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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部长表态 不会取消海外公民国籍! G. T) ~9 r7 b$ ~; v#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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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大幅收紧入籍规定,图为新公民开心展示入籍证书。资料图片 联邦政府周四快刀斩乱麻,迅速完成《加强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简称公民法)C-24法案的立法工作,即将生效实施。联邦公民及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表示,加速通过目的在减少积压,希望到2016年时,从申请入籍到成为公民可缩短为一年。他又保证,除非造假或犯罪,新法不会任意取消海外公民的加拿大国籍。 0 I4 b4 H! D4 ?3 {,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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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t- [" F/ j( l9 A6 W' ^7 z/ U1 e; ~ | 亚历山大周四在电话会议上表示,公民法周四经参议院完成三读及御准后,将正式生效成为法律,相关修订稍后会刊登在《加拿大宪报》,或发布行政通告,网站也将更新申请表格。他说:「我们不打算拖延到今年秋季,希望新法在今夏实施。」
+ b. { J: e* l: f3 W6 j 人权组织批评草率
3 ?5 D, z7 @6 r u6 Y 据联邦国会众议院网站资料显示,从国会众议院本月16日三读通过,到周四参议院完成三读,前后仅花了3天时间,等于每天完成一读。不过,人权关注组织包括国际特赦(Amnesty International)等抨击联邦政府草率行事,周四宣布会控告联邦政府的公民法违宪,势将对簿公堂。
% G8 k: L$ Y& D5 Y9 d6 n7 R' |& X 亚历山大说:「这是历史上重要一刻,我感到非常兴奋。新法除将简化入籍程序,减少入籍申请的审批时间,同时提高加拿大国籍的价值。」
, G, u. f* f' K3 ^2 V0 u. a 据联邦国会众议院网站公布公民法内容显示,新法大幅收紧入籍规定,由目前4年内必须住满3年,提高到6年内要住满4年,且这4年中必须以「真实居住」为准,每年居住时间不得少于183天;此外,增加「有意定居」条款、规定要递交报税记录等。 % h, D1 t0 w# n& `& h
亚历山大表示,这是加拿大《公民法》自1977年开始实施以来,第一次全面修订改革,目的主要有两项,一是加快入籍申请审批,由过去2到3年缩短到一年以内;二是打击入籍欺诈,拥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一旦被法庭裁定涉及恐怖、间谍或其他叛国活动,国籍可被取消。
, F6 m/ z G/ C1 N4 i 他强调,在减少处理入籍申请的步骤方面,有关程序从3个减少到1个,审批人员将大幅增加,并会超时处理申请案。他说,今年头5月,当局已处理10万人入籍,是去年同期两倍。本国永久居民入籍公民的比率高达85%,在世界各主要移民国家中居于前列。 5 Q" R* K; j# F3 m- \5 L
亚历山大表示,虽然有人批评法案,但大多数加拿大人欢迎改革。目前英美国家入籍要求5年,本国要求居住4年时间,毕竟移民需时认识本国就业市场并开展生活。
% g9 {* S4 b# @2 }6 Q8 ~ 不过,移民律师王仁铎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批评,移民部总是拿减少积压为藉口。事实上,过去多次修改法律,积压时间总是愈来愈长。他说:「在要求入籍的居住时间又延长一年下,申请人又要多准备很多材料证明,在移民部人手并未增加下,显然审批时间一定会延长,移民部根本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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