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探亲后返回加拿大的董女士(Mei Dong)因为临行前父亲塞给她两个装满现金的信封,而被加拿大边境局人员查处,还被认定为不能信任的旅客,取消了美加过境快速通行卡(Nex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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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女士近日上法庭申诉,称自己被冤枉了,她并没有违反加拿大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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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u {: M1 U8 a. ]
2018年8月,董女士与父亲一同到奥地利旅游,之后返回加拿大。她父亲在中国居住,临行前,父亲给了她两个信封,称其中一个装有$3000美金,另一个装有$6700美金。
她称,其中一个封信里的$3000美金是要还给她在加拿大的一位同事。这位同事之前与家人到中国旅游时得到父亲的热情接待,因此给了这笔钱作为感谢。但是因为她与同事关系很好,父亲觉得不应该收人钱,于是让女儿还给同事。
董女士知道入境申报的规定,在抵达多伦多机场时,如实在入境表上填写了自己所带的现金金额,$3000+$6700,是$9700。
然而入关检查时,海关要求她把信封里的钱拿出来一数,发现金额并不是$9700,而是$12735,与申报的数字不符。
董女士称,官员当即没收了现金和她的Nexus卡,没有给她解释的机会。
之后,边境局退还了董女士所有现金,但是要她支付$250加元罚款,并且判定她不再是可信任的旅客,取消了她的Nexus卡。
现年36岁的董女士是一间全球管理咨询公司的员工,她向边境局内部审核机构提出申诉,坚持说这是误会,自己完全没有企图隐藏所带的现金。
她解释说因为父亲年纪大,记性差,不记得在装有$6700美金的信封里已经装了给同事的$3000美金,于是在另一个信封里又装了$3000。她相信父亲说的,没有去数两个信封里的钱。
这个解释可信吗?反正边境局是不信,今年2月,董女士的申诉被边境局驳回。
目前,董女士将诉状提交到联邦法院,要求法庭判定她没有违反加拿大反洗钱和资助恐怖分子的法律,并要求判定加拿大边境局取消她的Nexus卡不合法。据CTV援引加通社的报道,这宗案子尚有得到法庭的批准,联邦机构还没有对诉状作出回应。
入境加拿大可以携带一万加币以上,但是必须如实申报。
这个一万加元包括所有币种,以家庭计算,一家四口同行,也是按一万加币计算。
边境局解释,这种申报政策并不是要为难旅客或者移民,而是打击金融和恐怖主义犯罪,从而防止不法分子通过此方式洗钱或融资。
没有如实申报的后果?
如果没有如实申报携带金额,一经发现,加拿大边境局有权没收,并处以250到5000加币的罚款。
钱被扣了,能要回来吗?
按照加拿大海关规定,被没收现金的旅客可以向加拿大边境局提出申诉,同时提供证人的陈述书,证明这笔钱不是通过非法获得。如果申诉获得批准,当事人在交纳罚款后可以拿回没收的钱。
超过的数额是否要缴税?
通常携带一万加币以上入境,如果是学费或者生活费,并不需要缴税,除非是你移民后的海外收入,那么则需在来年的税单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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