑了出去了。店主最后得知他说的是“打劫!”吓了一跳,赶紧打电话报警。而莫名其妙的劫匪想了想又有返回店里,这时警察来了,逮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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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19:32:28 | 只看该作者
移民十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14)

相比夜间入店盗窃,以及与人正面发生冲突的抢劫,小偷小摸对于便利店来说发生率更高,几如家常便饭。然而店主们倒也不那么生气,因为偷还是背着你、是怕你的表现,发现不了眼不见为净,发现了往往也因被偷物品价值不高,把小偷撵走了事。

西方人很宽容,即使是至亲的人被伤害,也只是默默地流着眼泪说:上帝啊,为什么?为什么?而不像我们中国人那样爱憎分明:这个挨千刀的,我要杀了他!中国人注重传统道德,对违背了它的人嗤之以鼻,甚至绳之于法;而西方则是代之以宗教教育,对违背社会公德甚至是违法乱纪的行为报着宽容的态度:上帝饶恕他吧!

对于小偷小摸的行为,中国人更是上升到了人的本质的高度;西方人则把它视为是人性的弱点。其结果,在我看来,中国人,尤其是中小学生有过偷盗行为的可能占少数;反过来,西方人,至少在魁北克从没有过小偷小摸行为的人应该占少数。

西方人愿意以天气打开话题。有一天,我的店里来了个客人,话题方式却与众不同:“嗨,你好,这个店还在啊,几十年了,我小的时候常来偷糖吃。”这个店对于他来说是亲切的,勾起了他对顽皮的童年的回忆。现在我写到这里也是一笑了之,可当时作为在任店主,饱尝被偷的滋味,心里不禁骂道:什么好事呀,还有脸说。

如果你留意一下卖店的广告,你就会发现,很多卖家往往会刻意写上:靠近中小学,以示有一群固定的客源。其实在中小学附近做过店的人都知道,挣学生那点钱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主要是惹气。午休时,呼啦一进一帮,有掩护的,有动手的,时买时偷,边买边偷。奇怪的是,当地的人并不觉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有时我跟客人聊天谈起此事,他们会说,小孩偷东西不是他们的错,都怪大人,大人不给钱,他们就偷呗。不是你的店,说得倒轻松!不过话又说回来,这里的人对孩子也的确是好,在我的店里只要是有小孩买东西钱不够,后面的客人都会替他们付钱,几乎无一例外。有时,大人进来买东西,看见有小学生在买糖或是小食品,往往会拿出几块钱给他们当做赞助。而法律上更是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加以保护,家长都没权打孩子,别人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店主们对中小学生一族很是头痛,说他们不听,骂他们不怕,碰又不能碰,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小孩们往往偷些糖果或巧克力之类的东西,价值倒也不贵,只是一但养成了习惯,总来偷谁也受不了。

成年人(主要是一些酒鬼,烟鬼和吸毒者)偷的东西就多了,其中以酒为多,进入酒库,我常常会发现酒箱被人打开,里面少了一瓶或几瓶酒(在这里,单瓶或小包装的酒,人们可以在酒库外面拉开玻璃门从架子上拿,而大箱的酒客人则可以进到酒库里面去拿,这样顺手牵羊偷酒的事便时有发生)。还有一点和中国不同,这里是兔子专吃窝边草,偷你的人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你的常客,邻居,是平时总和你打招呼的老查,老理,老彼,老德。

有一天,就住在我隔壁的邻居夫妇来到店里,女的跟我妻子聊着天,男的进了酒库,由于是常客,我并没有在意,径直走到里屋,一边吃饭一边习惯性地看着监控画面。一个画面上邻居女人在柜台前和妻子聊着什么,而另一个酒库里的画面好像有些不妙,那个男的背对着镜头,做出往怀里揣东西的动作。我赶紧走出里屋,这时,男的已经走出酒库,手拎着一箱酒在柜台前交款,我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又不敢翻他里面的口袋,也没有这个权力,只是用怀疑的目光瞪着他。待他走了以后,我又回到里屋,仔细地研究监控画面,从他的动作上看,我敢确定除了他买的那一箱酒,他还往怀里揣了几听罐装酒,但是由于是背对着镜头,看不到手拿着酒,往怀里揣的镜头,真要是找警察证据不足,或是跟他对质,他死不承认我也没有办法,于是,我又使出了我屡试不爽的“诈”的伎俩。我诈着胆子去敲门,敲了半天,他的一个朋友,也是我的熟客开了门,并说主人不在。我生气地一字一句的说:你的朋友偷了我的酒,电脑监控系统已录的清清楚楚,要么还钱,要么我就打电话叫警察。他连忙说,别叫警察,他会替他的朋友还钱。不一会儿,他来了,替他的朋友还了钱。我请他转告他的朋友,再也不许迈入我的店门。

    从此,他不敢再来店里,便派他女人来,我心知肚明她是帮凶,但是她一口咬定她并不知情,反正她是来买东西的,我也就不再和她计较。过了约半年的光景,有一天那男的又来了,我的气早就消了,况且他还是个好客人,就没说什么。他倒是主动解释,他要买本色情杂志,他女人不好意思,所以没办法,就只好他自己来了,从那以后他又成了我的常客。

      在中国,即使父母都是职业惯偷,多数也会在孩子面前教育孩子不要拿人家的东西,做个正直的人。这是一种虚伪,也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思想传统。在这里,没有这么麻烦,有时,个别偷东西的人了,不避讳孩子,甚至会同心协力,共创窃机。

     我朋友给我讲的发生在他店里的两件事绝对可以使中国人大跌眼镜。有一回,店里来了父子俩人,父亲要找什么东西把我的朋友引到了后面,儿子便在柜台前偷东西,幸好朋友的妻子从外面回来将其当场拿下。还有一回,是一位母亲来到店里要买本价钱较贵的画报,由于钱带的不够,就走了。过了一会儿,她的七八岁的女儿来了,买了份报纸紧紧地抱在怀里,递上一块钱。我的朋友发现报纸比平时厚很多,就拿过来,发现里面夹着刚才妈妈没有买的那本画报。妈妈先来把画报放在报纸里面,女儿来买报纸,配合的可谓天衣无缝,怎奈开店人早已都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把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安在便利店主的头上,纯属王婆卖瓜。自称数钱数到手抽筋(主要是零钱)的我,就曾被假钱骗的七窍生烟。客观地说,在加拿大市面上流通的假币并不多见,但是在零售商那里却时有出现,因此,绝大多数规模较小的商家都拒收面额 50元或是100元的钞票。其实,假钞就是假钞,稍加辨别就可以看得出来,所以我的店对于大票照收不误,至今我还没有见过 50元以及100元的假钞,倒是 20元、 10元以及5元的纸币由于疏于查看而收到过一些。

     在众多的面值中,20元的假币比较多见。有一段时间,总有一些年青的陌生人来店里,用20元钱买一块儿巧克力之类的东西以换得你找给他的真钱,虽说稍加注意便可以识别真假,但忙起来也难免有疏忽之时,所以我收到过假币,店员也收到过,外卖工夜里忙时更是被骗。一天,外卖工在送外卖时地跟客人谈起此事,有位客人便以10块钱买下外卖工手里的 20元假币,外卖工回来高兴地跟我讲述他少损失了10元钱。过了不一会儿,那个客人便拿着那 20元假币来店里买东西,弄得我哭笑不得。

    最后一次收到假钱,是一个晚上,一个陌生的年轻人来到店里,一个巧克力,一张20元面值的假币。我没有像往常那样手一摆,说声;假钱!然后把他打发了,而是把钱拿在手里跟他说:“我这里最近经常有人来花假钱,我已经报了警,警察要求我,收到假钞一律没收,所以,这个钱现在不能给你,你如果认为是真钱,你可以签上名字,明天我核实后再来取。”他没等听我说完就连忙走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收到过假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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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11-14 19:33:28 | 只看该作者
移民十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15)

在英语的拼写里13到19岁之间的数字都是以teen 结尾,由于这个年龄正处在我们所说的青春期,问题多多,所以,西方社会把青春期问题也称作teen 问题。说来也怪,好端端的孩子到了这个年龄就变得令人讨厌了起来,过了这个年龄又都慢慢地好起来。

相当一部分中国人选择移民加拿大是为了孩子,的确,加拿大的学校教育在人性化,以及实用性,创造性方面备受称赞。但是这里的学校的课业负担太轻了,小学生就不用说了,基本上就是玩儿,许多公立中学早上8点上学,到下午3点钟放学,作业不多,家长也不重视学习,放学以后便是各种户外活动,有的则是无所事事,到处闲逛,抽烟、喝酒、甚至吸毒。

我与 teen 们之间的冲突主要是法律规定店家不可以卖烟、卖酒给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一些未成年人又有着强烈的抽烟、喝酒的欲望之间的矛盾造成的。

在北美,法律严格规定,商家不许买烟酒给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刚接店时我没把此事看得很重,再加上老外都长得人高马大,十五六岁,长得都像二十几岁,店里一忙,更是把要身份证的事忘到九霄云外。一天,一位中年男人走进店里,指着他胸前的卡对我说:“我是加拿大健康委员会的,刚才我们派了一个17岁的人来店里买烟,你没有要求他出示身份证件,并卖给了他,违反了规定,因为是初犯,这次只算做是警告,再有一次就要罚款 500元。”说完,留下一封警告信就走了。我这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连忙交代妻子,店员,对于来店的年轻人一律要看证件,不到十八岁的坚决不卖给他烟酒。从那以后,店里严格把关,少挣了些不义之财,心里却踏实了许多。

杜绝店内卖烟酒给未成年人不难,可要保证外卖环节不出问题却谈何容易。

一个周末的晚上,一个女孩打来电话叫外卖,要一箱啤酒,听声音岁数好像不大,背景声音又很吵杂,像是一群孩子在开 party。我问她的年龄,她说十七,我跟她解释我不能给她送酒,因为她不满十八岁。她听后却大喊大叫起来,并说了一些难听的话,我气得也和她对骂几句然后挂断电话。她不甘心,便一遍遍地打,见我不接,就换个手机由她的朋友再打,又是几句对骂,再挂断。接下来又用隐藏号码打进来,因为有些客人也常用隐藏号码打电话叫外卖,我分不清哪个是客人,哪个是她们,我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我一气之下,打电话报了警。不一会儿,警察来了,问明了情况后,警察也表示没有办法,因为事儿不算大,警察没有权利直接给他们家打电话,去他们家,或是做些什么(可能有骚扰人家的嫌疑),就只好坐在店里耐心等待。说话间,电话响起,我一听还是他们,就把电话递给了警察,电话那端还在大声吵骂,没成想撞在了枪口上,警察要了他们的地址便开车去了。过了约二十分钟,警察回来了,说那几个孩子真够可以的,给警察的地址都是假的,后来再打电话才找到他们家,正巧家长也回来了,警察警告他们再不许给店里打电话,家长也表示孩子保证不会再捣乱了。警察算是处理完了一综投诉,特意回来给我一个交代就走了

在加拿大,孩子抽烟喝酒不违法,但是谁要是卖烟、卖酒给他们就犯法了。他们是未成年人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商家则要知法守法。我知道赌博业也如此,赌场有着“禁入制度”对于赌博成性,无法自控的赌徒,赌场有权利,有义务,也有责任限制其入内。还有酒吧,如果一个人喝醉了,他还要喝是他的权利,或可视为是他不清醒时的举动,而酒吧老板明知道他醉了还卖他酒就违法了。于是就出现了醉酒驾驶者肇事后,受害人状告酒吧老板的事,更有甚者,几年前,在蒙特里尔发生了一起受害人状告私人party的主人的事情,理由是该主人没有阻止其客人酗酒,从而导致其酒后驾驶,酿成车祸,幸运的是法院最后裁决:请客的主人无罪。

没办法,法就是法,警察依法办事,百姓只有知法守法。

依法办事也是有代价的,你在明处,人家在暗处。外卖电话人人尽知,够不够年龄,都有权拨打。未成年人要烟要酒,不给送就打电话捣乱,或者恶作剧地告诉你一个错误的,甚至是一个并不存在的地址。后来,只要是不常叫的,年轻人的外卖电话,我就留一个心眼,接完电话,照着来电显示打回去再确认一下,他知道你有他的号码就不敢捣乱了,如果是隐藏号码也要问他的电话,有时按照他给的号打不通,就要注意,就先不给送了。还有就是叫外卖的人一定要说出具体的街名门牌号。公园,街角等不确定的地点不给送,以免外卖工找路困难,也有效地防止了年龄不够的小孩躲着家长在街上叫外卖。

便利店的生意按月算,月初几天是最好的,因为每个月的一号是领救济的人钱到账或是收到支票的日子;以星期来算,则是周末,因为这边绝大多数单位是周四发薪,并且多数是两周或是一周一发。这样一来,每逢周五周六,人们既有钱又有时间花钱,于是各个商场,饭店便生意兴隆起来。对便利店来说周末是最赚钱的日子,也是麻烦最多的日子,许多客人都喝高了,许多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家长们要到乡下的别墅去度周末,享受夫妻二人世界,留下已经长大了的孩子们自己在家,于是,就会有一波一波的孩子们在家搞聚会,开party,当然,香烟、啤酒是聚会上必不可少的,有时他们找个年龄够大的替他们去买,有时就会打电话叫外卖。问年龄就说十八,到了那儿就是没证件;给吧,年龄不够,不给吧,白跑了一趟,并且还会惹一肚子气,因为眼睁睁地看着酒来了却不卖给他们,他们会气急败坏,大喊大叫。后来我就告诉外卖工,年龄看起来太小的坚决不能给,看着差不多的要证件,如果是假证件装作看不出来,照给。不给证件的,又是一群人,不好处理的情况下也可给他们,只是千万不能给他们收据。因为这里凡事讲证据,没有证据就不是我们送的,就算查出是我们送的,我们可以说我们要证件了,而他们不给证件就扔下钱把烟或酒拿进屋里去了。

不是有意撒谎,而是实在没有办法。好在这种情况不是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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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11-14 19:34:49 | 只看该作者
移民十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16)

开店久了,心情比较烦,与客人的冲突增多,经常也会出现肢体碰撞的现象。心里也会默默祈祷:开店期间平安无事,既不要受到什么伤害,也不要因伤害别人而吃官司,前者做到了,后者却在卖店前的最后八个月晚节不保,被告上法庭。

十多年前,出差去深圳,顺便看看大学同学,他是沈阳人,早年南下深圳,做了律师,生活得不错,人也斯文。可是在到机场送我的路上,他却因为工作人员的一句不尊重的话与人吵了起来,并且火气十足。后来他跟我说了一句话,人在外地不能被人欺负。当时觉得他是小题大做了,现在身在海外才真正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在国外,不必动不动就说歧视,但是作为少数民族的移民总会被当地人低看一眼确是事实。这不仅仅是你的祖国够不够强大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你在当地混得怎么样的问题,你贫穷落后他瞧不起你,你富有强大了他嫉妒你,皆因他不把你当做自己人。以北美犹太人为例,他们是北美最为富有的一群,甚至操纵者北美的经济命脉,但当地人往往对他们拒而远之,在魁北克针对犹太人社区的捣乱破坏事件时有发生,也说明了这一点。

经营便利店与客人发生争执是在所难免的事,在国外,与当地人争吵时常会被人说中国人怎么怎么样,十六七岁的人买烟不卖给他也会大叫着中国人什么什么的,每当这时我都会火冒三丈,吵归吵,中国人碍着你们什么了?于是嘴里妈妈奶奶一起上,甚至会动手将客人推出去。尤其是对于年轻人,我更是没有耐心,经常是连踢带踹,虽然下手不狠,却犯了大忌,终于有一天因为动手打了人而成为被告。

那天是个星期五的晚上,店里正忙得不可开交,电话响了,是一帮半大小子叫外卖,要两块钱的糖果。这里无论大人孩子都很喜欢吃糖,六分钱一块儿,各种各样,买个几块钱,甚至十几块钱的是常事,但是外卖至少要五块,十块才给送。我跟他们解释说我们不能为了两块钱的糖果而派个外卖工,开着车送过去。对方听后便大喊大叫起来,嘴里也开始不干不净起来,我强忍怒火,心想送就送吧,别惹那气了,就告诉他们可以破例为两块钱的糖果送一趟外卖,并告诉他们加上外卖费总共是三块两毛五分钱。电话那边又不干了,又是一通吵闹,任我怎么解释(我们的外卖是加收外卖费的),他们就是听不进去,连喊带吵的,又是中国人怎么怎么,我气得又是妈妈奶奶地和他们对骂了起来,然后挂断了电话。见我总是怒火冲天的样子,妻子生气地把我训了一顿,我甩手不管了。她倒是有办法,告诉对方,给送,但因为忙可能要晚一些,再打来电话告诉他们再等等,就这样一直拖到了关店也没给他们送。这期间我在里屋给警察打了电话,警察给我的答复是,忍着点,他们闹够了就好了。

这一天就这么过去,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谁。

可气的是,第二天下午来了几男几女,十六七岁不良少年的样了,其中一个傲慢地说:昨天是我们打电话要买糖,为什么不给我们送?我的火噌地一下窜了起来,妻子连忙拽了我一下,我忍了忍,把外卖有最低消费额的限制,以及外卖要收费等又解释了一下,他们哼了一声表示理解,接着,要买糖。一般有客人买糖都是我们给捡,一来免得客人弄洒一地,二来也防止一块钱的糖,客人会瞎数捡出两块钱的糖来。其中一个小子,要买一块五角钱的糖,我告诉他一共二十五个,然后他挑选种类,我用一个大夹子一块块地夹了起夹。过了一会儿,他问我还剩多少,我说已经二十四块了,还剩一块,他又问了一遍,我又重复了一遍,他问到第三遍时,我说我已经回答了两遍了,第二遍我还伸出了一个手指头,你还不懂,他嬉皮笑脸地说没懂,并问其他人,你们听懂了吗?其他人嬉笑着说不懂。我当时想也没想拿着手中的夹子狠狠地朝着他的脸打去,顿时一股黑血从他的嘴上流了下来。我准备着他们会冲过来,没想到,他们都被我的举动吓傻了,边往外面走,边说要报警。我说;滚,爱干啥干啥。

过了一会儿,警察真的来了,我镇静了许多,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前一天他们怎么捣乱,今天怎么戏弄人说了一遍,并强调我只是生气地挥手想叫他们滚开,没想到碰到他的脸上。见各说各的理,警察最后跟我说,我今天不会抓你,并且我已经试着给你们调节,他们不同意,可能会起诉你,如果他真的要起诉你,我们也没办法,看运气吧,说完就走了。我的心开始忐忑不安起来,毕竟我打了人,但是在气头上,我还是抱着爱怎么着就怎么着犯浑的想法,而没有马上想办法在第一时间平息此事。

当天晚上十点多钟,家里电话响了起来:我是警察,你被起诉了,你最好马上到警察局来一下,越快越好,否则会对你不利。我预料到会是这个结果,也里却仍然不免惊慌,不用说在国外,就是在国内我从未想过会有一天,我会被起诉,被叫到警察局。我假装平静地跟妻子说,如果我晚上回不来,给我送件衣服过去。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悲壮。

实际上我也的确不知道等待我的会是什么。

到了警察局,已接近夜里十一点了,这里很安静,大厅里只有我一个人,我跟值班人员说明了来意,他叫我先等一会儿。我的心里有些紧张,心想可能会在这儿呆一夜,可想想他们只是打个电话叫我自己来,而不是响着警笛的警车来抓我,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大事。

过了一会,对面的一个门开了,两个全副武装的警察走了出来,问了我的名字后便把我引到了一间有点像审讯室似地小屋,一个警察坐在了门口,另一个警察示意我坐下,然后他坐在我的对面,跟我说我被以持械攻击的罪名起诉,我表示惊讶,并解释说不是什么器械而只是夹糖用的夹子而已,警察说即使是用一支铅笔也是器械,然后跟我说了一些我有权保持沉默以及我所说的一切都会被作为证据纪录在案等在电影里常听到的话,说完拿出一张纸,要我把事件发生的经过写下来。我说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我不知道是该写还是该保持沉默。警察说:那你就咨询一下律师吧,接着,他拨通了一个律师服务的电话,并简单介绍了一下情况,然后把电话递给了我

,并嘱咐我和律师谈完话后告诉他们,说完他们带上门就出去了。

屋子里只剩下我自己和电话里律师服务中心的人,他认真地告诉我保持沉默,什么也别对警察说,第二天早上到律师事务所去找一位律师替我处理此事,并告诉我一个电话。听了他的忠告,我便叫警察进来,说我不想写什么经过,我会找律师来处理一切。警察又递给我一张纸,并跟我说明,四周后去某个法庭,五周后再回到警局报道,随后就让我回家了。

人是回来了,事情的结果会是什么样,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打电话给朋友,没有人有过类似的经历,只是告诉我要慎重找律师,因为在加拿大量刑很轻,就是罪名成立,罚点钱也要好过请律师,并且免费的律师服务只是那些低收入的人群才可以享受到的,像我这样的收入是不够资格的。我听了他们的话,也对自己的法语或是英语有信心,便决定自己处理一切。

四周后,我独自一人来到法院,本来就有些庄严肃穆的法院大楼加上我内心的紧张,就更觉得它沉重地压得人透不过气来。我会被判有罪吗?会罚款吗?会是多少?上千,或是上万?

走进一间比小会议室大不了多少的房间,屋里已经坐了不少的人,但却很安静。不一会儿,穿着深色宽敞大衣,貌似法官的人从后面走进像主席台样地势较高的地方,与我们面对面坐下。先是说了些满嘴法庭术语的开场白,这时我才发现我几乎什么也听不懂,心里不免有些紧张。接下来,被告人不必到场的代理律师们接二连三地为各自的当事人进行的辩护,好像都是在翻阅材料,提供证据类的简短陈述。然后就是律师带着当事人站在法官面前,听法官宣读着什么,有的是要补充材料,有的直接宣判补交罚款之类,听起来都不是什么大事,倒是看到绝大多数被告人都一言不发,而全权由律师答对,好生令人羡慕。心想,做个富人或是穷人真好!富人不差钱,穷人不用花钱。

最后,法官请没有律师的人站起来,一看,加上我一共不过四五个人。叫到我的名字时,我走到前面,法官宣读对我的起诉书,我说是他们到我的店里捣乱,我反倒成了被告了。法官说今天不讨论这件事,但是建议我最好找个律师,因为我涉案的人不满十八岁,如果罪名成立会对我不利。然后助手递给我一份有关起诉我的材料,让我回去准备,一个月以后再来法庭。

回到家后,我简单看了一下起诉材料,里面有当天来的警察做的事件经过的笔录,还有被我打的人对事件经过的描述,以及他的几个朋友做为证人写下的他们所见的事情经过。而我当天晚上想着要请律师,便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写。

五周后的一天,我又如约来到的警察局,他们告诉我需要打指模,我知道,就是按手印,一般都是犯了罪的罪犯才有此待遇。我忙跟他们说,我的事还没有结果,最后的判决还没有下来。他们说没有关系,只是先打着,结果出来了,再取消纪录。我很失落地跟着两个内勤警察走到一间像是医院似的小房间,他们带上乳胶手套,拿出一块软如橡皮泥般黑乎乎的东西,拿着我的手,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最后是小指分别蘸着那东西,然后再分别按在白纸上,而后是整个手掌,就这样左右手各一遍。接下来是照相,正面,左右侧面各一张,胸前有一块标有数字的牌子,与电影里看到的给罪犯拍照一摸一样。整个过程时间不长,我的脑海里却闪过大学生活、中学教师、大学教师、报社记者、出国移民、打工、读书、开店许许多多的画面,我怎么会成为现在这样? 当警察看着我填写的表格夸我的字写的好时,我心想,在你们眼里我可能只是个开小店的,来自一个你们认为是落后国家的,语言不好,没什么文化的亚裔移民,其实要不是在你们这儿,我怎么也不会沦落到以这种方式和你们打交道的地步。

走出警察局,想着自己似乎已是有了污点的人了,反倒莫名其妙地轻松了起来,全然没有了刚才的委屈,忽然觉得,男人嘛,早有些这样的经历,早些放下小文人的包袱,可能我就不会是现在这样庸庸碌碌了。都说性格决定命运,男人的成长过程中就应该多些经历,多些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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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11-14 19:35:33 | 只看该作者
移民十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17)

前前后后,历时整整十三个月,“打人”事件才画上了句号。打人罪名成立,但因情节较轻,只给予口头警告。对于原告来说,他讨了个说法,对于我来说,也算是上了一堂旷日持久的法制教育课,我知道了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打人都是犯法的,这也许是为什么在加拿大打人的事情极少发生的真正原因

鉴于我的第一次法庭经历,加上法官的建议,我决定还是要找个律师。

我翻阅着电话黄页,得知在我的店的附近有两个律师事务所,便打电话过去,其中一个只接经济类的案子,我便联系了第二个律师。他叫伊夫,听了我的陈述后,他告诉我他可以接我的案子,收费是八百五十元,并帮我分析了几种可能的结果。第一,法庭和解;第二,如我所说,法庭判定是个意外事件,我无须负刑事责任;第三,伤害罪成立,但因情节较轻,不记录档案,只是给予警告,诸如半年之内不许再发生类似的伤人事件等等;第四,也是最坏的结果,罪名成立,并记录在案,也可能附带较轻的处罚,比如罚款一二百元之类。听了他的陈述我倒是松了一口气,因为加拿大是全民医疗保险,所以不存在给受害人赔付医疗费之说,律师也强调这边的判罚也大多是教育性的,警告性的,而不会是狮子大开口。辛辛苦苦开店,原本最担心的也是被罚很多钱,或是被对方讹钱,现在看来这种担心已没有必要,另外,八百多元的律师费也是我承受的了的价格,至于罪不罪名的,随着时间的过去,早已看开了。

从此以后,所有材料交给律师,所有事情也都是律师打理。甚至后来一次次地出庭也都由律师代理,我只是每隔一两个月打个电话,问问进展情况。奇怪的是,这么件小官司,我出庭一次,律师代为出庭几次,前前后后打了一年多,才有结果,另外,如果我不服判决还有权上诉,最终需要多长时间,没有人能知道。这时我才理解了为什么赖昌星的官司一打就是十多年,甚至可能是永远。

这就是加拿大的法律,宁可错放一千,也绝不错抓一个。

给被告人充足的时间,充足的条件,充分的权利,保护其利益不被侵犯(因为在法律的范畴内,被告是弱势的一方,而加拿大的法规条例永远向弱势群体倾斜)。对于我来说不管是什么结果,我想我以后再也不敢轻易地触犯法律了,也许这正是法律所要达到的目的,也许也是为什么在加拿大打人的情况很少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事件发生大约几天后,我也试图找过被我打的人的朋友,并托其带话能否“私了”,得到的答复是:已经起诉了,还是按照法律程序来吧。其实,如果“私了”,他或许还能得到些赔偿,我也会省去些律师费,可谓两全其美,皆大欢喜。但是加拿大人好像不大喜欢这一方式。就是在马路上发生车祸,也都是各自坐在车里各自填表,写上经过,或是以画图来表示车祸发生时的状况,然后交由保险公司等候处理。肇事双方根本不对话,一切都是警察或是保险公司来裁定。想想也对,试想如果“私了”泛滥,小事几百,大事几万甚至更多,其结果将会是法律遭到践踏,金钱或是权力当道,社会公正将不复存在。

2009年6月发生的“打人”的事件,到了不久前,2010年7月的一天,我接到律师的电话,他告诉我第二天,在何时、何地和他一起出庭,等待最后的裁决。对于裁决的结果我早已不在意了,但是毕竟这件事还压在我的身上,所以只是希望这一切尽快结束。

第二天一大早9点钟,我便独自一人来到了法院大楼(怕妻子跟着着急,就叫她自己开车去购物中心转转等我的消息),我的律师还没有到,倒是原告一方已来了一帮人,包括原告的父母、朋友(也是证人)、以及事发时处理此案的一名警察。他们有说有笑的看上去很是轻松。相比之下,我更加觉得有紧张感、压力感以及孤独感,要是在国内也一定会有家人或朋友相伴,并且以我在国内的交际面,各行各业都有朋友,说不定在法院大楼里就会有一两个熟人,正陪着我聊天呢。至少以我受过的教育,我尽可以大义凛然,慷慨陈词而不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在法庭上听不懂,或是说不清。

好在时隔一年有余,双方的气早都消了,原告与我相见还点头笑笑算是打个招呼,丝毫没有“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感觉,他的家人也像是来政府部门陪孩子办个什么手续,仿佛此行与我无关,对我没有半点怨恨或是异样的目光。我也不再生气,我们双方来到这儿好像只是为了等待个结果,至于是什么结果似乎已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过了会儿,我的律师来了,也穿了件黑色宽敞的律师服,甚是庄重。我犹如见到了主心骨,连忙迎了上去。

律师把我引到法庭隔壁的一间小屋里坐下,跟我说:一会儿到了庭上只是说无意中打到了原告,其他的不用多说。我问他,我可不可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们怎么事先捣乱,后来又怎么无理取闹都说出来。律师想了一想说:不用!有了来龙去脉,你和原告就有了矛盾,有了矛盾你就有了打人的动机,后面的打人行为就不是意外了。当时我还是有些想不通,就觉得,有了他们捣乱在先,才有了我的冲动之举,我才有理。后来才明白,他们的无理构不成犯罪,即使是构成了犯罪,我也只可以起诉他们,让法院来裁定,而不是自行定罪“该打”,然后“依法”打人。

由于那天人比较多,直到下午才轮到我们。

原告方先行出场,他从旁听席站起身走到正对着法庭工作人员以及法官的桌子前站好。法官让他把手放在一本厚厚的“圣经”上,并说一些“我所说的都是事实”之类的誓词。然后法官让他再把事发当日的情况描述一下,他说的都是事实,并没有太多的感情色彩以及倾向性。接下来,双方律师进行提问,当然,他的律师提出的都是对他有利的问题,诸如,被告当时是不是很生气,以及被打后的状况;而我的律师则相反,询问的话题总是围绕着我的打人动作是否有可能是个意外的刮碰。好在大家都是心平气和的问问题,回答问题。原告也似乎没有一点为难我的意思,甚至对我的律师提出的“可能是个意外”的说法,也表示有可能。

然后是原告方的证人出场,也就是叙述当时事发的经过。

最后,轮到我出场,同样地宣誓,同样地手放在“圣经”上。那一刹那,我发现那本大几号“圣经”已有些破损,发黄,甚至有些卷边儿了,为什么不换本新的呢?是重实用而不讲面子的加拿大人认为能用就行,还是更多的手摸过了就更有了神圣感,我不得而知。另外,让我这个不信上帝的人(以后也许会信)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总觉得有些滑稽,要是伊斯兰信徒或者是佛教徒在法庭上宣誓也把手放在“圣经”上,他们会不会说谎呢?

这个想法现在写出来要很多字,当时在脑子里只是一闪,也就是刹那间的事儿,思绪便马上又回到了法庭上。职业、姓名,然后我也同样地描述了那天事情发生的经过,当然我强调的是生气地一挥手,而不是有意打人。接下来,双方律师向我提问,同样,我的律师还是朝着对我有利的方面提问,而对方律师则一再问我当时是否生气了,我说没生气。她接着问我是不是失去耐心了,我回答是。她马上说,对了,你认为他们在故意捣乱,所以你失去了耐心,所以你便打了他,也可能你无意真的要打他,但是你失去了耐心,控制不了自己最终还是打了他。

我还是被她绕了进去。

最后,全体起立,法官宣判。

法官的口气很平和,像是调节一起纠纷,跟我说:你打人的事是成立的,你以为他们是在故意捣乱,从而失去了耐心,挥手打了人,并且把他的嘴打出了血,不能说仅仅是个意外事故,但是情况又比较特殊,你开店久了,总有些人做出不礼貌,不尊重,甚至捣乱的事,使你失去了耐心,以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你要从中吸取教训,以后要学会控制自己,使这种事情不会在发生。。。

我对裁决的结果还算满意,我的确打了人,如果判成是意外,我倒会觉得内心有些不安,一分钱没花(律师费除外),又没有犯罪记录,也算是有惊无险了。而原告方好像也并不想把我怎么样,当时挨了打,一气之下告了我,时间久了,气也消了,也就是把这个程序走到底就算完了,结果对他们仿佛并不重要。另外,听律师说,法庭会根据其收入情况,给于因请假出庭的原告的父母补偿一天的误工费。散了庭他们全家应该可以去搓一顿了,当然,钱还是纳税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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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11-14 19:36:12 | 只看该作者
移民十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18)

    实际上,便利店里发生的种种不愉快的事情还是少数,大多数的客人还是好的,绝大多数的时间店里也是风平浪静的,只是坏事往往会在我们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印记,倒使得许多温馨的东西在记忆中变得有些模糊了。

一直有一种感觉,开店前和开店后的加拿大好像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世界似地。不开店的时候觉得加拿大什么都好,环境优美,生活平静安逸,人们文明善良;开了店,负面的东西忽然一下子多了起来。本身开个小店接触的人多了杂了,什么事都能碰到,而这些人和事都是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开过店的人很难遇到和很难发生的。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我想其中有两个原因:一来,中产阶级和富有阶层的人很少来便利店,好的便利店的客人以蓝领工人为主,还有的店常常来光顾的竟是那些懒人、酒鬼、妓女、吸毒者之类的最底层的人;二来,开店难,对于语言不通,文化不同,环境不熟,朋友不多的中国新移民来说就更难了。虽说绝大多数的客人是好的,但诸如歧视、欺生、以及文化的碰撞的现象还是会经常出现。

开店辛苦,麻烦事多,但仍然有越来越多的人往这个行业里冲,并且,治安好,顾客层次高的区域不去(前面说过富人的钱难赚,穷人倒相对好一些),专门捡酒鬼多的地方找店,真可说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说穿了,开店就是为了“钱”。

刚来的时候看加拿大人都是活雷锋,就说问路吧,甚至不用问,只要你在大街上打开地图,不出几秒钟就会有人主动过来帮你,要是说不清,或是你没听懂,他/她会陪你走出很远指给你看,直到你明白了为止。记得刚来加拿大不久,有一天,我要去乐器商店给女儿买台钢琴,出了地铁车厢,看见许多的指示牌显示着不同方向的出口,我一时不之所措,便掏出写着地址的纸条问一位女士。她似乎也不确定,便叫我等一下,然后跑到地铁服务窗口去询问,回来后跟我解释要从哪个出口出去,再转几个弯。见我的样子好想没太听懂,就说跟我来吧。我跟着她上了台阶走出地铁口,又向前走了约100米,她指给我说:前面第二个红绿灯左转就是,说完转身往回走。望着她的背影我连声说感谢,却发现她又走回到地铁入口处。看来她根本不顺路,是特意走出地铁站为我领路,然后她再走回去转乘另一条地铁,或者回到原来的地方再绕到另外的出口出去。

初来咋到的新移民大多都有过捡家具的经历。

记得有一天我和妻子散步,看到一户人家门前扔出的一个柜子,简直跟新的一样,既好看又实用,便往家里抬。空着手散步不知不觉走出很远,抬着东西就不得不走走停停了。走着走着,听到后面有汽车鸣喇叭,我心想我又没挡你的路,就没理会。不一会儿,一台丰田SUV紧挨着我们在前面停了下来,正好挡住了路,我有些生气。这时,车上下来一个中年黑人男子,笑着问我们往哪抬?往家抬呗!家在哪?我开车帮你们送过去。说完下车帮我把柜子抬上了车,还开玩笑地对妻子说:这不是女人干的活。交谈中,得知我们刚来不久,便说了许多加拿大怎么怎么好之类的话,并说他也是多年前过来的新移民,很喜欢这里等等。到了家,他又帮着把柜子抬下了车,抬进屋,握手、再见、临走时还扔了句:欢迎来到加拿大!

还有一次,我在家里无意中听见里屋女儿和他的同学说话。女儿说;昨天晚上我们校外活动回来,出了地铁,我转错了车,到了终点就剩我一个人了,天黑了,也不知是在哪儿,给我吓坏了,正好司机也下班了,他叫我等着,然后交了车,开着他自己的车又把我送回到了我等车的那个地铁站,那个叔叔真好!另一个说,这算什么呀,有一天早上,我起来晚了,跑到路口,眼睁睁地看着校车开走了,没赶上,这时,后面的一个阿姨停了下来,直接开车把我送到了学校。

    接手第一个店的时候,人生地不熟,语言又不好,加上地处闹市,治安状况也不尽人意,也会常常觉得不开心,多亏许多好心的客人给予了我们精神上的安慰、帮助,才使得我们至今保持着一颗积极、乐观、开朗、向上的心。记得那时候,有位意大利老太太劳拉,每次来店里都会拉着我妻子的手问寒温暖:想不想家啊,这么远在外面多不容易啊,几句话说得人心里热乎乎的。还有一个看似很穷困,很潦倒,终年穿着同一件外套的老男人,总是来买一张价值五角钱的刮票,并且从不说话,只是谦卑地笑着点一下头,那一年春节竟然送给我一套当年加拿大出版的中国生肖邮票和一张小型张的猴票。从那时起,我才知道加拿大每年在中国春节前都会出版一套以当年的生肖为主题的中国邮票,也正是从那一年开始,从不集邮的我每逢春节都会买几套中国邮票,自己留几套,剩下的回国送给集邮的朋友。还有一位卖花姑娘,我们这么称呼她是因为她在一家花店上班,人长得漂亮极了,有点儿像法国明星苏菲.玛索,经常来店里,从不多说什么却总是一张花一般的笑脸,下班回来,常常会带给我们一大捧鲜花,使我们的小店漂漂亮亮的,我们的心情也跟着亮堂起来。

    最后要提到的是一个单身老太太,每天上午十点多钟都要来店里,买些刮票,再跟妻子聊聊天,经常带给我们一些她自己做的点心,时不时地带妻子坐地铁四处逛逛,熟悉熟悉蒙特利尔的一些观光景点,介绍介绍这里的风土人情,有时还请妻子到个有特色的餐厅吃点什么,两人处得像娘俩似的,偶尔哪一天没来,妻子都赶紧打电话问一问是不是病了,互相都很牵挂。只是后来我们卖了店,搬到了另外的地方,就再也没见面,只是偶尔通个电话,可那份感激之情将会永远藏在心里。

到我们买了第二个店的时候,我们的经济状况好了起来,语言以及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也增强了许多,我们的店也有些像模像样了,雇着外卖工,店员还雇的是本地人。在当地人的眼里我们不再是新移民,不再是需要照顾的外国人,我们也的确不需要照顾了,虽说做的是辛苦的行当,从收入来说却不比谁差,也可以说是生活无忧了,所谓的压力都是自己给的,总想再多赚点,早点退休,回国待上一段时间,再提个相机世界各地走走看看。

    回过头来想想,我在国内虽说工作不错,倒也是平平庸庸,智商、情商偏低,看不出有什么发展,出来闯闯即是好奇,也是无奈。到了加拿大更是一切归零,从头再来。好在加拿大政府慷慨大方,新移民落地即享受公民待遇,公费医疗,牛奶津贴,使我们无功先受禄,前两年白吃白喝免费读书,后来开了店,吃了些苦,但也有收获,所以从未后悔、抱怨,对加拿大,我们常常抱着一颗感恩的心,每年的圣诞节我们也会给盲人基金会寄出一张小小的支票,看见商场里、马路旁、为了各种原因举行的小型募捐活动,我们也都要表示一下心意,也算是对来加以后政府供我们读书,好心人帮我们适应生活的一种感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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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11-14 19:37:14 | 只看该作者
移民十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19)

在加拿大无论大事小情,都可以打电话叫警察,比如,晚上邻居家噪音太大,或是无人看管的狗跑到了大街上,乃至夫妻吵架或是父母打孩子等等,觉得受到伤害的一方都会在第一时间想到报警。便利店更是因经常发生纠纷而招致警察光顾。

刚到加拿大,一切都觉得新鲜,飞机上除了空姐还有六十来多岁的空婶、空叔;残疾人可以在政府机关的窗口坐着轮椅工作,甚至当上市长;六十岁的人同二十岁的人一起干着搬运之类的重体力活儿。来得久了才知道,如果招聘职位时注明只要男性是性别歧视,只要四十岁以下是年龄歧视,要求五官端正则是相貌歧视。可不知为什么,在我看来,警察的挑选却仍然有些限制,因为在警察的队伍中男的几乎个个精神,女的则是个个漂亮,再穿上深蓝色的合体的制服,配上警棍、短枪、手铐等警械更加显得有形有款更有威严。

前后开店六年多,接触警察无数次,总体印象良好,从没见过或是听说过什么吃拿卡要之类的事情,也从不知道谁是负责我这一片的片警,只是常见警车巡逻经过,有时也会有警察进来买包烟,寒暄几句,问问治安情况,当听说店里常有状况发生时,他/她就会说以后巡逻时会常经过这里,不管是不是那么回事,心里还是觉得热呼呼的。即使是人们交通违章被警察罚款,也从没有见过有人生气或是争辩,争吵,因为他们是在工作,并且他们总是那么文明礼貌,你很少会感受到他们是在以权压人,或是野蛮执法,甚至有时过分的礼貌和你收到的处罚显得很不搭界。

    有一次在送外卖的路上,我发现有一辆警车紧跟在后面,警灯安静地闪着,当时并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就继续开我的车,见我车没停,警车的警笛响了起来,我这才知道这是冲着我来的,就把车停在路边。后面的警车上下来一个女警察,满脸笑容地告诉我:刚才你的车在经过路口时,遇到停牌没有停下来,虽然你开得很慢,但是应该完全停下,因为那个路口常有小学生经过,像你这样开车很危险。接着要我出示驾驶执照及行车执照。我一边解释我没有看见停牌(其实停牌是被一辆大的工程车挡上了),一边拿出证件。女警察回到了车里,我在车里等着,心里不免有些沮丧。过了一会儿,她走了过来,递给我一张150元的罚款单并告诉我还要加扣三分,然后跟我解释我如果不服判罚,可以在多少天之内,到哪里去上诉,说完像熟人分手打招乎一样说了句:祝你一天快乐!罚了钱,扣了分,还快乐?我回了句,150元,是我一天的外卖收入,都给你了,我这一天都白干了。

她也不生气,笑一笑,开着车走了。

礼貌归礼貌,罚款一分钱也不能少交。在加拿大从未听说收到罚款,或是被警察拦住而连忙打电话拖关系找人的事,也用不着辩解,一般就是拦车,出示证件,开出罚单这么简单的三部曲。如果不服就上法庭。我想应该是专门处理交通罚款之类的小额法庭吧,在那里你可以进行辩解,甚至报纸上有许多广告,专门替人代办交通罚款减免或解除处罚的事宜。据朋友讲,多数情况下只要你态度诚恳,大老远跑一趟还真能减免一些罚款。我一般都是在接到罚款的第一时间到银行付钱,否则让老婆知道了,数落一番,丢了钱,又挨训就是双重沮丧了。

个别时候,警察在处理违章事件时也会只是给予温馨提示或者警告而不做处罚。

有一天,在我的店里,我就目睹了一次警察赋有人情味的办案经过。那是一个晚上,一个女熟客,醉熏熏地来到店里,买了些东西,却发现汽车钥匙被锁在了车里。由于常有类似事情发生,我有了经验,我知道一般出租车司机都备有一个细长的铁片,可用来顺着主驾驶位置的车窗向下插进车门,撬开车门锁,二十块钱就可以搞定,于是我便打电话给出租车公司。过了一会,出租汽车来了,一分钟打开车门,可是年轻的黑人司机却不肯把钥匙交给主人,反而给警察打了电话,因为他觉得那个女的喝醉了,如果再开车对己对人都很危险。其实,在我的店里每天都有已经喝多了还开着车买酒的客人,我也知道这很危险,但是,他们是来店里消费的,加上“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想法,从没有想过要设法阻止这种现象,现在看见黑人司机的行为,不禁有些感动。

过了一会儿,警察来了,开始询问那个女客人,谁知那女人不管怎么问,她都什么也不说,还流着眼泪,低声哭了起来。警察显得很为难,劝也不是,审也不是,只是有些尴尬地站在那儿。末了,警察走过来问我,她是不是常常这样喝醉,我回答不是,警察便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我说:可能是她的家里或是感情上出了什么问题才喝了这么多酒。接着,警察走过去,开始和风细雨地安慰她,并说由于她不经常酒后驾驶所以这次不做处罚,但是车坚决不能开,先留在店门前,第二天再来取,并问了她的住址,最后,一男一女两个警察开车把她送了回家。

在与警察打交道的过程中,我发现这里的警察在保护普通公民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的同时,同样注重自己的人身安全。记得有一次,一个新来的外卖工,给一个客人送一箱啤酒,屋里的那群人已经喝多了,三十八块钱的酒,只给了二十八,然后扔下一句,“剩下的下次给”就随手关上了门,任外卖工再怎么敲门就是不给开。外卖工回来后告知我此事,我十分生气。十块钱不多,但你可以事先说一声,这样做法明显是欺负人,况且如果这次我们没有反应,可能就会有下一次。我打电话回去,没人接,我便打通了警察局的电话。电话那边的人可能是觉得事儿有点小,就想让我忍着点第二天再去试着要钱。我跟她说如果她不派人来,我就自己去,而如果我去了可能就会与他们发生冲突,后果可能有更严重了。听我这么说她才答应我派人过来看看。过了一会儿,一个女警察只身一人来了(通常这里的警察都是男女两人一组,那天由于忙派不出人来,加上这是小事一桩,所以就她一个人来了),听我讲了事情的经过后,问我,他们有几个人?我说五六个。男的女的?都有。是不是喝多了?是。想不到女警察却说,几个男的,又喝多了,我就一个人,这怎么办?看起来很是为难,后来她还是去了,过了一会儿,回来告诉我,男的都走了,不在家,女的在家,说了抱歉,并答应过几天还钱等等。

当时觉得这哪像个警察呀,后来想想警察也是人,为了芝麻大的小事冒着风险当然不值,再后来,看了几件当地报纸报道的新闻,对女警察的做法就更是理解了。

    一次蒙特利尔北部地区的一户人家吵闹声太大而被邻居报了警,一个女警察到达现场,在敲门时,被里面射出的子弹击中身亡。还有一次,在蒙特利尔南部,一群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闯入一毒贩家,大喊一声;警察!不许动!毒贩却从枕头底下摸出手枪,开枪射击,子弹击中带头冲进屋的年青警察,警察不幸殉职,而事后的判决竟是毒贩属于正当防卫被当场释放。因为他坚持说他没有听见有人自报警察,以为是歹徒闯入自家屋内当然要拔枪自卫,至于说到他的枪支没有登记属于非法持有,或是买毒贩毒则与本案无关,需另案处理。由此看来,在私人拥有枪支较多的北美,警察实属高危职业,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也是必要的,但有时这种自我保护也似乎也有些过了头。

我的邻居安得瑞,养了一条身形硕大的斗牛犬,一天,不知怎么地就跑了出来,独自在路边溜达。因为此犬生性凶猛,所以不知哪位邻居报了警。不一会,一辆警车开来,缓缓地跟在斗牛犬的后面,它往前走几步,警车跟一点,它转身往回走几步,警车便往后倒一点,小心奕奕地跟了几个回合,斗牛犬停了下来,警车也远远地停了下来。这样僵持了一会儿,一位女警察慢慢地从车上走下车来,试探着走近斗牛犬,斗牛犬突然一转身,冲着女警察小跑了几步,女警察吓得拔出手枪对着斗牛犬连忙后退,钻进车里,手拿对讲机请求增援。又过了一会儿,一前一后又来了两辆警车,远远地停了下来,与斗牛犬紧张地摇摇相对。斗牛犬似乎没发现什么异常,还在逍遥地自踱自步,岂不知此事警察们在各自的车里,通过对讲机正在紧张地研究制敌方案。终于,斗牛犬玩够了,回到了自家的后院。警察们才陆续走下车来,兵分三路,一路留守待命,另外两路分别从房子两翼,侧身缓缓前行,一手扶墙,另一只手握枪,大有欲直捣匪窝之势。在男警察冲锋陷阵之时,有一位女警察敲开了安得瑞家的前门,安得瑞似乎还有没睡醒,揉着眼睛懒洋洋的走了出来,和警察说着什么,然后,一声口哨,大狗便乖乖地跑进屋里。一场持续了近四十分钟的僵持,终于以警察一弹未发,却智取克敌的胜利而告终。

日后,安得瑞告诉我,为此他付出了七十五加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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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11-14 19:38:45 | 只看该作者
移民十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20)

在魁北克的便利店里,啤酒、葡萄酒酒的摆放占据着很大的地方,啤酒、葡萄酒酒的销售额也占有很大的比例,喝酒的客人更是占到了总客人的半数以上,每个店都有一群不同品牌啤酒的“粉丝”,我们不屑地称之为“酒鬼”,其实,我们是有点得便宜卖乖,酒鬼们带来的收益同样是可观的。

中国人喜欢饮酒,并上升到了文化的高度。加拿大也是如此,酒民众多,许多城市每年在夏季都会举办“啤酒节”,在市中心的商业街或是大公园里,十元左右一张票,各种牌子的啤酒随便品尝,同时也会搭台举办各种各样的演出活动,每人手中一杯酒随着音乐舞动,为仲夏之夜凭添了一道浪漫的风景。

加拿大人喝酒不像我们中国人,酒肉穿肠过,就是说喝酒时有肉或菜相伴,最不济也要有些花生、毛豆之类的东西下酒。他们是真酒民,喝酒与吃饭分开,吃饭的时间只是吃饭,吃完饭了,休息一会儿,再去酒吧,或是在自家院子里,电视机前捧着啤酒干喝。所以一般的便利店在晚上六点多钟的吃饭时间都会安静一会儿,七八点钟过后买酒的人才陆续有来。

加拿大的酒民也算有口福,世界各地的啤酒、葡萄酒应该说是应有尽有,在酒的专卖店里,人们甚至还可以买到中国的青岛啤酒。但这里对酒的限制也不少,像各大超市以及便利店早上七点以前,晚上十一点以后不允许再卖酒。另外对喝酒者也有要求,比如,商店、办公楼的门前不可以饮酒,在公园等可以饮酒的公共地方饮酒,酒瓶不能裸露在外,要用纸袋包住酒瓶露出瓶嘴来喝。在饭店里,不点菜,干喝酒不行,不是店主不愿意,而是法律规定不允许。只有在酒吧里喝酒的人们似乎才可以“为所欲为”。

这里的酒吧很多,营业时间一般为早上八点直到第二天凌晨三点,一般设有老虎机、台球桌,有的还会有演出,大多数人还是愿意围坐在吧台的周围,同性感美貌的吧女边喝边聊。

    在国内工作时,听说单位里有对夫妇,脚下踩着24支装的一箱啤酒可以不动地方(期间不上厕所)一气喝完,令酒量不佳的我好生羡慕。在这里,这种人实在不少。每逢周六、周日很多人早上睁开眼睛就打电话叫酒喝,一天几遍,直到晚上还在叫着,喝着。还有一个现象就是,在这里喝酒不分男女,真可以说是“巾帼不让须眉”,上了岁数的女人则更喜欢喝点葡萄酒,一天喝一两瓶(一升装)的大有人在。

我们的店有位常叫外卖的老太太,我买店的那一年已经九十二岁了,五年下来,几乎每星期要叫两到三次外卖,每次三瓶750毫升的白葡萄酒。由于年纪太大了,已经没有力气启开瓶盖,我们便特意买了瓶起子,三瓶一并打开,然后再送过去。五年下来,瓶起子用坏了好几个,老太太还身体完好。我曾经给她送过外卖,老太太瘦瘦的却很精神,穿着干净、漂亮。她很喜欢中国,每次外卖工去送外卖,都会拉着外卖工进屋看看,并讲述她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去中国的经历,讲述有一次她在中国患了感冒病倒了,受到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等等。老太太的家境很好,从前是中学教师,儿女众多,工作在世界各地,不是医生就是律师,每年夏天老太太也会去巴黎或是纽约的儿女家度假,可平时就是一个人,有时,墙上的钟没了电池都没法换,就打电话到店里,我便叫外卖工帮着换一下。这里的老人很独立,就是不能动了,宁可上老人院也不和儿女住在一起,这是一种文化,叫我们东方人无法接受,总是觉得这么大的年纪了儿女们应该陪在身边。

相对于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吸烟来说,据说适量地喝些酒还是有些好处,可是做到适量也似乎不是件容易的事。至少,在我的店里,就有一些客人对酒就已经到了非喝不可的程度。我有一些客人是每天必喝,还有少数客人是每喝必多,时不时地便有急救车飞驰到他们的门前,或是因为喝得不醒人事,或是因为酒后夫妻打架。然后,他们便会消失几周,过段时间再打电话过来,特意告诉我一声:不能喝酒了,去了戒酒所刚回来。可是过不了多久,就又慢慢的喝起来,并很快地又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几年下来,我的店共有四五个客人隔三差五地要往戒酒所里跑,还有四五个客人因酒壮烈牺牲。这不算完,不知是遗传所致,还是环境影响,常常是老子喝死了,儿子便会前赴后继继续顶上。

加拿大政府把酒精依赖一族看做是病人,对低收入的酒精依赖者实施免费戒酒治疗,更有甚者,听说在一些城市还设有免费的啤酒屋,以解无钱买酒而又非喝不可的“酒鬼”们的燃眉之急。园友录,u.sinonet.net

与“酒鬼”打交道自然是麻烦不少,但也受益不少。但是在我的店里发生过的一件事却可以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如不是我亲身经历真是令人无法相信。

    店里有一个老客人,这个“老”一来说他是常客,二来他也的确上了年纪,七十五岁,我们不知道他的名字,背地里称呼他“一半一半”,因为他常年喝一种牌子的酒叫“贝利尼一半一半”,“贝利尼”是一种酒的牌子,分为红葡萄酒和白葡萄酒,还有一种是红白两掺的叫“贝利尼一半一半”。老人白天睡觉,晚上在一家工厂“打更”。一大早下了班就来店里,一瓶“一半一半”,一包烟,每天如此,应该说是个好客人。

一天早上,他下了班,急冲冲地叫妻子给他拿烟拿酒,并说要借用一下厕所。在加拿大没有公共厕所,但饭店、酒吧、咖啡店等服务网点的厕所一律对外,一些便利店也是如此。我们的店因为是前店后居,厕所是在里面,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则从不让客人使用,可看见老人急切的样子,就同意他进去了。“一半一半”方便完了,回到柜台前交钱,然后转身离开,就在那一刹那妻子觉得出事了。妻子跟我说:坏了,你快进屋看看,他可能拉得到处都是,因为他的身上已经沾上了不少粪便。

妻子在做家务上极其能干,就是害怕异味,便央求我进去看看。我屏住呼吸,捏着鼻子,走进里屋。不看则已,一看差点没吐出来。坐便盖上,厕所地上,甚至厕所外边到处都是他的“痕迹”。我气得大叫大骂地跑了出来,想找他算帐,不知他住在哪里,想找警察,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当务之急是得赶紧清洗干净。我一边抱怨从小到大,连自己的父母都没这么伺候过,一个酒鬼老头子倒有此待遇,并且他还不知道,不领情,真他妈的倒霉。骂归骂,清洗还得清洗。妻子给我找了块毛巾,上面喷上香水,我像功夫片里的大侠那样,把它严严实实地蒙在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

从那以后,三天不想吃饭,臭味似绕梁三日不肯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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