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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看上去很美:加拿大儿童保护组织背后 丑陋如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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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6 23:4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看上去很美:加拿大儿童保护组织背后 丑陋如地狱
  加拿大儿童保护组织背后的丑陋:如地狱
  许多人都说加拿大是儿童的天堂,有专门的法律及组织保护孩子安全。这些组织看上去很美,但由于文化背景不同,它们的一些强制做法让华人无法理解,甚至恐 惧。在华人社区有这样流传,如果打骂体罚孩子或者父母发生冲突殃及子女的人身安全,邻居、老师等“多管闲事”的人发现后会报警,随后家长接受调查,严重的 话有机构会强制将孩子带走,取消父母的子女监护权。
  华人家庭一般管教子女严格,认为打是亲骂是爱的人比比皆是,但如果因此被加拿大保护儿童机构剥夺监护权 的话,就要被迫忍受与子女分离之痛。
  先不说这种痛是如何深刻,而是来看看这些从父母身边被带走的孩子,是否真的在儿童保护组织的呵护下幸 福快乐生活?

  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中国人大多认为慈母多败儿,所以中国人一般对子女的管教非常严格,这种倾向即使到了加拿大也不会有很大改善。


  但是加拿大与中国大不同,加拿大有很多法律和组织来维护孩子的安全。这些组织看起来很美,但是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它们的一些强制做法让华人无法理解,甚至恐惧。在华人社区有这样流传,如果打骂体罚孩子或者父母发生冲突殃及子女的人身安全,邻居、老师等“多管闲事”的人发现后会报警,随后家长接受调查,严重的话有机构会强制将孩子带走,取消父母的子女监护权。
  加拿大儿童保护机构(children's aid societies, 简称CAS)就是这样一个组织,如果父母被认为无法好好照看孩子的时候,孩子就会被CAS接管。那么被CSA接走的孩子是否能够幸福生活呢?根据安省儿童及青年倡权办事处(Child And Youth Advocate)发表的报告来看,情况非常不乐观。
  安省儿童及青年倡权办事处严厉指责CAS
  安省儿童及青年倡权办事处(Child And Youth Advocate)发表报告,指出居住在寄养家庭、儿童院、司法设施或精神健康治疗中心的青少年,每天都活在暴力之中,而且对生活完全没掌控权。
  接受该机构访问的青少年表示,他们自觉被“关禁”在一个令他们受欺凌、肉体束缚和无力的环境中。这份由Irwin Elman撰写的报告指:“许多居住在院舍中的年轻人,讲述生活中遭遇的暴力事件,他们说每天都活在暴力中,或目击暴力事件”,而欺凌、打斗、受拘束的情况亦十分普遍。
  报告又指“职员看似随意利用拘束的手段管理青年行为”,有时只是出于他们心情欠佳:“任意施加惩罚,加上职员的行为并不一致,令许多居住院舍的年轻人均感到不安全。”
  在2014至2015年,安省有15,625名儿童居住在寄养家庭和院舍。大部分都是在儿童和青少年不知道原因的情况下,被人从父母身边带走,令部分人感觉自己突然被粗暴带离熟识的环境。这些孩子的生活极不稳定,被从一个寄养或群居家庭转到另一处家庭,有时多达10次,期间还要被迫变换学校。搬家频繁的原因被普遍认为,是为了方便儿童保护机构,而非有利于受监护的孩子们。
  一旦到了寄养机构,青少年面临严格的“家规”,包括什么时候吃饭,以及吃什么,穿什么衣服,什么时候可以用电话。报告称所有被采访的孩子均感觉失去人性,希望对方能把自己当真正的人看待。
  多起儿童命案被指与CAS有关
  去年4月,Saskatchewan 省 Regina法庭开始审理6岁男童Lee Bonneau被十岁儿童杀害一案,10岁的小凶手被指有行为问题,原本不应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出没社区。死者父亲 David Bonneau 指责社会福利部门因他家发生“平常”的争执就把他的儿子接管,最终孩子被杀,令他的家庭破碎。
  此案发生于2013年8月21日,6岁Lee Bonneau被发现倒卧在Kahkewistahaw保护区的林地中,头部有伤痕。他被害时他的寄养母亲正在玩Bingo。
  Bonneau的母亲StaceyMerk在庭上表示,遇害男童生前爱笑爱玩,是个“漂亮的小宝贝”。被问到为何有社工跟进她一家的情况时,她称与家暴无关,她和丈夫没有动手打过孩子一巴掌。据StaceyMerk介绍,她曾经告诉社工自己有精神健康问题和自我伤害的想法,因此从孩子一出生社工就开始介入,她对把孩子的照顾权交予福利部门懊悔不已。
  卑斯省近年也发生多起寄养儿童及青少年自杀或受虐事件,去年18岁青年格维斯从阿波斯福一家旅馆跳楼自杀身亡。据报道,死者此前和另外32名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居住在同一个有资质的寄养群居家庭中,但前年11月25日,卑诗省儿童及家庭发展厅(Children and Family Development)不知出于什么理由,下令关闭了寄养家庭,格维斯等人最后被安置在连锁汽车旅馆中。此前死者曾辗转多处,汽车旅馆是其被监护生涯中的第17处指定监护所。可想而知,这种不稳定的生活必定让其无法感受家的安全及温暖,他遭遇的可以说是一种冷暴力。
  据朋友称,格维斯自被安排到旅馆居住后,“几乎都是一个人独处”,因此感到孤独、不安全和紧张,而他可能本身就患有抑郁症。但相关的保护组织却没有如它所号称的那样,给予寄养儿童真正的照顾与关怀,忽略他们的心理健康,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社会各界对CAS意见大
  2010年2月15日,安省政府宣布给本省一些陷入财政困境的儿童保护机构(children's aid societies, 简称CAS)拨款,共有26间机构分得2250万拨款,以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不过,省府的拨款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批评人士指出,儿童保护机构之前曾经曝出过滥用公款的丑闻,再加上它们并没有良好地履行它们的职责,所以省府应该用有限的资金对机构进行改革,而不是直接拨款。
  媒体报道说,CAS权力的确很大,在一些人的眼中甚至是太大。当CAS介入的时候,因为有法律和政府的规定,不像其他社区服务组织,你可以拒绝、不配合。 CAS一旦介入,有一种强制执行的味道,不是你说想甩掉就甩掉那么简单。
  儿童保护机构的成绩不仅令审计总长批评,很多省民、特别是移民也不满意。甚至网上有一部纪录片专门反映加拿大CAS是如何凶残的。
  如何应对CAS
  如果家庭纠纷殃及孩子或者在管家孩子过程中面对CAS的介入,该如何处置呢?下面这些建议是可以参考的:
  1、录音。将来可以做证据。只要你是这个对话的参与者,你可以不通知对方就录音。而且将来上庭时可以作为证据。如果CAS威胁你,比如说不经你同意就要登门造访或者说了不跟进结果又跟进之类的,录音就可以作为证据。
  2、不要CAS说要跟你谈你就要跟她们谈的。这是一个最大的误解。除非她们有court order(法庭强制令),否则你不用跟她们谈。假如她们自己上门,你可以叫她们走,不走就是trespassing(私闯民宅)。如果她们叫警察,你可以让警察进来,但是仍然不用让CAS进来。
  3、如果你的孩子真的有危险,她们不用court order就可以直接把孩子带走,但是5天内必须上庭,由法官决定孩子归谁。除非CAS能证明孩子还给你就会有危险,而且supervision order不足以保护孩子,否则法官必须判孩子归还给你。
  4、如果孩子被带走,立刻去file a motion for the immediate return of your child under section 51(孩子返还申请议案)。不要等CAS通知你5天内上庭。
  5、很多人以为CAS一旦带走孩子,孩子就归她们了,自己没办法了。其实带走孩子不过是一个紧急情况下的暂时的处理,记住:是暂时的。CAS有权带走,但是你也有权立刻file motion,要求她们归还。
  6、千万不要跟她们签署任何协议,什么family plan,safety plan之类的。她们无权要求你签任何东西,除非有court order。很多人签了之后就被CAS无限制的纠缠住了,一年半载算短的,几年的也有。而且一旦签的,就暗示你同意你有问题,需要CAS,将来会对你很不利。这叫build a case(立案),从一开始的这个plan,那个plan,慢慢收集制造对你不利的证据。
  7、如果不幸已经签了那怎么办?立刻写信说我不干了,要终止这个voluntary service,以后没有court order不要来找我。
  8、对于情况不严重的案子,法院会给一个supervision order,孩子仍然归你带,但是CAS可以监管,你也要做到order里面要求的事情。通常为期不超过6个月。
  总之,如果你没有虐待(abuse/neglect)你的孩子,也没有expose her/him to violence(使孩子处于暴力之下),也没有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那么,尽量不要让CAS介入是最好的选择。
  网友评论
  @szs11:CAS是个畸形的机构。他们和普通纳税人利益是冲突的,他们抓孩子越多,就越繁荣,人员增多,职位稳定,预算增加等等。里边的工作人员都是好人,但是畸形的结构,矛盾的关系,做的事也不太正常。
  @myflower:CAS 真的很可恶,有过和他们打交道的经历,首先工作人员说他们就是政府机构,然后用各种假设手段设定场景,然后就变成真的,最后得出相关结论,说话的口气一副高高在上的,像香港电视剧中法官一样,他们一旦粘上你,就象浓鼻涕一样很难轻易甩掉。
  @maninc:CAS每年拿走安省纳税人14亿是不是误导?CAS每"保护"(in care)一个小孩每天向纳税人要87元是不是误导?CAS现在"保护"了26000多孩子是不是误导?安省总共有多少孩子?父母不理CAS,CAS就以不合作为由,要挟进行恶意法律攻击是不是误导?
  @oldyou:CAS对华人移民家庭来说就是一部血泪史,各地CAS基本上都是租着最豪华的办公大楼,勒索的十块钱里面没有一块钱真正用到儿童身上。
  @newyeartoronto:我觉得那个看法有些误解了。CAS对防止儿童虐待贡献非常非常大,但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完美,所以,CAS也有缺陷,特别是在当初移民潮流开始的时候,没有多少少数族裔的社工,主流白人社工又不明白中文社区的习俗,所以,有不理解,现在好多了,嘿嘿!
  @supermom:作为一个母亲, 我来说几句, 我觉得CAS这种儿童保护组织是肯定需要存在的, 但作为赢利组织, 他肯定按最挣钱的方式进行, 至于这个方式是不是最有利于孩子, 那就不一定了。
  不要把孩子送入寄养机构 加拿大儿童保护组织背后
  据《多伦多星报》近日报道,安省儿童及青年倡权办事处(Child And Youth Advocate)发表报告,指出居住在儿童保护机构(children's aid societies, 简称CAS)的寄养家庭、群居家庭、司法设施或精神健康治疗中心的青少年们,每天都生活在暴力之中,并且目击暴力事件,同时对自己的生活完全没有掌控权。 这些青少年普遍有种被遗弃的感觉,似乎被“关禁”在寄养机构中,在那里他们遭受欺凌、身体被束缚,却又无能为力。作者Irwin Elman在报告中指出,“许多居住在寄养机构的青少年表示,欺凌、打斗、受拘束(包括物理及化学药品方式)的情况亦十分普遍。”
  报 告还称“儿童保护机构职员利用拘束的手段管理青少年,看起来很随意,有时只是因为他们当时心情不好。随意施加惩罚,再加上儿童保护机构职员的行为又并不一 致,令许多青少年没有安全感”。其中一名儿童在报告中描述身体拘束手段如何令人恐惧,即使并未发生在自己身上。“我在自己房间内听到被束缚的孩子一直在尖 叫,好像他们要死了,他们还在说求求你,求求你,不要了。这真是太糟了,他们在恳求工作人员别束缚他们。”
  报告指出,儿童及青少年经常在 相关机构未给出任何解释的情况下,就被人从父母身边带走,许多孩子认为“他们被暴力及突然地与以前熟悉的一切隔离开”。他们的生活极不稳定,被从一个寄养 或群居家庭转到另一处家庭,有时多达10次,期间还要被迫变换学校。搬家频繁的原因被普遍认为,是为了方便儿童保护机构,而非有利于受监护的孩子们。
  一旦到了寄养机构,青少年面临严格的“家规”,包括什么时候吃饭,以及吃什么,穿什么衣服,什么时候可以用电话。报告称所有被采访的孩子均感觉失去人性,希望对方能把自己当真正的人看待。
  据 报道,儿童保护机构CAS管理下的儿童也相互侵犯,监护者对此疏于干预。萨省曾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一名6岁男童Lee Bonneau在寄养家庭被十岁儿童杀害一案,10岁的小凶手被指有行为问题,原本不应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出没社区。此案发生于2013年8月21日,6 岁儿童被害时他的寄养母亲正在玩Bingo。死者父亲指责社会福利部门因他家发生“平常”的争执就把他的儿子接管,最终孩子被杀,令他的家庭破碎。
  Bonneau 的母亲表示,遇害男童生前爱笑爱玩。被问到为何有社工跟进她一家的情况时,她称与家暴无关,她和丈夫没有动手打过孩子一巴掌。据母亲介绍,她曾经告诉社工 自己有精神健康问题和自我伤害的想法,因此从孩子一出生社工就开始介入,她对把孩子的照顾权交予福利部门懊悔不已。
  而卑斯省近年 也发生多起寄养儿童及青少年自杀或受虐事件,去年18岁青年格维斯从阿波斯福一家旅馆跳楼自杀身亡。据报道,死者此前和另外32名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居住在 同一个有资质的寄养群居家庭中,但前年11月25日,卑诗省儿童及家庭发展厅(Children and Family Development)不知出于什么理由,下令关闭了寄养家庭,格维斯等人最后被安置在连锁汽车旅馆中。此前死者曾辗转多处,汽车旅馆是其被监护生涯中 的第17处指定监护所。可想而知,这种不稳定的生活必定让其无法感受家的安全及温暖,他遭遇的可以说是一种冷暴力。
  据朋友称,格维斯自被安排到旅馆居住后,“几乎都是一个人独处”,因此感到孤独、不安全和紧张,而他可能本身就患有抑郁症。但相关的保护组织却没有如它所号称的那样,给予寄养儿童真正的照顾与关怀,忽略他们的心理健康,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另 一起发生在卑斯省的悲剧是,去年一位年轻母亲就自己女儿伊莎贝拉在寄养家庭死亡之事状告省儿童与家庭事务厅。这位母亲称女儿是在出生后两个月被省政府儿童 与家庭事务厅的官员抱走的。“他们说我有学习能力障碍,不是合格的母亲,是危险人物,对孩子有潜在危险。于是将孩子抱走,放到寄养家庭。可结果呢,19个 月之后,他们在2013年3月16日来敲我的门,告诉我说孩子死了”。
  母 亲说她在去寄养家庭探望女儿时,曾发现孩子身上有瘀伤,纸尿裤里面也常有湿疹。她把这些问题报告给儿童与家庭事务厅, 可他们没人把这当回事。幼女死亡后验尸官发现,她的胳膊,腿和脸都有瘀伤,左臂还有骨折。这简直是件令人发指的事件,相关机构声称亲生母亲照顾不好女儿, 把孩子抱到他们选择的寄养家庭,却造成这样的惨景,实在是天大的讽刺。
  加 拿大儿童保护组织突然把孩子从父母身边带走的原因,有时不仅华人不理解,其它族裔的人对他们的做法也很愤慨。温哥华的贝恩斯夫妇(Paul & Zabeth Baynes)为讨回由卑诗省儿童厅强行带走两年的女儿和一年多的两个儿子,2009年与他人一起在温市街头举行抗议。他们的小女儿6个月大时因为健康问 题,入住温哥华儿童医院,2007年10月22日,就在两夫妇留守医院照顾她的时候,女儿由儿童厅强行接管,两夫妇被指控摇晃女儿,令她有婴儿摇晃症。 2008年6月12日,该对夫妇在为两孩子庆祝生日时,儿童厅的社工与警察,又强行闯进并抢走两个儿子。
  据报道,贝恩斯夫妇的女儿患的是 异戊酸血症,是一种头部会变大的罕有先天性早产儿疾病。所以贝恩斯女儿的“婴儿摇晃症”,根本不是贝恩斯人为“摇晃”出来的。贝恩斯夫妇早已把9份从英 国、美国、加拿大专科医生取得的意见书,呈交给省儿童厅,但儿童厅仍然不愿交还三个子女给父母。
  孩 子被从父母身边“抢走”的事情在加拿大的华人圈也发生过不少:一对多伦多的华人父母,因为9岁儿子偷家里钱给全班同学买糖吃,家长一气之下打了他一顿。第 二天上学,教师问为什么胳膊上一块红,被告知妈妈打的。老师立刻报警,警察先把小孩领走,送到儿童保护协会。孩子妈妈被捕,随后被保释出来。但在法庭裁决 前不能见孩子,在律师努力下儿子最后被破例提前还给家长,但母亲判罚500加币,还背上一个刑事犯罪记录。
  许多类似的经验教训,希望能为 越来越多生活在加拿大的华人敲响警钟,异国他乡法律法规不同,教养子女的方式要入乡随俗,即使不是因为你的错误,而是误解,导致儿童保护组织前来调查或带 走孩子,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避免言行举止惹来更多麻烦,否则孩子若长期被带走,上文讲述的在寄养家庭的生活,令人不敢想象对父母及孩子来说,是怎样 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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