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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公民法加强版生效 想入籍的尽快申请) c9 j. h! |'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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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19日通过的《加强加拿大公民法》(Strengthening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简称《公民法》)部分修订条例于8月1日生效实施,入籍审批由旧制的三步骤减为一步骤,由移民官取代入籍法官决定。此外,申请人若未参加入籍考试或面谈,移民官有权随时取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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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q- w" a$ K% A& |( o- I9 K | 联邦公民及移民部(CIC)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宣布,《公民法》有关入籍申请决策过程、司法复核和上诉程序等新措施,由8月1日起正式执行,将大幅加快入籍审批。 ! [; i/ z7 R, p- \( B2 I9 o" @0 T
入籍新决策过程是,CIC聘用450个移民官,取代原有30个入籍法官,以加快审批。入籍审批由移民官直接决定,避免人力重覆。旧制为移民官先审阅文件,由入籍法官批准或拒绝后,再由移民官通知申请人,或就入籍法官裁决提出上诉。
+ ~. C# a' a) o; u& I: v 在过渡期间,移民官若认为申请人不符合居住时间规定,仍将交入籍法官决定。入籍法官也将继续负责主持公民入籍仪式。 ( w, ~. N' R8 Q- m+ D
CIC现在拥有更大权力,决定何为完整的申请案,以及申请人必须提供何种证据。申请人需要预先证明满足一定要求,不完整申请将被退件,以提高效率。如果申请人未能符合要求,或参加面谈,移民官有权取消,或搁置申请案。 * w. }1 P1 T ^; R8 ]2 M
积压案件料减八成 1 V# a/ d5 _2 X* S$ ~9 n8 [8 W
在司法复核和上诉方面,则引入统一制度,移民官有权决定何种案件可进行司法复核,或挑战上级法院。据《公民法》规定,入籍案件需向联邦法院提出,并可上诉到联邦上诉庭或加拿大最高法院。
. L. w8 {7 J, r' b1 ^; ~- ~5 t 如果入籍申请人未能符合要求,或参加面谈,移民官有权在宣誓前任何阶段取消申请案,这将有助提高处理效率,加快入籍整体审批速度。而在旧制度下,没明确授权当局可取消申请人没参加入籍考试或面谈的申请案。 4 k; g3 H* _% J. V+ O7 v w0 @
CIC表示,去年入籍申请高达33万多宗,新法实施及增加拨款后,估计可将积压案件减少约80%,到2015/2016年前,入籍等候时间将从目前2到3年缩减到一年以下。 0 i. W2 s& ^/ ]0 n8 |9 k* U0 `
合资格人士宜尽快申请入籍 , @+ C, j1 _" ?4 c! ]* g
联邦政府制订提高公民入籍资格的改革法案,但有消息指,新例估计最快要到明年6月才实施,多个协助新移民的团体呼吁,已经符合入籍资格的人士,尽快申请入籍。
/ V% U9 [' f1 B5 N# C 近日Rexdale社区的法律援助中心举行免费入籍工作坊,向新移民讲解公民法修正案有什么改变,呼吁已经符合入籍资格的人士,尽快提交申请。中心行政总监Ann McRae说:“我们想告诉人们现在不算太迟,他们应该善用旧例的好处。”
d+ e( v# e( d H0 E# H/ r+ D 当外界以为改革法案会立即生效之际,部分修改引起极大争议,包括要求申请者要在加国6年内实际居住满4年(原本为4年内住满3年),以及把语言和公民知识考试的豁免年龄由55岁提高至65岁,有移民部官员向《星报》证实,法案最快要到明年6月才实施。 ; A5 q& K/ p7 U6 Q
44岁的Remon Kirkor,在2007年带同妻女由伊拉克来到加国,他虽符合居留要求,但尚未申请入籍,因为他自知英文欠佳,难以通过语言和公民知识考试。任职装窗工人的Kirkor慨嘆:“我为养家一日工作20小时,没时间去睡觉和学英文。”
6 j1 ^$ v) ]* e7 p5 p0 ^" u 东南亚法律援助中心主管吴瑶瑶(Avvy Go)表示,没有太高教育程度和语文能力的新移民和难民,最容易被新法例剥夺公民权。 8 [% x Y, L' A2 {
她表示,不少新移民已在加国住了一段时间,融入社区,但因为英文不好,故原打算等到满55岁才申请入籍,但在新例实施后,他们就要再等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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