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MontrealChinese.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

查看: 107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读史] 所谓出卖鸭绿江口薪岛、绸缎岛列岛真相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2 20:3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所谓出卖鸭绿江口薪岛、绸缎岛列岛真相 [url=]转载▼[/url]


出卖鸭绿江口历史上归中国所有的薪岛、绸缎岛、黄金坪列岛是网络上热传的段子之一。

要说这个段子也非空穴来风,它出自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地理学会出版委员会副主任单之蔷发表于《中国国家地理》的一篇文章《中国边界的“凹”与“凸”》,内容如下:“鸭绿江是中国和朝鲜两国的界河,按照常理,江中的岛屿本该两国各有其半,但鸭绿江下游的岛屿绝大部分都属于朝鲜,尤其是位于鸭绿江入海处的两个大岛——绸缎岛和薪岛,竟然全属于朝鲜。上世纪60年代,千赤岛(也称于赤岛)在中朝划界时被分给了朝鲜,使该段鸭绿江成为朝鲜的内河。而后黄金坪岛、绸缎岛、薪岛的丧失,使中国永远失去了鸭绿江的出海口,不得不建设丹东新港。同时失去了获得河口段大片新生土地和岛屿的机会,失去了大片的海洋国土。”

对于这样一篇国家级专家教授发表在国家级刊物的文章,绝对高大上!谁能质疑?

然而,这又是一则断章取义的胡扯!

下面就是网络热传的TG出卖绸缎岛、薪岛、黄金坪等鸭绿江出海口示意图:
   

从现在的鸭绿江出海口口来看,绸缎岛、薪岛、黄金坪几乎与中国内陆相连,却被划入朝鲜版图,的确容易让人困惑不解。

然而,这也是正是骗子们能够忽悠网民之处!

我不知道这些所谓的专家教授是如何披上文化人的外衣的,难道他们连“沧海桑田”都不知道吗?难道他们不知道江河的流向不是固定不变的,特别是江心岛、出海口的变化更是变化无常的吗?

下面是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大清廿三省舆地全图_附朝鲜州道舆地图》中鸭绿江出海口局部:


从图中可以看出,当时整个鸭绿江出海口都在朝鲜境内,而薪岛、绸缎岛根本没有出现。

++++++++++++++++++++

从今天鸭绿江口来看,鸭绿江径流量的98%从薪岛列岛以东汊道入海,西汊道已成为基本脱离鸭绿江径流影响的废弃汊道。然而,在百多年前,西汊道才是鸭绿江径流主要入海通道。

下面是鸭绿江口的卫星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江口泥沙沉淀非常明显,而且这还是鸭绿江上水丰水库1943年建成后已经减少了上游输沙的情况。而在水丰水库修建之前,鸭绿江输沙情形则更为严重。

因此,进入近现代以来,随着鸭绿江口泥沙淤积,出海口逐渐向西南方向扩展。到了二十世纪初,已经延伸到现在的大致位置,薪岛开始出现。

鸭绿江的出海口在薪岛和大东沟港(现在已经成为内陆)之间。如下图所示:


1933年版中华民国分省地图册中鸭绿江口形势图

据史料记载:靠近大东沟一侧的水道是“当时江口宽27公里内的唯一深水航道,3000吨级船舶可自由通航”,“大东沟做为一个港口来看居辐揍点的地位。……木材从江的上游放下来,全部集中于此地,再经税务局办理手续后装海轮外运各地。”

从上图也可以清晰的看出,薪岛在鸭绿江出海口靠近朝鲜一侧,绸缎岛仍未形成。因此,在当时的地图上,薪岛自然也就在朝鲜版图之内。

+++++++++++++++

那么,为什么今天薪岛、绸缎岛等岛屿基本上与中国陆地相连呢?这个与鸭绿江口主汊道的变化相关。

随着鸭绿江口逐步南移,由于地势原因,靠近大东沟港一侧鸭绿江河道泥沙淤积明显,沙洲横生,边滩加高转为陆地,泥沙逐渐向薪岛北侧淤积蔓延,西汊道(即薪岛西北方向汊道)的流量开始大幅度减小。

但是,从当时出版地图上可以看出,薪岛仍划归朝鲜,绸缎岛开始形成但尚未命名。


1935年《最新中华形势一览图》鸭绿江口局部


1939年丁文江申报《中国分省新图》局部

+++++++++++++++

而在西汊道逐渐泥沙淤积的过程中,1941年后强烈的人工干扰则更加快了其消亡进程:

由于西汊道日渐沉积,滩多水浅,航运价值降低。从1941年开始,日伪开始开辟靠近朝鲜方面的南深槽水道,即“南河道”,并堵截了迎门港等与东汊道相通的支汊与西南水道、洋鱼岗水道。这些工程使西汊道的流量比整治前增加了一倍以上。然而增加的流量大部分为潮流,河水径流只占10%左右,这种水动力条件使西汊道深槽不断刷深,而滩面却渐渐淤高。

与此同时,日本人1937年开始修建的水丰电站大坝(1941年开始发电,1943年竣工),又使得河流输沙显著减少,挟沙能力显著提高。这样,堵塞了的东、西汊道的连通支汊很难再迁移变化。这样,在多重因素作用之下,西汊道日趋消亡。

然而,虽然河道发生了变化,但国界却难以因之调整。因此,从1943年中华民国国防部测量局绘制的地图可以看出,薪岛仍归属朝鲜所有。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一点,从上面地图上可以看出,虽然薪岛划归朝鲜,但当时黄金坪(黄草坪)仍归伪满洲国所有。

然而,在水丰水库建设时期,鸭绿江两侧分别为伪满洲国和日属朝鲜。1943年水库竣工后,由于朝鲜境内地势低,所以主要淹的是朝鲜那边。伪满洲国和朝鲜,一个是傀儡国、一个是附属国,为了保持平衡,日本人将鸭绿江下游伪满洲国的几个江心岛划归了朝鲜作为补偿。

下面是中朝1962年签约之前,美军1950年代绘制的军事地图中鸭绿江口部分,上面清晰的画出了当时的边界线:


经过数百年来的变迁,薪岛、信倜坪之间的浅滩不断淤积的结果终于使信惆坪和薪岛浅滩连在一起,形成今日的薪岛和绸缎岛。

沧海桑田,河道发生了变化乃至消失是自然现象,但国界却无法随之变化。

中朝双方正是这种背景下开始中朝边界谈判的!

++++++++++++++++

现在的中朝边界是根据1962年周恩来和金日成签订的《中朝边界条约》和1964年《中朝边界议定书》,经中朝双方1972至1975间进行的联检后确定的,其中鸭绿江沙洲、岛屿61个,划归中方13个(1990年开始,中朝双方进行第二次边界联检,双方在部分岛屿的归属上产生分歧。辽宁省界段有10个岛屿未能确定。2000年10月,中朝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第三轮会谈在北京举行,草签了协定)

对此,砖家叫兽故作痛心疾首装,说什么“上世纪60年代,千赤岛(也称于赤岛)在中朝划界时被分给了朝鲜,使该段鸭绿江成为朝鲜的内河。而后黄金坪岛、绸缎岛、薪岛的丧失,使中国永远失去了鸭绿江的出海口,不得不建设丹东新港。同时失去了获得河口段大片新生土地和岛屿的机会,失去了大片的海洋国土”!

对此高论,我实在不知道从何说起?

1962年签订的《中朝边界条约》共五条,其中第二条规定了界河中岛屿、沙洲归属原则:

缔约双方同意,界河中的岛屿和沙洲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在本条约签订前,已由一方公民定居或耕种的岛屿和沙洲,即成为该方的领土,不再改变;

二、本条第一款所述以外的岛屿和沙洲,靠近中方一岸的属于中国,靠近朝方一岸的属于朝鲜,位于两岸正中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其归属;

三、位于一方河岸和其所属的岛屿之间的岛屿和沙洲,虽然靠近另一方的河岸或在两岸正中,仍然归该方所有;

四、在本条约签订后,界河中新出现的岛屿和沙洲,根据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确定其归属。

从此条规定来看,体现了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公平合理的原则,我不知道专家教授、精英公知从哪里看出来有“卖国”的倾向的?

+++++++++++++++++++

《中朝边界条约》第三条明确规定,鸭绿江由“两国共同管理、共同使用,包括航行、渔猎和使用河水等”。不知这位“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地理学会出版委员会副主任”是否明白什么叫做“共同管理、共同使用”。

我们可以回过头来再来看看中朝1962年签约前,美军1950年代绘制的军事地图,从图中可以看出,薪岛、绸缎岛、黄金岛均在朝鲜境内,中方船只也只能在靠近中国土地一侧航行。

下面就是现在的中朝鸭绿江口图,请注意中朝的国界线(我用绿色荧光笔标出了中、朝国界线),是分别沿着中朝两国国土线划定,而不是按主航道划定的!


之所以将国界线分别划在两国江边,是基于《中朝边界条约》第三条之规定:鸭绿江由“两国共同管理、共同使用,包括航行、渔猎和使用河水等”!

因此,去过丹东的朋友都应该知道,在鸭绿江面上是没有国界的,中朝船只都可以在江面上自由航行。这位砖家叫兽难道不知道凡是去丹东旅游的,一般都要坐一坐开往朝鲜内河的游船吗?

1962年签约与原定国界相比,中方的船已经可以越过薪岛、绸缎岛、黄金岛在整个鸭绿江口航行了,这实际上相当于扩大了中国在鸭绿江出海口的权益啊!

我不知道这位研究员凭什么得出“该段鸭绿江成为朝鲜的内河”、“中国永远失去了鸭绿江的出海口”、“失去了大片的海洋国土”这样的高论来的?

我更不知道这些砖家叫兽凭什么哀叹鸭绿江口国土流失?!

当然,对于TG建国后解决领土争端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恰当,当然可以商榷、质疑。

但是,精英公知们如此公然混淆是非、胡编乱造,恶意抹黑,居心何在,不是昭然若揭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ww.MontrealChinese.com蒙特利尔华人网 蒙城华人网 蒙特利尔留学生论坛 蒙特利尔中文网 蒙城中文网 ( www.MontrealChinese.com ) google.com, pub-6124804848059427, DIRECT, f08c47fec0942fa0 google.com, pub-6124804848059427, DIRECT, f08c47fec0942fa0

GMT-4, 2024-11-30 06:43 , Processed in 0.04850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