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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活] 留学生与朋友合开公司再雇自己 申移民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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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0 00:19: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留学生与朋友合开公司再雇自己 申移民造假

[url=]2013-05-09 14:52:30[/url] 来源:明报

对许多刚毕业、正准备申请加拿大经验类别(CEC)的中国留学生来说,如何找到符合申请资格的工作并累积一年经验,是申请过程中最困难部分,有申请人因此变通做法,情商父母开设公司,或与朋友合开公司,再雇用自己;最近更有酒类业者,看好CEC申请的商机,开班授课,教导如何开公司及协助CEC申请。移民部指如开始公司的目的纯为移民,会被视为造假,不单在移民部永久留下造假案底,甚至可能被拒入境2年、即使因此拿到移民资格也会被取消,甚至被刑事起诉。
毕业后取得3年工作签证、并选择在大温工作的中国留学生,不少人希望能通过CEC方式申请移民。然而,留学生毕业后的找工之路,却不是每人都顺遂,尤其根据规定留学生所累积的工作经验,必须是「全国职业代码」(NOC)下0,A及B类的工作,其工作经验才会被采认。
于是近年来,开始有移民顾问建议留学生考虑开公司,但不是自雇,而是让家人开公司,留学生还是「受雇」,公司负责人可挂名父母,留学生则担任公司经理,负责公司营运及打理业务。



教留学生开公司不只是移民顾问的专业,有温哥华的酒类出口公司也「捞过界」,推出为想透过CEC移民的毕业生度身定做的创业培训计划,除了创业辅导,还会帮忙申请CEC,且费用不低。公司的如意算盘是,除了毕业生有移民「需求」外,他们在中国的父母还有人脉,可以协助公司拓展网络。
负责计划的发言人指出,留学生有两种参加计划的方式,第一种是接受培训,完成培训后有机会被该公司聘用;第二种则是留学生请父母开贸易公司、再雇用留学生,打理贸易公司的有关业务。
CEC申请人受雇亲属非罕见
移民顾问陈亮指出,CEC申请人在家人开设的公司工作、并成功申请移民的例子并不少见。例如有一对留学生夫妇,妻子接手一间意大利薄饼店,丈夫则受雇于薄饼店,担任管理工作,该店还有其他员工,丈夫在工作一年之后,申请CEC也已经获准,现在丈夫和妻子都已有永久居民身分。
陈亮认为,移民部在审理CEC时对工作经验的查核,主要确定申请人是否为该公司所雇用,以及公司是否存在,但他并不建议申请人,为了申请移民,从无到有去申请一间公司,如果只是空壳公司被查出,反而对申请人不利。
开公司纯为移民明显造假 移民部留造假纪录取消公民资格甚或起诉
针对CEC申请人能否在家人所开公司任职的问题,移民部发言人布朗(Bill Brown)承认,现时的法例的确没有限制CEC申请人在家人开设的公司任职。但移民部会注意,开设公司的目的是否单纯为了移民,并追究背后可能的造假动机及行为。
布朗说,CEC申请不会采纳任何自雇的工作经验,这并非移民部设立CEC计划的目的,因此,如果有留学生以自己的名义开公司,而公司又雇用自己,申请人在面对移民官追查时,将很难证实自己与雇主的关系,也将无法证明确曾从事该项工作。
他提醒,如果有申请人为了符合移民申请的要求而开设公司,即是开公司的目的完全是为了移民,就构成了造假,移民部会追究。
他并警告,一旦被查出假公司等申请造假行为,后果不只是申请遭拒而已,申请人还将至少两年不能入境加拿大,永久在移民部档案留有申请造假纪录,即使已申请到移民或公民资格都可能会被取消,甚至被刑事起诉等。
移民律师李广田并不鼓励申请人为了取得工作经验,而让在中国的父母挂名开设公司,再来雇用自己。他说,设立一间公司牵涉问题复杂,而人在海外的父母,又需要申请工作签证才能在本地照顾公司等连串问题,等于「一个问题又制造另一个问题」。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则说:「移民部过去早已看到很多移民,为了保有枫叶卡而开设假公司,让公司派自己到海外等类似的操作,为了CEC开设公司现在即使未引起移民官严查,但以后若被严查,亦将被视为造假,不值得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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