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妈12年前闪婚嫁加拿大男子,一直想方设法移民到加国与丈夫共同生活,但她的移民申请却屡屡被拒,至今都没有获得加国永久居民身份。移民法官拒绝大妈移民申请的理由是:结婚目的很有可能是想获得加拿大身份,婚姻真实性存疑。 今年56岁的大妈陈女士和70岁的丈夫相识于2007年底,俩人经人介绍认识后彼此都很喜欢对方。刚开始时俩人靠网络联系沟通,后来感情逐渐升温,决定见面。2008年1月17日,二人在中国首次见面约会,俩人一见钟情,很快陷入黄昏恋,见面4天后就闪电式结婚了。
婚后不久,丈夫回到加拿大。2008年4月,他为新婚妻子提出移民申请,想尽快担保妻子来加国团聚。但夫妻俩等呀等,直到一年后才收到移民局的坏消息:陈女士的移民申请被拒!她的丈夫赶紧向移民部提出上诉申请。2年后的2011年再次收到坏消息,他们的上诉申请被驳回,移民局的理由是二人闪婚太快,婚姻真实性存疑。陈女士的加国公民丈夫作为上诉人,没有足够的理由来证明自己和妻子的婚姻是真实的。 俩人结婚后,陈女士总想摆脱和丈夫异地分居的生活状况,几经努力移民申请都被拒绝的陈女士不甘心,并在2013年9月再度提交了移民申请,但她的申请在4个月后被移民局拒绝。2014年初丈夫再度向移民上诉部门提出了上诉,但在同年8月时撤回了上诉申请。看来陈女士的移民申请遇到了大麻烦,她和加籍丈夫结婚后,却不能移民到加拿大和丈夫共同生活。
屡次申请移民加国的陈女士屡战屡败。一转眼到了2015年,陈女士通过美国入境加拿大来到丈夫身边一起生活,她称丈夫身体病了需要做手术,自己作为妻子就应该陪在身边照顾,所以决定来到加拿大。 2016年7月,已在加国生活的陈女士再次提交了配偶担保的移民申请,2017年12月夫妻俩人接受了移民官的面谈,面谈时间持续了近2个小时,还有律师和翻译陪同出席。面谈期间,移民官分别询问了陈女士与丈夫很多共同生活的细节,包括对方的日常生活习惯,起居细节、二人的家庭背景等等。通过这次谈话移民官发现,陈女士和丈夫在六个问题上有不同答案。 第一:移民官问陈女士有孙子孙女几个,陈女士说有3名孙儿女,而她的丈夫则说妻子有4名孙子孙女; 第二:移民官问两人上次外出吃饭的时间,夫妻俩人的回答在日期和就餐地点都大相庭径。 第三:移民官询问陈女士在中国的受教育程度时,陈女士说是7年,但她的丈夫回答是9年。 另外移民官还问了二人到移民局面试的前一天晚餐吃的是什么,面试当天早晨几点起床,二人的首次性关系时间地点等问题,俩人的回答都不一样。 结合这些面谈分析,移民官认为二人的答案不同,婚姻真实性可疑。陈女士结婚目的极可能只是为了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陈女士再次被告之移民申请被拒。
陈女士得知结果后解释说,移民官只是根据他们的题目来进行夫妻关系推测,没有全面了解他们夫妻的其他信息,比如说丈夫将自己列为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和加国房东提供的证词都可以证明婚姻的真实性。 但这两个证据移民法官并不接受,法官认为加国丈夫将她列为人寿保险的受益人有多个理由,至于房东提供的证词也不能完全证实他们的婚姻关系。移民官的拒绝理由可能不是完美的,但从整个事件来看,移民官的决定是合理的。因此陈女士的移民申请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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