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MontrealChinese.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

查看: 60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谈天说地] 苹果在华失IPHONE商标垄断权 缠讼四年败诉 图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5-1 14:58: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苹果在华失IPHONE商标垄断权 缠讼四年败诉 图


美国苹果公司早年就“IPHONE”商标与大陆一间名为“新通天地科技”的公司对簿公堂。历经四年后,近日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认定苹果公司败诉,此后,苹果公司在大陆不再拥有“IPHONE”商标的垄断权。
据了解,苹果公司于2002年向商标局申请注册“IPHONE”商标,于2003年获核准,核定使用国际分类第9类,即电脑硬件、电脑软件(已录制)等商品上。而新通天地科技则于2007年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要求将“IPHONE”用在国际分类第18类的商品上,即仿皮、牛皮、钱包、小皮夹、皮制绳索等商品。
苹果公司对此表示不满,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惟当局审理后裁定异议无效,新通天地科技于2012年获予以核准注册。据悉,苹果公司所用的理据为“IPHONE”在手提电话商品上已取得极高的知名度,属驰名商标,且在2007年起正式推出各款iPhone手机后,已在全球受到热烈追棒。
当局以苹果公司所提出证明商标知名度的理据,均为新通天地科技申请注册后的时间,不足以证明“IPHONE”在当年已达至驰名商标的准则,驳回其申诉。其后苹果公司上诉至北京中院,法院亦判其败诉。至近日,北京高院就案件作出终审裁决,认为认证商标是否属“驰名”,一般都以被异议商标申请日前的状态为准,该案中新通天地科技在2007入纸申请注册,而苹果公司所提交的理据多为2007年后的时间,iPhone本身亦在2009年10月才在中国正式销售,故裁定苹果公司败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ww.MontrealChinese.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 ( www.MontrealChinese.com ) google.com, pub-6124804848059427, DIRECT, f08c47fec0942fa0 google.com, pub-6124804848059427, DIRECT, f08c47fec0942fa0

GMT-4, 2024-11-28 17:29 , Processed in 0.048146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