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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新闻] 惊!海外帐户有40万未申报 要罚7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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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1 21:24: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惊!海外帐户有40万未申报 要罚7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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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报  2013-01-31 09:48:06  
  符合申报海外帐户要求却不申报,一旦被国税局发现,将面临何种命运? 会计师暨税务律师童志敏指出,有客户因被国税局发现未申报海外帐户,虽然帐户只有40万美元,国税局罚款却高达70万美元。但在他替客户以过去判例立论的基础下据理力争,最后双方以7万元和解结案。 0 K" i+ P% A/ C/ k8 P7 _.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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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志敏将在中美会计师协会2月2日(周六)于洛杉矶华侨文教服务中心举办的财税专业讲座,分享该案来龙去脉。
, s2 L' c  b3 i( K5 w& A  会长李豪指出,「海外帐户须申报」议题继续发烧,虽申报不代表缴税,仍有新移民漠视或不知道申报重要性,却想将海外帐户的钱汇进来,趁美房市低点购买房子。讲座将探讨不申报海外帐户,可能面临的结果等民众关心议题。
6 E0 k+ v+ z) v+ i  童志敏说,1970年代生效的「外国财务帐户申报法案」(简称FBAR),只要纳税人前一年在海外银行或证券公司的财务帐户最高总值超过1万美元,须填写TDF90-22.1表申报。国税局并推出三波自首计画,鼓励过去符合要求但未申报海外帐户的人赶快申报,以便避免刑事责任,但仍有民事罚款。
/ `2 L; C2 i) e0 k. z/ `  国税局对蓄意未申报海外帐户的纳税人罚款很重,并追究过去七年,施以每年罚款10万元,或过去七年帐户最高点的一半,端视那个较高。他的客户因被国税局认定蓄意未申报海外帐户,施以70万元罚款。他接手该案后,以法院判例只允许惩罚性赔款不可以超过损失四倍的理由,抗议罚款偏高。 3 }* D. ^& C+ X( f/ i; M% G
  他的理由是,客户海外帐户的40万美元即使过去七年照实申报,孳生利息所缴的税不过3000多元,依此认定国税局损失不过如此,因此最多只能索取1万2000多元,即四倍罚款。他因此要求国税局接受其客户未申报海外帐户是非蓄意,每年只能施以1万元罚款,七年共7万元罚款,否则将提起诉讼讨回公道,获国税局同意和解。
6 B  j& q) Y/ |5 q/ d1 J  李豪说,2月2日及10日下午1至5时,将分别在洛侨中心及橙县华侨文教服务中心举办两场免费讲座,他将主讲新移民报税最常犯的错误。会计师钟子磊、朱惠琴及黄杰峰将分别主讲「怎样把税报得更好」、「企业因应美国新税法的策略与规画」、「房地产报税应注意事项」。 + d3 h- V# W! q# B& l0 R( j; o
  另专业人士Danny Woo、杨素兰、赵南、唐巍岚、林大卫、薛平华及Kern Kwong分别主讲「健保改革」、「何时开始领取SSI和401(K)最有利」、「人力资源管理与它的重要性」、「面临退休危机您准备好了吗? 」、「2013 年应如何应对日益高涨的保险费用」、「如何以小投资换取人生下半世最大保障」及「如何判断投资移民EB-5 的项目」等。
  g; D; V6 |* r5 c  主办单位并提供37吋HDTV彩色大电视及3D照相机等礼物,让观众抽奖。讲座免费入场,洛侨地址:9443 Telstar Ave., El Monte。橙侨地址:2901 W. MacArthur Blvd.,#115, Santa Ana。 , }# K! u; C4 B9 k) w+ J8 E) f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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