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报道:5月19日,中国《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由国税总局、财政部、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六部委联合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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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D2 s" O/ \: R t9 r$ F 《办法》宣布,从2017年7月1日起,对于拥有各种海外账户的中国富人的金融资产将被各国的税务机关进行信息交换,并确定首次对外交换信息时间为2018年9月。该消息一出,海内外的中国土豪们顿时一片恐慌...
% l$ V: ~8 @. M- w/ x 要交换的人信息包括:账户持有人名称、账户余额或价值、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不过,你在境外的房产、游艇、跑车、古董字画、珠宝、艺术品、现金等等非金融类资产都不在这个范围之内,也不会被申报。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中国护照持有者,或者长期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你在海外的金融资产对于中国国税局将是透明的,你的全球收入都将依法必须给中国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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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美金以上高净值账户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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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大规模非居民尽调这样一个浩大的工程,中国税务方面要一步一步来。
类别账户的区分、调查程序及时间7 v. U W0 e! S m9 o: V9 X
按照账户总额的不同,2017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将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100万美元)的尽职调查,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低净值账户是指截至2017年6月30日账户加总余额不超过相当于一百万美元的账户。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账户加总余额超过二十五万美元的存量机构账户,金融机构应当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账户的尽职调查。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账户加总余额不超过二十五万美元的存量机构账户,金融机构无需开展尽职调查。但当之后任一公历年度末账户加总余额超过二十五万美元时,金融机构应当在次年12月31日前,按照规定完成对账户的尽职调查。
“非居民”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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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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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对中国社会公众影响较小,主要对在金融机构开立新账户的部分个人和机构有一定影响。
从2017年7月1日起,个人和机构在金融机构新开立账户,包括在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在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需按照金融机构要求在开户申请书或额外的声明文件里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
对于2017年7月1日之前已经开立的账户,金融机构根据留存资料确认账户持有人的税收居民身份,极少数不能确认的需要个人和机构配合提供材料。
对在海外有金融资产配置、在海外持有壳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等行为的个人和企业来说,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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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中国税务机构很难清查海外的金融信息,不少海外同胞都觉得,“我在境外的收入不须报回中国境内”、“我开一个境外账户去存款,就不用征税了!”所以,不少富豪们的海外收入都游离监督,让税务机关无可奈何。
现在想通过各种白手套洗钱转移资产的人或者投资海外市场时没有报过税的人来说行不通了,随着这一政策落实,贪官的脏钱更是无处可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