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男子在申请移民加国时涉嫌串谋移民顾问提供虚假信息,遭当局下令离境。他提出上诉,在移民上诉部门(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的聆讯进行前,突因母亲急病要回国,未能出席聆讯。上诉部门裁定中止上诉程序。案中事主以必须回中国紧急处理家事为由提出上诉。
在中国从事地产业务的姓侯男子,在2006年12月28日移抵达加国,9日后返回中国,再在2010年6月来加拿大,逗留约3个月再回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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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2011年12月再来加,续领永久居民证(Permanent Resident Card,又称枫叶卡)或申请加拿大公民资格,原先预计需时两个月,打算完成申请后回国跟妻子团聚。在未获批续领永久居民证或取得公民身分期间,他留在加国从事地产业务。( L$ h6 F) M& v( P
侯在加国向一间名为New Can Consultants的顾问公司支付了10,200加元,代为续领永久居民证或取得公民资格。该公司为他的申请提供虚假证明,包括伪冒的护照的出入境盖印、就职和居住资料。侯也按顾问建议,在跟移民部人员面谈时,提供虚假资料。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在2014年开始调查New Can Consultants,该公司东主在2015年7月被裁定多项与移民及税务诈骗相关罪名成立。
当局同时调查侯,并将他的个案转介至移民及难民委员会(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移民处(Immigration Division),进行聆讯。移民处裁定侯串谋提供虚假信息,下令他必须离境。
侯在去年4月底透过律师就离境令提出上诉。到了同年11月16日,移民上诉部门在跟他的律师商讨后,排期在今年2月7日进行的口头聆讯。
移民上诉部门在今年2月3日收到侯的律师寄来紧急通知,以侯必须回中国紧急处理家事为由,要求延期聆讯。该信件附上候的行程表,显示他在今年1月购买从温哥华飞赴中国的电子机票。
聆讯在2月7日召开,侯的律师代表出席。虽然代表移民部长的律师没有表示立场,移民处仍否决侯的延期申请,确定中止上诉程序。侯的律师其后要求重开上诉程序,遭移民部长一方反对。
侯的律师认为,终止上诉违反自然正义(natural justice),因侯没有机会解释缺席理由。侯同时提交法定声明,详列他在聆讯举行前一周在中国的行程,并提供文件,证明他的母亲今年1月底在中国因心脏疾病入院。
移民上诉部门考虑以上新提交证据,认为有重新开放上诉程序的基础。上诉部门又认同,侯在处方考虑是否终止上诉前,未获足够机会提交证据,是违反自然正义。
在今年3月23日裁定,重开候的上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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