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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乐业] 怎么样投诉工资标准严重低于最低法定标准的那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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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6 21:44: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ottawa 于 2013-10-26 21:52 编辑

怎么样投诉工资标准严重低于最低法定标准的那些公司?

劳工局=劳工标准委员会=劳动局劳资纠纷办公室

http://montrealchina.com/brand/store.php?id=1118

http://montrealchina.com/brand/store.php?id=1118&action=map


500 RENE-LEVESQUE 顶层COMMISSION DES NORMS DU TRAVAIL. 告老板不按最低工资标准给钱,你说想打支票工,老板不同意,答应只给现金。能把老板整死。


特在此呼吁:

请蒙城受到不合理待遇的全体华人打工者,积极行动起来,对低工资敢于说不,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来改变华人圈子里工资待遇普遍偏低的现状。

2013年5月后:

魁北克省

8.75$/小时(有小费的工作)
10.15$/小时(其他工作)

如果你目前的工资没达到这个最低标准,请你尽快大胆向老板提出加薪要求。如果你不敢当面提出,你可到500 RENE-LEVESQUE 顶层COMMISSION DES NORMS DU TRAVAIL投诉,并要求保密,服务是免费的。如果你的法语够好,也可以直接打电话或用网站投诉。



加拿大魁北克省宣布五一节提高最低工资
RCI  2013年05月02日 http://www.canmaxgroupchina.com
加拿大第二大省份魁北克省5月1日提高最低工资,从每小时9.90加元提高到10.15加元,约等于每小时65块人民币。
魁北克省劳动部长马尔塔斯表示,上调最低工资是政府为解决贫困问题而做出的努力的一部分;有36万5千多魁北克人会受益于最低工资的上调,他们中有差不多21万人为女性。
酒店服务员、餐馆侍应生和零售商店店员一般是加拿大挣最低工资人士的主要群体;他们中不少年轻人和新移民。
现在加拿大10个省3个特区中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的是阿尔伯塔省,那里的最低工资是每小时9.75加元;最低工资水平最高的是努纳伍特特区,是每小时11加元。加拿大最大省份也是主要工业省份的安大略省,那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小时10.25加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政府规定的,并根据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如提供汽车、住房等)使雇员的工资低于最低标准。
    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起魁北克省的最低工资为:
    一般职业时薪:6.80加币;
    有小费收入时薪:6.05元;  
    住在雇主家的佣人的最低周薪:264元。
    (一)要求最低工资的条件
    所有享受《劳动标准法》规定的魁北克省雇员均有权要求最低工资。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在非牟利机构工作的学生;
2. 在法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实习的实习人员;
3. 在企业外从事商业活动,工作时间不能受控制,并且全靠佣金作为工作报酬的雇员;
4. 临时受聘参加农业收割的季节性雇员;
5. 在雇员少于三人的小农场工作的雇员;
6. 属于果园或园艺生产的手工劳动者。
    (二)非全天工作的工资
    雇主不能仅仅因为某一个工人每周只有部分时间在雇主的企业里工作,从而降低他每个小时的工作报酬标准。也就是说,在同一企业中进行同一种工作的长工或非长工,他们的计酬标准应该相同。
    在有的情况下,有些非长工的计酬方法可以不受这一限制,一般包括:时薪高出最低时薪一倍以上者、在食品销售行业中工作的雇员等。
    (三)小费
    顾客用直接或间接形式交给雇员的小费都属雇员所有,不得计入工资内。雇主也不得将小费占为已有。
    不过从1997年底起,魁北克省政府已经建议将小费计入工资内,具体应该如何执行,目前尚在争议之中。
    在给雇员支付节日工资、假期工资或其它补偿时,除了要支付规定的工资外,还要将小费适当的考虑进去。(根据雇员申报小费收入的情况而定)。
    (四)食宿费
    你的工作要求你必需在雇主的企业内或家里吃饭吗?这没关系。魁北克省政府已经规定,雇主向雇员收的住宿费最高不能超过下列标准(自1997年10月1日开始实行):
1. 每顿饭收1.5元,每周最多只能收20.00元;
2. 每星期收住宿费不得超过20.00元;
3. 两者加起来每周不得超过40.00元。
    (五)工作服
    当雇主要求雇员穿工作服上班的话,他应免费向领取最低标准工资历的雇员提供工作服。雇主不得因为向雇员提供工作服而克扣雇员的工资,导致他们的实际工资低于最低标准。
    (六)工资的发放
    雇员开始工作后,雇主应在一个月内向他发第一次工资。此后应定期发工资,最长不能超过每两周发放一次,经理阶层每月发一次工资。如果发工资的当日正好碰上节假日,则应提前到节假日的前一天发工资。每次发工资时,雇主都有要给雇员一份工资单,以便让雇员核查。工资单内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 雇主姓名;
2. 雇员姓名及个人资料;
3. 付工资日期及注明是何时的工资(从何日至何日);
4. 工作时数及时薪标准;
5. 加班时数及超时薪金标准;
6. 奖励、津贴或佣金的种类和金额;
7. 总工资额;
8. 预扣款(如所得税、保险费、工会费、退休金等);
9. 雇员实际拿到的纯工资;
10. 雇员申报的小费总额(在旅馆、餐馆等服务行业);
11. 其它。

就业与魁北克劳工法--解雇
〈〈劳动标准法〉〉规定,雇主在解雇一名雇员之前,应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雇员,使其有足够的时间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
凡属于《劳动标准法》管辖范围内的雇员,都有权要求雇主在解雇他之前,提前以书面通知他。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1. 连续工作时间不足三个月者;
2. 犯有严重错误者;
3. 发生意外事故不得不解雇职工时;
4. 聘用期已满时。
解雇究竟应该提前几天通知雇员呢?这要看雇员的连续工作时间,具体的规定参见下表:
连续工作时间 提前通知天数
三个月以下 不用提前通知
三个月至一年 提前一星期
一年至五年 提前两个星期
五年至十年 提前四星期
十年以上 提前八星期
如果雇主没有按规定提前将解雇决定通知雇员,雇员可要求得到工资补偿。例如,按规定雇主应提前两周通知而实际上没有这样做,则雇主要多发两周的工资给被解雇的职员。主要以佣金作为工资收入的雇员,他的平均工资应该以最近三个月作为计算周期。
(二)非法解雇
如果你觉得你的雇主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解雇你的话,你可以在被解雇之后的45天内向劳动标准委员会投诉:
1. 因为你行使了《劳动标准法》赋予你的权利;
2. 因为你向劳动委员会提供了有关你的雇主执行《劳动标准法》的情况或者作证;
3. 因为你的工资被法院扣留或者将要被扣留;
4. 因为你怀孕;
5. 雇主解雇的目的是逃避执行《劳动标准法》或有关条例;
6. 因为你要照顾未成年的小孩而没有加班。
同样,如果你已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而在最近的12个月中,由于生病、事故等原因你有17周或以上的时间缺勤,你的雇主以此为理由解雇你的话,你则可以在被解雇后的45天内向劳动标准委员会投诉。
最后,如果你未到可以退休的年龄而被雇主解雇的话,你是可以在被解雇后的90天内向劳动委员会投诉。
劳动标准委员会在接到你的投诉后,会委派一名你们双方都同意的第三者为你们调解。若调解失败,劳动标准委员会就开始受理为你的申诉。
如果劳动标准委员会认为雇主的做法有违《劳动标准法》的话,他们有权让被解雇的职工回去工作,雇主还要赔偿该职工的损失。
(三)解雇的理由不足
如果你认为你的雇主没有充分的理由将你解雇,而且你在该企业的连续工作时间已超过三年的话,你可以在被解雇后的45天之内向劳动标准委员会投诉。
劳动标准委员会接到你的投诉后首先派一名你们双方都肯接受的第三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该委员会再受理你的申诉。
如果你胜诉了,劳动标准委员会有权要求雇主继续聘用你,并赔偿你的全部工资损失。也可以作出其它合情合理的决定。
劳动标准委员会提供的上述服务是免费的。但是,如果雇主或雇员要求律师帮助的话,律师费由自己支付。

就业与魁北克劳工法--雇员的基本权利
    由魁北克省劳动标准委员会Commission des norms du travail 制定的《劳动标准法》规定了魁北克省雇员的最低劳动条件。任何雇主都不得违反。
    雇员的基本权利包括:工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节假日带薪休息、年度带薪休假、家庭假、产假、辞职、被解雇、就业记录和上诉等。
    (一)可享受的基本权利者的范围
    魁北克省的工薪阶层均可享受雇员的基本权利。但下列雇员不能或只能享受部分权利:
1. 非谋利单位的雇员,他们的专门工作是在住宅内照看残疾人士或者老人;或者他们的工作是与看护上述人员直接有关的家务工作。
2. 在雇员只有三人以下的农场工人,但这些工人的工资和加班时间计酬仍然必须按照《劳动标准法》处理。
3. 在劳动关系,职业培训和劳力管理等方面都按照《标准法》办理的建筑工人,因为他们享受家庭假待遇,并有权到了退休年龄后继续工作。
4. 在读书期间到学校挑选的企业工作的学生,他们的目的在于完成由教育部或高校部规定的学习计划。
5. 健康和社会福利享受者,因为身体、智力方面的原因,在社区服务中心CLSC、功能恢复中心、社会福利中心、医疗单位或接待中心工作的时间内不能完全享受以上权利。
6. 高层经理人员,他们享受家庭假而且退休后有权继续工作。
7. 最后,在联邦政府机构工作的雇员因为属于《加拿大劳动条例》的管辖范围,故不能再享受《劳动标准法》中的权利。这些机构包括:中央银行、国际和国内运输业、电台等等。
    (二)劳动标准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
    该委员会负责执行《劳动标准法》,包括宣传这一法规,并将民众的建议转达给政府,同时受理申诉和调解劳资双方的纠纷等。
    该委员会有权对民众的申诉进行调查,调查时可在合理的时候进入所有的工作场所,检查与法律或规定有关的一切文件,并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有关执行《标准法》或其它规定的文件与材料。
    (三)雇员的申诉权
    当雇员发现雇主违法时,可以向委员会申诉。
    在调查时,委员会不得公开申诉人的姓名,除非经过申诉人同意。若委员会认为申诉理由不足或无理取闹,则有权拒绝调查,并用挂号信通知拒绝的理由。申诉人则有权要求复查。若该会认为雇主要向雇员赔偿钱的话,便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雇员则不用会任何费用。
    例如,该会可对雇主提出起诉,追回雇员的工资;也可建议刑事处罚,还可代表没参加工会的雇员对雇主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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