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业界透露,联邦税务局近月来严厉进行买卖楼花获利的查税行动,自从去年税局向法庭取得法庭颁令,要求卑诗省及安省44间发展商提交楼花买卖的资料后(见另稿),税局将楼花获利以"商业收入"(business income)来规范,而不是以一般民众以为可当作"资本增值"(capital gain)课税。由于商业收入的应课税(taxable)比例,比资本增值税大一倍,有经纪透露,有华裔业主最近转让楼花后获利30万元,被当作商业收入征税,最后所缴的税金,比以资本增值税计算多缴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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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会计师Lucy Liang解释,资本增值税的应课税比例为50%,而商业收入的应课税比例则是100%,两者差别极大。
有经纪注意到,自从去年有报道揭发税局要求多伦多及温哥华两市44间发展商,交出柏花单位的买家转让资料之后,最近转让楼花的本地客人,愈来愈多人收到税局查税通知。除了追查转让楼花收入的报税,还有客人因此被税局重查个人入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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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经纪李昌豪指出,转让楼花的获利在过去虽然也应缴税,不过,由于税局并未有楼花买家资料可以查对,所以投资者即使不申报楼花获利,也不一定会被发现,也不会有什么后果。5 W2 O* `' A" G; o0 I' S
他说,自从税局开始自发展商处取得楼花买家转让资料后,楼花转让获利已经无法隐藏,而不少投资人对于楼花转让获利需报税,也有心理准备。
不过,令他比较讶异的是,从前税局均接受楼花转让获利,与其他的股票及投资获利一样,列在"资本增值"之内,但最近他知道有一名业主,最近申报的转让楼花收入被税局按"商业收入"课税,令到需申报的收入大幅增加。
根据税局规定,"资本增值"只有一半需要报税,但如果是视为"商业收入",则只能扣除一些经商成本,其余均需要报税,令需要报税收入数字大增。
李昌豪指出,他知道有一名大温业主出售3间楼花,每间约获利10万元,总共获利30万元,业主原本以为30万元的一半需要报税,即15万元,但税局却认为这30万元是炒卖楼花的"商业收入",所以30万元在扣除一些成本后均需报税,经重新计算的结果,他需要多缴近8万元的税。
地产经纪Angelina Lin则说,买卖楼花基本上不需要经商成本,所以能够扣除的成本也极为有限。
她也发现,自从税局向发展商要求提供楼花转让资料之后,她身旁已有不少业主,在炒卖楼花时,被要求按商业收入报税。
她说,有人只是买一间楼花,赚了几万元,但税局认为该楼花转让明显就是投资,是属于商业行为,所以就要求业主将转让楼花的获利依商业收入报税,而不能算为资本增值。
她指出,投资者持有楼花通常只是为了转卖获利,因此一旦被税局找上,很难向税局说明"转让楼花并非为了获利,而是为了自住"。
她说,就算投资人可以向税局解释,本来是为了自住,后来因为突发因素无法自住,但通常税局也不会接受。
Lin提到,部分最近转让楼花的人士,不仅因为转让获利部分被查税,有的人已申报的同一年度的入息税,均被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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