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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10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长篇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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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10年: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长篇全集)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序)



移民加拿大已经十年了。生活在以法国后裔为主要人群的魁北克省蒙特利尔市。除了刚来时断断续续近一年的调整,休息,间或打打工,加上两年的学习法语,剩下的时间里都在经营着营业时间从早八点到晚十一点结束的便利店生意。从初来乍到几万加元的全部家当,到有车有房生活小康;从刚开始连“你好”这样简单的问候语也不会说,到不假思索地用法语俚语与客人吵架,人们似乎看到了一个中国新移民在异国他乡的适应、学习、工作、成长的生活经历。



然而,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开过店的人才能真正体会。



终于卖店了,休息了,休闲了,失业了,也有了时间了,于是想写点什么的冲动越来越强烈起来。可是,写些什么呢?



中国人移民到了国外,到底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恐怕就连移民自己也难说清,时间越久,困惑越多。外国人看你是中国人,中国人看你是外国人,自己的感觉又何尝不是如此。我曾经在看一场中韩足球对抗赛时问一位韩籍华人:希望哪个队赢?他的回答颇有些耐人寻味:在中国希望看到韩国队赢,在韩国则希望看到中国队赢。



在国内,移民们总想展现给同胞他们在国外的生活是如何如何的好,以显示其选择移民的正确性;在国外,又总是大谈祖国的繁荣富强以证明自己是中国人。加拿大的中国移民们容不得半点当地人对中国及中国人的不敬言行。而不管混得怎么样又都喜欢回国和昔日的同事朋友晒晒海外生活的宁静,休闲,自由与快乐。于是,每当有国内的朋友问起我在国外做什么时,我都会有意无意地把“便利店”说成是“超市”,并以随意的口吻加上一个“小”字以示谦虚。还随口说出有几个员工,并强调其中一个是“老外”。



所以真要动笔写写以负面经历居多的,在国外开店的生活还真是要有些勇气的。



还有一个技术层面的问题。虽然早就有了写写开店生活的想法,可起个什么题目还没想好。记得一次全家人散步,随口说出:在加拿大开店。女儿说不好,太生硬,就叫: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吧!全家叫好。加上个“日子”便有了生活的流动。可以是舒缓的,温馨的,也可以是奔忙的,劳碌的;可以是一段时光,也可以是漫长的岁月。再仔细推敲,“加拿大”三个字似乎也有些不妥。占绝大多数的加拿大人是英国人的后裔,其语言、文化、以及生活方式与法裔加拿大人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把在魁北克开店的六七年经历冠之以加拿大,恐怕未必准确,也未必会赢得英裔人士的认可。可是,如果写成在魁北克或是在蒙特利尔开店的日子,又有几个人知道呢?可再仔细想想,如果一个外国人把其在内蒙古的生活经历冠名为在中国的经历,尽管有些以偏概全,但逻辑上应该还是行得通的。



最后还要说明的是,一个新移民在异国他乡的最底层,经营着便利店,其经历的许多事情,不仅是中国人,就连本国的上班族也是闻所未闻的。许多人会觉得偏面甚至消极。对不起,我还是要坚持己见。我不是以一个专业人士的角度去“告诉你一个真实的加拿大。”只是写我的个人感受,我的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我的”在这里是一个合理的省略。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1)



在蒙特利尔的新移民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蒙特利尔三件事,读书,开店,生孩子。由于来到加拿大的时候已经年近不惑,并已有了视为唯一的宝贝女儿,所以生孩子的事情从来没有考虑过,读书、开店倒是使我受益匪浅。



对于许多的中国人来说,蒙特利尔还是比较陌生的。其实她也曾有过昔日的辉煌。六十年代举办过世界博览会,七十年代举办了夏季奥运会。她曾经是加拿大的第一大工业城市,世界上仅次于巴黎的第二大法语城市,更以其浓郁的欧洲风情在北美大陆特立独行,魅力四射。但由于魁北克的历史原因,加之其欲在北美英语的绝对统治下保持其语言,文化不会被同化,以致消亡,所以,独立运动一直没有停止过。两次公投虽然都以主独派的失败而告终,但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却是很大的。渐渐地,大批英裔人士以及以英语为第二语言的外国移民,尤其是大量实力雄厚的英裔的公司陆续迁往多伦多,使蒙特利尔最终沦为加拿大的第二大城市。经济实力远远落后于多伦多,城市魅力也已不敌加拿大第三大城市温哥华,城市的经济发展速度更被后起之秀卡尔加里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我能选择在蒙特利尔落脚纯属偶然。



当时新移民落地大多集中在多伦多、温哥华和蒙特利尔三个城市。温哥华由于其冬暖夏凉的海洋气候尤为香港移民所青睐。97回归前香港移民大量涌入,达20万之众,温哥华也由此被当地人戏称“香哥华”( Vancouver温哥华,Hongcouver香哥华)。近些年中国大陆富豪及贪官纷纷把老婆孩子送到温哥华,而他们自己则呆在国内继续做老板或“裸官”,从而温哥华又被加拿大的华人称为“大奶村”(相对于早前深圳被誉为香港人北上的“二奶村”而言)。这样就使得其房价飞涨,渐渐成为富裕休闲的旅游城市,也使得像我这样以技术移民身份来加的平民百姓望而却步。



记得当时我在多伦多和蒙特利尔各有一个熟人,我分别给他们发了封E-mail,告之我将要移民的消息。多伦多的熟人回信说,来吧,多伦多的秋天很美。蒙特利尔的熟人说,来吧,我去机场接你。于是我就选择了后者。



因为法语的障碍,使得蒙特利尔的中国人至今不超过五万,也正因为如此,相比“学好广东话,走遍全天下”的温哥华,以及华人面孔,华人社区随处可见的多伦多,蒙特利尔才是真正的“国外大都市”。独特的法语文化,一年365天竟有400多个节日使蒙特利尔成了名副其实的艺术之都。加上“爱闹的孩子有奶吃”。越是闹独立,联邦政府越是安抚的政策,也使魁北克省的福利待遇也总是略高于加拿大的其他省份。



先来说说读书



以教育为例,2000年,魁北克省政府认为。该省经济发展缓慢的原因在于教育。于是,为了从娃娃抓起,当年给每个有孩子的家庭500加元专款专用,用于买电脑的补贴。



再说说新移民,落地魁北克省,便可以参加政府提供的 8-10个月的法语培训学习。不仅费用全免,政府还提供每人每月500加元左右的生活补助。而一旦进入正规大学的教育体系,资助更多。所以登陆魁北克的新移民在办理一些工卡、医疗卡等必要的手续的同时,多会申请政府提供的法语学习计划,三个月左右就可上学。这就意味着刚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就可以学习法语,结识新同学,最重要的是生活有了基本的保障了。



在学完政府提供的八个月的法语培训后,我和妻子双双进入魁北克大学蒙特利尔分校继续学习法语。每人每年可获得八千多元的助学金及四千多元的学生贷款。(四千多元的学生贷款毕业后需要还给银行,如果毕业后没能找到工作可以申请推迟还款。并可根据欠款数额分数年分期偿还)对于刚刚来加,租房子住,买月票行的我们来说,每月两千多元的学习收入,加上孩子每月几百元的牛奶津贴,也可以说生活无忧了。



在蒙特利尔,你经常可以看见20多岁和60多岁的人在同一个教室里学习的情况,除了“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外,“醉翁之意不在酒”也是一种解释。另外,在学校一呆就是六七年的移民更是不在少数。只要找不到工作,没有收入就可以一直申请读书,就可以有钱拿。



在我看来,魁北克优厚的读书待遇是把双刃剑,在帮助新移民学习知识,适应生活的同时,也造就了大批庸人,懒人。我发现新移民到达多伦多后,两三年的工夫就会找到自己相对的位置。尽管这个位置可能是他或她不想要的,是暂时的,但总会使生活先有个着落。而在蒙特利尔,两三年后多数人仍在学校晃着,四处望着。



再看看生孩子



生孩子,对于中国的大陆移民有着一种特殊的情结。到了加拿大,没有了限制,随便生,并且生孩子一分钱不用花,国家还替你养着(从出生到十八岁,如果家庭收入不高,每个孩子每月可享有五百元左右的牛奶津贴)何乐而不为。况且从怀孕到生产及产后,医院都提供较为完善的跟踪,检查及营养方面的服务。孩子出生后,丈夫也可以享受几个星期的带薪休假,而妻子也绝对不用担心因产假而失去工作。那个工作只是临时找人代替而永远给你留着。所以,到了加拿大,中国新移民们接二连三地生孩子也已成为一景。老大二十岁了又有了老二,在中国新移民中早已见怪不怪。在中国的大街上你如果看到一对夫妻带着三四个小孩也未必就是二婚三婚,极有可能是海外华人回国省亲。



加拿大地大物博,人口不多。中国人最不习惯的还是那份冷清,寂寞。多几个孩子于国于家都不是坏事。而在其它南美等落后国家的移民聚集的地区,尤其是黑人区,父母生一大堆孩子,拿着孩子们的牛奶金,自己再领着救济并以此为生的家庭也不在少数,并且一代传一代,日子就是这么过的。



不管怎么说,读书总是暂时的,是手段不是目的。生孩子的补贴也不是摇钱树,就算是也是那么几颗,摇几个小钱。新移民终究还是要面对社会,走向社会的。对于半路来加,三四十岁的中国新移民来说,语言,文化,教育背景的差异加上本来就不乐观的就业形势,找份合适稳定的工作又谈何容易。所以,博士生在餐馆洗碗,硕士生干着搬运的力气活的现象在新移民中比比皆是。在这里我没有贬低体力劳动的意思。而是在国内受了那么多年的高等教育,通过笔试,面试,背井离乡,带着理想,拖儿带女不远万里来到加拿大,从事最简单的体力劳动并不是我们的初衷。如果是暂时的,只是在出国的或是人生的经历中多了一段经历,如果是永远便不能不说是一种无奈了。



越来越多的新移民更愿意尝试着自己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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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hyunx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1-10-31 17: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2)



随着中国大陆新移民的不断涌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渐渐渗透到便利店这个行业。如今,据说大蒙特利尔地区百分之八十的便利店已换手成为中国人的生意。“中国便利店”已成为一个影响广泛的新名词。



其实,世界各地的移民来到加拿大,要想融入这个社会都需要一个过程,往往也都是从自己试着创业开始的。移民历史已久并在北美日成气候的犹太人,意大利人像模像样地涉足金融,工业,商业各个领域。印度人开起了旅馆,黎巴嫩人几乎垄断了出租车服务,老一代广东人,香港人多离不开餐馆,衣厂两个行业,韩国人则成为便利店的主人。大约从十几年前开始,越来越多的中国大陆移民渐渐渗透到便利店这个行业。如今,大蒙特利尔地区百分之八十的便利店已换手成为中国人的生意。“中国便利店”已成为一个影响广泛的新名词。



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之所以选择便利店生意有其自身的原因。



被动地说,不开店还能做什么。语言上的障碍,加上北美工作经验的欠缺,中国新移民很难找到哪怕是一份不对口的白领工作,而在中国受到的良好教育又使他们不甘心长期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于是就想着自己干点什么。可做别的生意,要么有语言文化上的障碍,要么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相比之下,投入少,风险小,语言要求不高的便利店成了没有选择的选择



主动地说,移民不像是留学生,来加时大多已老大不小了,给谁干也不如给自己干,自己当老板,不必听别人指手画脚。而便利店生意除了耗时间,板身子,打理起来倒也容易。省吃俭用,辛辛苦苦,一年到头总有收获。况且,没有人永远停留在第一个小店上,这只是个尝试,一个起步,在魁北克,很多事业成功的华裔人士的第一桶金都是在便利店掘到的。



便利店在魁北克省也算是一种文化,大多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据说享誉北美的著名的“港湾”百货连锁商场就是由街头便利店演变而来的。在魁北克,便利店遍布于城市的各个角落,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常常每几十米便有一个。听老移民讲,早七到晚十一营业的街头便利店在当时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生意也相当的红火。因为,在大约二十年以前,大型的连锁超市还不是很多,并且营业时间短,大都晚上五六点就关门,星期日还要休息。据说,当大型超市开始计划星期天开门营业时,还引发了大规模的示威游行,因为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星期天上班占用了他们每周日去教堂祈祷的时间,还有些人觉得他们被剥夺了星期天在家休息与家人团聚的权力。如今,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商业竞争的激烈,各大超市早已是一周7天营业,时间上也大多变成了早7到晚11,甚至24小时昼夜营业。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商品价格远远高于大超市,品种短缺,营业时间也不在有优势的街头便利店却依然活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这不得不归功于人们的消费习惯。



曾经有人在研究了全加拿大的便利店经营情况后得出结论,在魁北克经营便利店要比其他地方更赚钱。原因有二;



其一,魁北克以外的省份便利店里不许卖酒,消费者需要到指定的酒类商品的专卖店去买。这样就损失了至少三分之一的利润。(一般魁北克省便利店的营业额除了替博彩局代卖的彩票外,烟、酒、其他杂货各占三分之一,卖酒的利润又相对较高)而魁北克的法律却允许便利店卖酒,这样,上百种啤酒加上红白葡萄酒,被精美地陈列,存放在布满玻璃门的冷库里,既装饰了店面,又吸引了客人,最终转化成了利润。



其二,法裔的非理性的消费方式成就了便利店。同样类型的店在蒙特利尔开在中国,意大利及英裔人士居住的地区,生意就会差很多。因为中国人会为某个商品便宜几角钱而坐地铁去大型超市购买。意大利人、英国人也会手拿广告计算商品孰贵孰贱。而法裔人士就要懒得多了,怎么方便怎么来。有一种说法,法国人会把最后一枚铜板买一束玫瑰。我就遇到过一个客人在买面包和啤酒时,由于身上带的钱不够而放弃了面包选择了啤酒。



有了这样得天独厚的人文条件,越来越多的魁北克的中国移民杀入便利店行业,先是魁省的第一大城市蒙特利尔,然后是近郊,远郊,以及距离蒙特利尔往北三小时车程的魁北克市及其郊区,甚至我的一个朋友买店买到了魁北克省最西北端,距离蒙特利尔十小时车程的著名旅游风景区佳士佩地区。据他说这还不是最远的,最近听说在最远的北极也有了中国人开的便利店了。而经验告诉我们,越远的地方由于买店的人少,买店的价格也就越便宜,同样,选择在偏远的小城市开店也会因为其店少而竞争小从而相对利润也就比较高,并且治安方面也由于其民风古朴而更加安全。
小七hot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1-10-31 18: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3)



便利店在所有的生意中虽说付出的辛苦较多,但是其风险也是最低的。夫妻经营,省去了占主要费用的劳动成本。这样一来,客人多,多赚;客人少,少赚。赔钱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是从投入产出的比例来看,想找一个好店还是不容易的。



来加之前,我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在国外开个便利店,倒是想过做国际贸易,当然这纯属空想,想当然地以为人到了国外就可以做一些国际贸易了,现在想想都觉得可笑。后来发现,许多新移民刚来时都有过这个念头,出去干一番事业,开公司,挣大钱。岂不知,一介书生,几十年了,在国内好歹也有些社会关系,都过的平平淡淡,水波不惊,怎么到了举目无亲的异国他乡就豪气冲天了呢!



在读完法语后,我本打算再学个国际贸易什么的,可看看加拿大的就业状况便知道学了也白学,况且,贸易是做的,不是学的。这时,身边已有朋友开起了便利店,据说也很赚钱,妻子便也有些跃跃欲试。开个店两个人的工作都解决了,生活也有了着落。



由于之前我从未想到过要开店,以致先买了自住的房子,我们从国内带来的钱也都交了首付了,所以只能从家里借钱,买最便宜的店。我的第一个店是在中文报纸的广告上找到的,现在回头看看那叫一个破。生意额每天五六百元,东西卖的又便宜,四目望去,不到百米各有一个店,可谓竞争激烈。可看看老店主,夫妇俩六十五岁了,语言不通,还带着个几岁的小孙子,没有汽车,全靠一个小手推车上货,还能赚钱生活,那我们差啥,尤其是要价只有三万多,是我们能够承受得了的,于是我们抱着一定会比他们做的好的想法把它买了下来。



付了三万五千块钱的店钱,加上一万块钱的货钱,我们便成为了一个小小便利店的店主。每天早上早早起床,简单吃点东西,我便开车到店里,中午要妻子在家做好饭,背着包坐着地铁送到店里,晚饭也是带来的或是用电磁炉对付点什么,晚上我一个人在店里,妻子还要回家照顾孩子。一年零三个月,没有一天休息,早七点半到晚十点半。往返车程一个小时,刮风下雨,疲劳生病,从未间断。冬天节省暖气,夏天没有空调。一年到头全家人难得吃上一顿团圆饭,其中滋味怎一个“苦”字了得。经过我们的努力,一年后,小店的平均日营业额已由开始时的五六百元增加到一千多元。但是这个小店,肯定不是我的目标,我们把眼光放到更大的店上了,于是决定卖店,小店很快就以四万五千元的价格出手了。这样算了一下,,除了开店期间挣了五六万元,卖店又多赚了一万元。与此同时刚刚买了两年多的住房也已增值了六七万元,为买另一个店,再上一个台阶提供了条件。



当然,事在人为,店在人做。



记得我买店的时候,有客人跟我说:“这么多年来,这个店的店主就没有一个能把话说明白的,你是第一个法语说的不错的,店也收拾的干净漂亮多了,谢谢你给了我们一个好店”。我从一个不会讲法语的中国老人手里买的店,一年多后,又卖给了另一个不会讲法语的中国老人,造化捉弄人,到头来又还给了客人一个象原来那样的破店。几次旧地重回。我曾经工作过的小店已被新一任店主,经营得每况愈下。几年后,他四万五买的店叫价两万五都无人问津,依我看最后只有关门大吉了。



刚卖店的感觉真好,买店时东挪西凑把钱变成了东西,卖了店又把东西变回了钱,并且多了好多。最重要的是可以放松一下了。卖了店,带着个对中国感兴趣的老外客人回国好好休息了一个月,回到曾经工作过的报社大楼转转。那个老外无论如何都无法把成天呆在小店里的我,和曾经在豪华办公楼里工作的我联系在一起,也对中国热火朝天的经济建设惊叹不已。



回来后,本想好好休息一下,可加拿大地广人稀,另外本来朋友就少,又都各忙各的,才发现一家人整天在家呆着大眼瞪小眼也是件很无聊的事,加上坐吃山空的紧迫感,使我们很快地又投入到找店的奔跑中。到那时好店已经不是很好找了,价格也起来了。看遍广告,朋友介绍,最后,我们在距离蒙特利尔一河之隔的只有几万人的小城市找到了我的第二个店,也就是我刚刚卖掉的干了五年的便利店。



其实这个店在当时也算不上什么好店,在广告上,经纪人手里卖了半年多也没有卖出去。店的年营业额七十万,连物业一起卖,总共要价二十四万。房子是前店后居的那种,推门进店,店的后门连着居室,说是居室,其实很小,只是厨房厕所一应俱全,勉强可以住人而已。这个店的特点是竞争小,其他的店离的相对较远,东西卖得很贵,利润很高,可是房子很破。最大的问题是有外卖,就是除了大多数的客人到店里来买东西,还有许多的客人是懒洋洋地坐在家里打电话叫外卖。这样对于许多只会些英语的中国人来说,语言便成了问题。要用法语听懂每条街名,听懂成千上万的商品名称是不容易的。再加上有外卖就要雇开车送外卖的外卖工等额外的麻烦,使许多语言不好,怕麻烦的买主望而却步。



也许是找店找烦了,也许是自恃开过店,法语也算可以,也许是价位是我可以接受的,总之我们匆匆忙忙地就订了下来。经过简单的讨价还价价,价钱最后定为连房子带店二十一万八千元。虽然跟我的第一个店比,买价高了许多,但营业额及利润也相应地高了许多,每天的营业额平均近两千元。加上房子是自己的,也省去了主要的费用。这样,又过几个月我们又凑足了一个首期,在离店不远的地方买了个半独立,三层的房子。结束了前店后居,店家合一的生活。并雇用了一个当地小伙子在周末和下午帮助站店。从此,在店上班,在家休息,算是过上了正常的生活。到五年后卖店时,在零售市场每况愈下,便利店举步艰难的情况下,我们店的营业额不降反升。从当时的不到七十万的营业额到超过百万大关。最后以高出买店价十万元的“低价”(实际上还可以卖得更高)卖给了给我们送外卖的员工。



不管经历了多少艰难坎坷,也算是有了一定的收获。其中有运气、有努力、更多的是靠忍耐和坚持。
valentina  新手上路  发表于 2011-10-31 17: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加拿大开店的日子 (4)



在便利店的买卖过程中,由于双方的立场不同。买者希望少花钱买好店,卖者也都想卖出个好价钱。加上买店的人往往都是门外汉,卖店的人便想尽办法把自己的店说成,包装成更好的店,弄得人们眼花缭乱,一时好店坏店难以分辨。



来加十年,期间有六次回国。最大的感受是祖国的变化太大了,也太快了。几乎每个城市都是一个大工地,在拆迁,建设的过程中旧貌换新颜。各个商厦店铺不论大小也纷纷装修、扩建,不停地改变形象。抛开历史教材,你很难感受到这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古国。而加拿大则不同,除了市郊在不断地有新的建筑慢慢地扩张外,在市中心,由于其基本建设早已完成,人们很难看到有太大的变化。上百年的房子随处可见,百八十年的店铺也绝算不上什么老字号。许多店铺更是历经三代;爷爷传给了儿子,儿子又传给了孙子。除了不停的维护几乎容颜未改。所以对于新移民来说在加拿大买生意也变得简单了。你不必因选个什么地段开个什么生意而冒险。只是把一个存在了几十年的生意盘过来,他怎么干你怎么干就得了。



便利店生意更是如此。在魁北克一般的便利店也都存在了三五十年了,做的是街坊邻居的生意。如果以前的生意好,你盘过来也差不哪儿去。加上都是客人自选商品的超市的购物方式,不需要太多的语言要求。这样,找个现成的好店变得更加重要了。



最早的便利店是当地人经营的,不是生意而是维持生计。一家人一干就是几十年,干不动了就关了或是把货盘给他人继续经营。后来移民的涌入,尤其是中国大陆新移民的到来(因为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从未把便利店当做毕生要做的事,只是临时维持生计,就是做也是小店换中店,中店换大店。)使得便利店的买卖频繁起来。不停地换手又使得价格飞涨了起来。买卖多了,良莠不齐,使得买方不尽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卖店的信息来源以报纸网络上的广告为多,再就是地产经济的手里也会有大量的卖家。媒体的广告当然是替卖家吆喝,经纪人为了成交这比生意也往往会好话说尽,所以只当是消息不必全信。



中国人卖店多数自己卖,他们往往想多赚点,就从很高的价格要起,碰上脑袋大的就宰一刀,卖不动就降价。要价二十万最后成交十三四万也不足为奇,他这个店到底值多少钱,只有买店的人做了一段之后才知道。而有些连房子带店价值较高不大好卖的便利店,店主也会求助于华人经纪,华人经纪人要价更高,为了拿到盘子,他会先承诺卖主给卖个好价钱,还要留出砍价的余地,加上自己的佣金(这里是卖方支付佣金),所以水分很大。还有许多经纪人在英法文报纸或其他媒体上看到老外自售自卖便利店,便跑过去插一杠子,要求替人代卖,可问题是老外卖主已打过广告要价三十九万了,没卖出去,中国经纪接手后竟要价四十四万,最后还真就以四十一万的价钱卖出去了。这都是由于许多中国新移民英法语不好,不看当地报纸,加上过于相信经纪人而造成的恶果。还有一些卖家,在正式刊登广告之前也会放出要卖店的消息。这倒不失为一个好机会,因为还没“上市” 知道的人不多,没有人和你抢,使你有时间慢慢了解。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也有一些精明的买家,看着好像合适的店拍上订金先占着,然后慢慢地查看资料,蹲店。与广告说的不符再讲价或干脆不买。因为买方交付定金前都会草签个协议类的东西,写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买,以留退路。



由于广告上出售的便利店鱼龙混杂,越来越多的人想了个笨法,开着车满世界跑,见店就进,见店主就问人家卖不卖。运气好的还真能碰上个卖主或是得到旁边某某店要卖的消息。问的人多了有时也闹出笑话。记得有一次我和朋友路过一个小镇。一时口渴,想买杯水。进了一家小便利店,还没等开口,就听那个老外笑着用生硬的汉语说:我不卖店!



有了符合自己要求的卖店信息,接下来就要实地去考察。



首先,要看地区,看周围同等类型的店多不多,多了就意味着竞争激烈。还要看客户的人群类型。越是富人区生意越不好做。富人嘛,会算计,他们得供车供房,还要送子女上私立学校,所以相对花钱节省,有计划。定期上价格便宜品种齐全的大型超市购物,并且群体中较少烟民酒鬼。就是喝酒也更多地光顾酒吧,而不像穷人那样三五成群在自家的阳台或后院一醉方休。而太多穷人居住的地区治安也相对较差,每月到领救济的日子疯狂消费,然后更多的时候是求你赊账给他,或偷酒喝。在便利店里,有技术的蓝领工人是最受欢迎的一群。他们工作辛苦,钱不少挣,又没有那么多小资情调。大箱喝酒,大包抽烟。下了班来不及换下工作服,也懒得先得洗脸洗手再去漂亮的大超市,说实话也不差钱,怎么方便怎么来。便利店便成了他们最愿意光顾的地方,而他们也成了便利店最欢迎的客人。另外前面我们提到过法裔地区的生意要好于英裔地区。黑人聚集的地区往往也就是治安差的地区的代名词。



其次,同一店主的经营年限也值得参考。一般来讲,同一店主做的时间越长越好。有钱赚才会做的久。而五年内换了五个店主,每个人都说能揣进口袋十万元,谁信那。所以很多店主买到手的店不赚钱或赚钱太少划不来,便急于出手,硬是编出各种卖店的理由。我就遇到过诸如:“我爸爸拿下了国内的地铁工程我得回去帮忙。”或“我本是外交部的,出来看看,现在部里要我回去,打算派我去某国工作。更多的理由就是,太太病了或是国内的家人病了。然后,不出一年你就会在另一个店看到他/她。如果真是很赚钱的店,就是真的家里出了问题也会克服困难或多雇些人尽量多干几年。



    还有就是计算利润了。一般店主会报给你他的店的年销售额,并提供材料。然后根据店的卖的东西的贵贱粗略算出其利润率。有的店东西卖的贵的,平均利润可达到百分之二十,差的十五或更少。比如年营业额百万的店,如果利润是百分之二十,那么一年的毛收入就可以达到二十万。刨去费用诸如:房租,电费,保险,员工工资等等就是你的纯收入了。



当然,店主报的营业额是否准确常常让人怀疑。于是,在买店的中国人中“蹲店”成了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就是说,在你大致看好了一个店后,选定一周的时间从早到晚呆在店里,一笔一笔地记下卖出货物的价钱,得出总数便是周营业额,再由此推算出年营业额。因为一年有淡季,旺季,加上偶然因素。所以也无法说是绝对的准确。另外,如果店主是中国人,又是面向中国人的超市就不好说了。店主会找一些朋友来假装买东西。前门卖完后门就又退回去了,造成一种生意兴隆,营业额高涨的假象。



总之,最终还要看个人的运气了。



一切订好后便是交押金,签协议,找律师,做公证,择良辰吉日,找一家“点货公司”盘点全部货物的价值。在公证律师面前签署正式协议。然后一手交钱,一手交钥匙。钱、店,各归其主。第二天,新店主战战兢兢走马上任。好在按规定老店主还要从早到晚在店里待上一周,以帮助新店主熟悉店中事宜。只是从这一天开始,钱已经落在新店主的口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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