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MontrealChinese.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

查看: 20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加国新闻] 加拿大宣布住房三大新政!允许房主贷款增建第二套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0-8 17:11: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加拿大宣布住房三大新政!允许房主贷款增建第二套房 明年生效!
% {9 w: Y; E, \: o$ k7 E) P: {$ h* Q3 \- w6 c/ G6 s* E

1 p1 q( m4 D! O$ {% R6 m# t) d& i" J2 C6 L3 k# t9 S

! ^- t) n8 I6 X加拿大副总理兼联邦财政部长方慧兰(Chrystia Freeland)周二(8日)宣布了在原房产用地上增建第二套房的抵押贷款新规定,预计将于1月15日生效。" S( f0 p2 b# j+ ?
9 T; n/ @; F% R  S
6 _- ?" c' A8 V3 I) d
联邦政府周二发布的新闻稿中指出,“加拿大各地有太多的房产未得到充分利用或空置——从闲置的地下室到空置的办公大楼,再到空置地块——这些本可以用来建造更多的住房。通过让房主更容易地在现有住房上增加第二套房,并释放空置土地和未充分利用的联邦地产用于住房,增加加拿大所需的住房供应,使每一代人都能负担得起住房。”图片方慧兰宣布,从2025年1月15日起,为贷款机构和保险公司提供抵押贷款再融资的技术指导,以便为希望在其房屋中增加第二套房的房主提供抵押贷款。图片“这些抵押贷款保险改革,以及即将出台的加拿大第二套房贷款计划,将使房主更容易将闲置的地下室改造成出租公寓或将车库改造成巷道住宅,以增加社区的密度。第二套房可以帮助房主用新的出租公寓支付抵押贷款,并拉近家庭之间的距离。例如,一对退休夫妇可能希望搬到新建的后巷屋或姻亲套房,这样他们的孩子就可以在现有的房产中抚养他们的年轻家庭。”更具体地说,% s' s, }( i7 x+ I8 @
! ], h+ \5 j! s8 A" m% m9 v
. @4 Z0 K. s. K. N4 r8 e$ H
这些变化将:/ p$ ~/ L7 I4 ]3 ]: n  k
允许对原住宅内的第二套房的有保险抵押贷款进行再融资,让房主利用其房屋净值为第二套房的建设提供资金。借款人将能够获得高达房屋价值90%的融资,包括第二套房的增值,并在长达30年的时间内分期偿还再融资的抵押贷款。
! g' |) A: ~  _: [% W5 a3 B) O9 O将再融资建造第二套房的抵押贷款保险房价上限提高到 200万加元,以确保房主可以在全国所有住房市场获得这种再融资。
/ q4 S: |6 p' R, B  T: w1 I. R* g( i4 j
+ [; w, S* J& Q
, G3 `: ^! o  {$ S4 p9 Q% [% F  n

4 |3 H+ f& X* \: f$ L; y# C此外,方慧兰就空置土地征税问题展开磋商。联邦政府正在寻求有意实施空置土地税的各省、地区和市政当局的反馈意见。通过对空置土地征税,土地所有者将受到激励,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土地的全部潜力——建设房屋。第三,公共服务和采购部长Jean-Yves Duclos宣布,另外14处未充分利用的联邦地产已被确定为适合建造新住宅。随着这些额外的联邦地产加入加拿大公共土地银行,截至今天,共有70处联邦房产已经解锁,可供房屋建筑商使用。“这是联邦政府作为加拿大最大的土地所有者所做的工作的一部分,旨在将未使用和未充分利用的联邦地产变成 250,000 套新房。”新闻稿中表示,联邦政府正在利用一切可用资源,实施建造 400 万套住房的宏伟计划。“今天宣布的行动旨在最大限度地利用我们社区的可用土地——将闲置的地下室、空地和未充分利用的联邦办公室改造成住房——以建设一个每个人都能拥有自己负担得起的住房的国家。”( S1 f, F( W6 _" g! }; }: j: Z9 v

& [& `9 U# ?8 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ww.MontrealChinese.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 ( www.MontrealChinese.com ) google.com, pub-6124804848059427, DIRECT, f08c47fec0942fa0 google.com, pub-6124804848059427, DIRECT, f08c47fec0942fa0

GMT-4, 2024-10-23 12:55 , Processed in 0.05183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