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的便利店位于怡陶碧谷湖滨大道西。Google Map
■一对华裔夫妇因租务纠纷,被卖家强行占舖扣货。此图与案情无关。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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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一对华裔夫妇购入一间便利店后,因租务纠纷而被卖家强行重占便利店,连同货物遭扣押。华裔夫妇入禀小额钱债法庭追讨损失,卖方亦同时入禀控告买家违反合同,最终法官判华裔夫妇胜诉,卖方因错误行使了自我补救的权力,被判赔偿华人夫妇的全部损失。
据多伦多小额法庭的判决文件显示,一对华裔夫妇于2013年9月初,接手购买一间位于怡陶碧谷湖滨大道西由另一对夫妇经营的便利店。当年9月2日双方的女主人作为买卖双方的代表,签署了一份由卖家丈夫起草的买卖合同,同意将该店的生意以9,000元的价格卖出,店内存货在盘点之后,买家需在交易完成之前另行支付货款。
经营仅七日被迫停业
然而,该份由卖家自行起草的买卖合同被法官认定是不符合《安省批量销售法》(Ontario Bulk Sales Act.)。包括香烟、彩票和杂货在内的存货,经双方在9月7日和8日清点后,认定价值13,500多元。在买家支付了大部分款项后,卖家在9月8日就将店门的锁匙交给了买家,而在9月9日,也就是规定的交易完成日,买家就正式接手了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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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易完成日前,买家夫妇共支付了14,500元的现金和支票,在8日当天,买家又给卖家送去了另外一张额度为4,500元的支票,但稍后却通知银行停止了该张支票的兑现。尽管一些烟草和彩票经营许可的过户手续还在进行之中,但买家夫妇在接手当日一直经营该店,直到9月15日卖家强行锁上便利店大门而被迫停业。
卖家反诉买家违合同
买家夫妇于是将卖家告上法庭,索赔损失17,937元(已经支付给卖家的14,500元,再加上新的进货费用,因被迫停业而无法再售货),而卖家则反诉买家夫妇违反合同,要求索赔24,896元,后又加到了小额法庭索赔的最高限额25,000元。所诉违反买卖合同的理由是:没有在签买卖合同之前签署由卖方草拟的租约(双方同意接手生意后是租赁关系);停止了第二张支票的支付;改变想法,放弃了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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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庭文件披露的双方各执一词的事件经过显示,卖家在9月15日清早,先于买家夫妇抵达了店里,根据买家的供词,卖家命令他们在清点货物后交出锁匙,离开商店;而卖家则称,是买家想要回中国,而且小店的生意不赚钱,要卖家重新接手生意,尽管卖家请求他们留下,他们还是交回了锁匙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