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文化宫主席王李芹美突发律师函要求还款 ,文化宫前途堪忧
- X( {9 |& E0 _3 k$ L. l有谁听说过文化宫现任主席要告自己领导的文化宫?有谁听说过文化宫现任主席要求自己领导的、“身无一文”的文化宫必须在5天之内归还自己38多万欠款,否则就要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逼得已经没钱的文化宫还要去找钱来请律师应对自己的主席的控告。 这不是作家笔下的文学创作,而是确确实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发生在蒙特利尔侨界有识之士疾呼“全侨鼎力拯救文化宫”之时。这不能不说是文化宫的悲哀,也是蒙特利尔华人社区的悲哀。 上周晚些时候,满地可中华文化宫的11位委员(其中有的已经离任)都意想不到地收到了文化宫现任主席王李芹美的代表律师在6月18日发出的一封信函,信中说,他代表的客户王李芹美要求文化宫全额归还她的借款。信中指出,王李芹美借给文化宫的款项原本应该在2011年6月2日之前归还,但是王李芹美根据文化宫的请求,推迟一年拿回她的借款而且没有利息。2012年6月2日,文化宫仍然未能支付王李芹美的借款,因此从那时开始,利息以6%计算,文化宫一共欠了王李芹美$382782.18,其中$303207是以文化宫的物业为担保的借款,$79575.18是没有任何担保的借款,$22963.72是2013年6月2日之前的借款利息,$692.01是2013年6月2日至6月13日产生的利息,以后每一天的利息为$62.91。信中要求文化宫必须在五天之内付清,否则就会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而不再通知。 王李芹美这位文化宫的现任主席,在不久前还被《北美经济导报》敬称为“社会工作的膜拜者(注1)”“从不说谎的女强人”,为何会突然对文化宫使出杀手锏,其真实用意我们无从推测,但是单从这封律师信的开头所列举的13位收信人的名单中,竟然有3人的姓名是重复的这一点来看,王李芹美的这一法律举动是显得十分仓促的。 有侨界人士指出,借款给文化宫的不止只有王李芹美,还有其他委员,包括前主席王俊勤、现任常务副主席钟启诚、委员林彩霞、胡熊月儿等都有数千甚至上万的借款,如果主席带头发律师信给文化宫要求限期还钱,那么其他人是否也可以跟进?这到底是在拯救危在旦夕的文化宫,还是给文化宫最后一刀,加速它的死亡? 还有知情者提出这样一个严肃的问题,即王李芹美凭何根据要文化宫还$382782.18借款? 从律师信中我们可以获知,王李芹美的$382782.18借款,是从2011开始,后来又加上利息,直至2013年6月13日的总数,但是,在2012年底,文化宫向某金融公司贷款235万(实际拿到手约212万),这笔钱除了还掉前面一个贷款银行的165万贷款外,还按照借款额50%的比例,归还了所有借钱给文化宫的善心人士、其中包括王李芹美的一半借款。还钱的手续是在律师楼完成的,尽管相关文件没有披露,但是根据多位当事人的证实,王李芹美是拿回借款最多的一个,共15万元。 既然王李芹美已经拿回了50%的借款,那么为何现在又再来要100%的借款呢?对此王李芹美表示,前面拿回的是30万借款的一半,这次要的38万借款是另外一笔借款。 王李芹美是一位众所周知的社区热心人士,长期出钱出力,为文化宫的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毕竟文化宫是全侨的文化宫,文化宫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也是政府和侨界都十分关注的问题,作为担任了文化宫七年主席的王李芹美,梳理清楚自己在这些年中到底捐赠给了文化宫多少钱?借给了文化宫多少钱?又从文化宫拿回了多少借款?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文化宫的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也有责任来帮助王李芹美向全侨解释清楚这一问题。
% d( j9 s9 @) E; A# K5 ?& n(注:膜拜,合掌加额,长跪而拜。表示尊敬或畏服的礼式。亦专指礼拜神佛) / q- Z; j% }: i# R! a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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