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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新闻] 加拿大不再是中国逃犯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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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5 12:22: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加拿大不再是中国逃犯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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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闻网  2013-05-05 08:52:11
加拿大驻中国大使赵朴(Guy Saint-Jacques)表示,加中双方在追缴犯罪所得分享协议上的谈判已经取得阶段性发展,未来数个月内应可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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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1 ]. U" i赵朴在接受中国最大英文报「中国日报」(China Daily)访问时指出,一旦加方确认不法资金来自于罪犯或犯罪组织时,这项协议即可为加中双方分享这类没收充公资产提供法律基础。 3 z! j4 ^) c# f$ p' J. Y
报导中指出,加拿大被视为是中国外逃罪犯藏匿的「天堂」,其中包括许多贪官,因为加中双方迄无引渡条约。 0 d6 c$ m+ D+ Z
中国公安部指出,数千名中国经济逃犯把金额庞大的不法所得转移海外,但碍于政治体制不同,或是外国繁复的法律程序,中方无论在引渡罪犯回国受审,或是追缴这些罪犯的不法所得时,都困难重重。
4 R# ~1 p! e! C6 A2 a赵朴表示,加国只要发现有人是以非法方式入境,或是曾在海外犯罪,就会展开司法调查程序,在确认特定对象为外国逃犯,并取得足够证据后,就会展开调查,并联络司法部展开应有的起诉程序,接着就会遣送出境。 6 K* Z0 E" a% ^0 p: v  f
他表示,加国使馆和加拿大边境署(CBSA)人员与中国公安部和中国航空业者合作密切,以扼阻非法移民入境加国,加方也协助训练这些航空业人员辨识伪造签证,期能防堵罪犯登机飞往加国。这些措施已有效减少试图搭机潜往加国的人数。
% n) d. s1 s3 t7 o$ L" W2 m中国公安部国际合作局长廖进荣表示,加中双方近年来在司法合作上已有实质进展,加方也较以往更为重视中国公安提供的资讯,在桉件调查、逮捕逃犯和遣送工作上都密切合作。 . S# h+ N, S$ L; Y: e1 f  x# R
廖进荣也指出,加方对中国法律和司法程序已有较深认识,也欢迎中方证人到加国法院出庭,协助起诉中国逃犯。 ! r' x. o1 a2 Q% k) t
近年来已有数名高知度的中国逃犯被遣送回中,包括厦门远华走私集团主脑赖昌星即在2011年回到中国受审。
/ x% E4 s$ E5 G$ i, G赵朴表示,加中双方迄无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的计画,但两国司法高层每年5月或6月都会开会,讨论涉及双边的重大桉件。 4 Y* ?2 F: N( E! }
中国公安部2010年曾与加国警方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打击跨国犯罪行为。赵朴表示,相信未来会有更多中国逃犯被送回中国,加拿大也不会再被中国贪官或罪犯误以为是可以安全藏匿的地点。 ( y2 r, h, K6 _5 ~% i- |' L- j7 X) _
亚伯达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侯秉东(Gordon Houlden)也表示,赖昌星潜逃加国,利用法律程序缠讼12年才被送回中国,这段期间,中方确实有不少人误认加国为一逃犯天堂,一旦加中双方签订犯罪所得分享协议,应有助扫除这一污名。
! ~+ U# y4 r: W$ |1 A侯秉东表示,即使赖昌星等多名重要逃犯被遣送回国,中方传媒报导中,依旧不时为加国冠上逃犯天堂之名,其实不尽公平,因为「这些诈欺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而且是中国未能扼阻他们外逃」。
8 I* O( G9 b5 A他也指出,中方媒体报导若一再把加国形容为逃犯天堂,其实就和加国媒体和公众常误以为外国犯罪多来自中国一样不妥,对于绝大多数合法移民来加的中国公民也有欠公平。 2 R  w; q( o8 T* D% w  W7 a9 F' f9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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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5-6 16:44:47 | 只看该作者
突破性进展 加中将签追缴犯罪所得协议. k7 W: x0 y7 \- \9 d# y4 X6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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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闻网  2013-05-05 20:26:42
                                                                                          加拿大驻中国大使赵朴(Guy Saint-Jacques)表示,加中双方在追缴犯罪所得分享协议上的谈判已经取得阶段性发展,未来数个月内应可签订协议。9 H2 T" n1 _0 Y3 R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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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朴在接受中国最大英文报「中国日报」(China Daily)访问时指出,一旦加方确认不法资金来自于罪犯或犯罪组织时,这项协议即可为加中双方分享这类没收充公资产提供法律基础。          报导中指出,加拿大被视为是中国外逃罪犯藏匿的「天堂」,其中包括许多贪官,因为加中双方迄无引渡条约。5 C5 I0 z  w- Y3 w
          中国公安部指出,数千名中国经济逃犯把金额庞大的不法所得转移海外,但碍于政治体制不同,或是外国繁复的法律程序,中方无论在引渡罪犯回国受审,或是追缴这些罪犯的不法所得时,都困难重重。" j8 v+ }/ b/ l6 _- N' z5 m$ {8 f& d3 r
          赵朴表示,加国只要发现有人是以非法方式入境,或是曾在海外犯罪,就会展开司法调查程序,在确认特定对象为外国逃犯,并取得足够证据后,就会展开调查,并联络司法部展开应有的起诉程序,接着就会遣送出境。! m! O6 g0 M+ X6 T. u' `
          他表示,加国使馆和加拿大边境署(CBSA)人员与中国公安部和中国航空业者合作密切,以扼阻非法移民入境加国,加方也协助训练这些航空业人员辨识伪造签证,期能防堵罪犯登机飞往加国。这些措施已有效减少试图搭机潜往加国的人数。
9 \2 ]$ n7 C" ~+ D9 r1 @) H% g( I          中国公安部国际合作局长廖进荣表示,加中双方近年来在司法合作上已有实质进展,加方也较以往更为重视中国公安提供的资讯,在案件调查、逮捕逃犯和遣送工作上都密切合作。# y/ }  t3 x) m
          廖进荣也指出,加方对中国法律和司法程序已有较深认识,也欢迎中方证人到加国法院出庭,协助起诉中国逃犯。  m* z7 j$ {/ g3 L0 Y9 h9 e
          近年来已有数名高知度的中国逃犯被遣送回中,包括厦门远华走私集团主脑赖昌星即在2011年回到中国受审。6 d& h" O& g6 y8 |0 V* [8 T9 ^0 g
          赵朴表示,加中双方迄无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的计画,但两国司法高层每年5月或6月都会开会,讨论涉及双边的重大案件。5 @% ~1 X8 {  u' \5 t. U. K
          中国公安部2010年曾与加国警方签订合作备忘录,共同打击跨国犯罪行为。赵朴表示,相信未来会有更多中国逃犯被送回中国,加拿大也不会再被中国贪官或罪犯误以为是可以安全藏匿的地点。
7 U3 ]! {% n8 i4 B/ i          亚伯达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侯秉东(Gordon Houlden)也表示,赖昌星潜逃加国,利用法律程序缠讼12年才被送回中国,这段期间,中方确实有不少人误认加国为一逃犯天堂,一旦加中双方签订犯罪所得分享协议,应有助扫除这一污名。* r+ d) {- Z, \( v+ ^) Z
          侯秉东表示,即使赖昌星等多名重要逃犯被遣送回国,中方传媒报导中,依旧不时为加国冠上逃犯天堂之名,其实不尽公平,因为「这些诈欺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而且是中国未能扼阻他们外逃」。4 b. ?6 k2 ?& y8 F/ ~
          他也指出,中方媒体报导若一再把加国形容为逃犯天堂,其实就和加国媒体和公众常误以为外国犯罪多来自中国一样不妥,对于绝大多数合法移民来加的中国公民也有欠公平。- g! X& j' I+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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