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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新闻] 加拿大不再是中国逃犯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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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5 12:22: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加拿大不再是中国逃犯的“天堂”- s; C: [+ x. b( N; d# k2 ?
世界新闻网  2013-05-05 08:52:11
加拿大驻中国大使赵朴(Guy Saint-Jacques)表示,加中双方在追缴犯罪所得分享协议上的谈判已经取得阶段性发展,未来数个月内应可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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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7 E; M1 W) b0 X赵朴在接受中国最大英文报「中国日报」(China Daily)访问时指出,一旦加方确认不法资金来自于罪犯或犯罪组织时,这项协议即可为加中双方分享这类没收充公资产提供法律基础。 7 x& u, t1 h  W% O
报导中指出,加拿大被视为是中国外逃罪犯藏匿的「天堂」,其中包括许多贪官,因为加中双方迄无引渡条约。
4 I+ O* Y& O4 L4 W/ a+ [中国公安部指出,数千名中国经济逃犯把金额庞大的不法所得转移海外,但碍于政治体制不同,或是外国繁复的法律程序,中方无论在引渡罪犯回国受审,或是追缴这些罪犯的不法所得时,都困难重重。
4 G$ G( W( F" n+ X" V赵朴表示,加国只要发现有人是以非法方式入境,或是曾在海外犯罪,就会展开司法调查程序,在确认特定对象为外国逃犯,并取得足够证据后,就会展开调查,并联络司法部展开应有的起诉程序,接着就会遣送出境。 9 c) x! L% X1 j' |6 P, e8 F2 S( v
他表示,加国使馆和加拿大边境署(CBSA)人员与中国公安部和中国航空业者合作密切,以扼阻非法移民入境加国,加方也协助训练这些航空业人员辨识伪造签证,期能防堵罪犯登机飞往加国。这些措施已有效减少试图搭机潜往加国的人数。
$ ?2 Q: p: a( A$ Z. \中国公安部国际合作局长廖进荣表示,加中双方近年来在司法合作上已有实质进展,加方也较以往更为重视中国公安提供的资讯,在桉件调查、逮捕逃犯和遣送工作上都密切合作。
8 j2 o( |! g. G% g0 f廖进荣也指出,加方对中国法律和司法程序已有较深认识,也欢迎中方证人到加国法院出庭,协助起诉中国逃犯。 , o/ _  V) I$ d3 p2 G2 t, O7 [8 z
近年来已有数名高知度的中国逃犯被遣送回中,包括厦门远华走私集团主脑赖昌星即在2011年回到中国受审。 3 f* o9 f; z" d6 h+ j% M: {
赵朴表示,加中双方迄无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的计画,但两国司法高层每年5月或6月都会开会,讨论涉及双边的重大桉件。
. y8 w, G0 v+ q( m8 k0 ^7 @中国公安部2010年曾与加国警方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打击跨国犯罪行为。赵朴表示,相信未来会有更多中国逃犯被送回中国,加拿大也不会再被中国贪官或罪犯误以为是可以安全藏匿的地点。 ; z" k4 ~* x- z+ x
亚伯达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侯秉东(Gordon Houlden)也表示,赖昌星潜逃加国,利用法律程序缠讼12年才被送回中国,这段期间,中方确实有不少人误认加国为一逃犯天堂,一旦加中双方签订犯罪所得分享协议,应有助扫除这一污名。 1 {) \$ a* b( ~# J
侯秉东表示,即使赖昌星等多名重要逃犯被遣送回国,中方传媒报导中,依旧不时为加国冠上逃犯天堂之名,其实不尽公平,因为「这些诈欺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而且是中国未能扼阻他们外逃」。
" _. d" I) \3 G; C6 P  h1 V: Y他也指出,中方媒体报导若一再把加国形容为逃犯天堂,其实就和加国媒体和公众常误以为外国犯罪多来自中国一样不妥,对于绝大多数合法移民来加的中国公民也有欠公平。 0 X1 T9 P8 A: [1 z1 |1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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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5-6 16:44:47 | 只看该作者
突破性进展 加中将签追缴犯罪所得协议! y  p8 v5 n3 L$ H
; ^& ?5 W7 h, V3 n
世界新闻网  2013-05-05 20:26:42
                                                                                          加拿大驻中国大使赵朴(Guy Saint-Jacques)表示,加中双方在追缴犯罪所得分享协议上的谈判已经取得阶段性发展,未来数个月内应可签订协议。! E: a5 U& A8 s/ m+ N# Y&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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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朴在接受中国最大英文报「中国日报」(China Daily)访问时指出,一旦加方确认不法资金来自于罪犯或犯罪组织时,这项协议即可为加中双方分享这类没收充公资产提供法律基础。          报导中指出,加拿大被视为是中国外逃罪犯藏匿的「天堂」,其中包括许多贪官,因为加中双方迄无引渡条约。- p- w; b/ J$ R8 V7 y! v' D0 q# I
          中国公安部指出,数千名中国经济逃犯把金额庞大的不法所得转移海外,但碍于政治体制不同,或是外国繁复的法律程序,中方无论在引渡罪犯回国受审,或是追缴这些罪犯的不法所得时,都困难重重。
1 w/ U' ^3 _/ I$ k          赵朴表示,加国只要发现有人是以非法方式入境,或是曾在海外犯罪,就会展开司法调查程序,在确认特定对象为外国逃犯,并取得足够证据后,就会展开调查,并联络司法部展开应有的起诉程序,接着就会遣送出境。, P0 ~/ A. f, U# C% c8 W7 `# O
          他表示,加国使馆和加拿大边境署(CBSA)人员与中国公安部和中国航空业者合作密切,以扼阻非法移民入境加国,加方也协助训练这些航空业人员辨识伪造签证,期能防堵罪犯登机飞往加国。这些措施已有效减少试图搭机潜往加国的人数。* _8 q3 E$ p, K
          中国公安部国际合作局长廖进荣表示,加中双方近年来在司法合作上已有实质进展,加方也较以往更为重视中国公安提供的资讯,在案件调查、逮捕逃犯和遣送工作上都密切合作。* v* D7 `6 o$ U) z( }
          廖进荣也指出,加方对中国法律和司法程序已有较深认识,也欢迎中方证人到加国法院出庭,协助起诉中国逃犯。
* L1 O8 K3 s. U  Z& a8 G          近年来已有数名高知度的中国逃犯被遣送回中,包括厦门远华走私集团主脑赖昌星即在2011年回到中国受审。4 ?) n$ a2 p$ Q4 N! l# t
          赵朴表示,加中双方迄无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的计画,但两国司法高层每年5月或6月都会开会,讨论涉及双边的重大案件。+ ~( l+ ~2 c- Q+ Y8 i) H/ T
          中国公安部2010年曾与加国警方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打击跨国犯罪行为。赵朴表示,相信未来会有更多中国逃犯被送回中国,加拿大也不会再被中国贪官或罪犯误以为是可以安全藏匿的地点。
! L! m2 B! @6 g( I6 y          亚伯达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侯秉东(Gordon Houlden)也表示,赖昌星潜逃加国,利用法律程序缠讼12年才被送回中国,这段期间,中方确实有不少人误认加国为一逃犯天堂,一旦加中双方签订犯罪所得分享协议,应有助扫除这一污名。
4 t+ g; S- I3 v          侯秉东表示,即使赖昌星等多名重要逃犯被遣送回国,中方传媒报导中,依旧不时为加国冠上逃犯天堂之名,其实不尽公平,因为「这些诈欺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而且是中国未能扼阻他们外逃」。7 M4 s" Z$ Y4 b( }. Q0 U
          他也指出,中方媒体报导若一再把加国形容为逃犯天堂,其实就和加国媒体和公众常误以为外国犯罪多来自中国一样不妥,对于绝大多数合法移民来加的中国公民也有欠公平。+ Q* {2 H0 \! p; q; w7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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