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妻,你能接受吗? 2010年,性学专家李银河向两会提交了建议取消“聚众淫乱罪”的提案,旋即南京某高校的马姓教授就因组织“换妻俱乐部”而获刑。一时之间,这个话题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人认为换妻换丢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道德;有人认为换妻违反习俗,但并不是犯罪;有人认为换妻摧毁了爱情最浪漫的排他性情结;还有人认为对伴侣忠贞,是男权的产物,是为了保证男性后代的纯正血统。众说纷纭,这些站在各自立场上的一家之言,都有一定道理。换妻在中国是犯罪,而加拿大却于2005年由最高法院判决:取消对“集体性交俱乐部”和“换妻俱乐部”的禁令;宣布成年人在双方愿意的情况下集体性交为合法。 其实即使在加拿大,换妻也是少数人的隐秘行为,其中可能有你的会计、超市里遇见的收银员、公司的同事、甚至你的亲戚。尽管以前换妻者以四、五十岁的中年夫妇居多,但是现在这个群体却有年轻化的倾向,并且换妻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选择换妻的夫妇,有些为了给婚姻生活以新的刺激;有些出于猎奇;更有甚者,为了“考验爱情”。在公开的交换行为中,满足了隐秘的出轨心理,参与者认为如果夫妻之间为此达成共识,这种方式反而有助于婚姻的稳定。 换妻在严格定义上,是两对夫妻之间交换配偶的性行为模式,包括四人交换、群交,旁观等不同方式。实际上,通常所指的换妻已经不限于夫妻。广义上的换妻,泛指多人群交,包括同性之间。 换妻可能在发生在一些私人聚会场所。有些夫妻在自己家里组织派队,邀请同道中人,在饮宴交谈中寻找合适的交换伴侣。有些夫妻希望进行的更加隐秘,他们会选择去 “换妻俱乐部”。这种俱乐部通常定期举办两种形式的聚会:家庭之夜(一般在周六),只邀请夫妻参加;再就是狂欢之夜,单身男女也可参与。 在这些聚会上,一对夫妇可以寻找另一夫妇进行交换,这是换妻的传统形式。也可能只有妻子和另一位女性进行同性性爱,从而在保护丈夫男性尊严的情况下满足他的猎奇心理。但是换妻行为中,男人很少会选择同性。另一种形式是,几对夫妇在同一房间同时做爱,但是不交换伴侣。还有一些夫妻只是乐于观看,并不实际参与。 在狂欢之夜上,因为女性参与者通常较少,所以单身男性常常在最后一无所获。女性可以免费参加此类聚会,但是单身男性需要支付高额入场费。 “换妻俱乐部”一般设有严格的规章,重视环境卫生、客人的安全和性病查检,有一些甚至提供免费的避孕套。另外,俱乐部的保安也非常强势。比如单身男性或者某对夫妇在被女性或另一对夫妇拒绝之后纠缠不休,保安会立即将其扫地出门,俱乐部也会将其列入黑名单。有些俱乐部还设有酒禁。 克罗德是一位蒙特利尔的专业人士,52岁。他在结婚五年之后,希望能有所改变,于是向自己的妻子提议换妻,并得到了妻子的响应。最开始他们寻找报纸上的按摩广告,克罗德观看其他男性为自己的妻子按摩,觉得非常刺激。之后他们自己在报纸上注销广告,寻找换妻同好,但是打来的通常为恶作剧电话,不了了之。最后他们选择了一个“换妻俱乐部”。这家俱乐部是酒吧,要求非常严格,不允许与会成员在俱乐部内发生性行为,只提供换妻夫妇互相结识的场地——舞池。俱乐部的大部分成员都是专业人士:律师、医生、教师等。人们可做得接触非常有限,只能攀谈、轻触、抚摸。他说自己很幸运,所遇见的换妻夫妇都很热情、开放并且谨慎。他们经常聚会,在对方或者自己家里。他和妻子从不参加群交聚会,只采用换妻的传统形式——两两交换。他说他们喜欢分享和交谈,七年的换妻生活使他们的婚姻一直保持新鲜感。现在他和妻子结婚已经二十年,几年前他们回归了普通的夫妻生活,感情一直很好。他说,从不担心会因此失去自己的妻子,交换不过是增加了他们的婚姻情趣。 尽管克罗德夫妇在换妻行为中获得了较好的体验,可是不管它的拥护者怎么鼓吹,这种行为必定会对参与者的婚姻带来一些隐患。在盲目跟风之前,不妨扪心自问:“我真的能接受我的丈夫或者妻子去拥抱别人?会不会有人对她/他做出我以前从来没做过或拒绝做出的行为?她/他会不会从别人那里获取更大的满足感?”由此而生的嫉妒,即使参与者当时不承认,它很可能会成为在婚姻遇到危机时的最后那根稻草。所以在做出决定之前,最好三思而后行,不要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再追悔莫及。为了一时新奇,失去相扶相守的纯贞感情,也许并不值得。 蒙特利尔的“换妻俱乐部”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