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女被判假结婚 因住所无丈夫内衣 |
5 O' e" G0 ] H- K' A 在2000 年申请加国难民身分遭拒的华裔女子宣秀仪(Xiu Yi Xuan,译音),在2009年跟一名叫丹尼斯(Dennis)加国男子结婚后,再由丹尼斯以境内赞助配偶方式,申请永久居留。不过,在加拿大边境服务处 (CBSA)一次临时登门查访时,宣秀仪无法就何以寓所内没有丈夫的内衣裤和剃鬚用品等问题,提出合理解释,最后遭当局断定为假结婚,让她移民美梦破灭。 / m$ f5 e" C" V9 v5 K! l& D 据联邦法院文件显示,宣秀仪的驾驶执照所用的住址,跟她报称与丹尼斯同住的地址不同,结果引起CBSA怀疑。她的驾照上的住址是在安省史托维尔市 (Stouffville),但又报称她与丈夫一同住在万锦市(Markham)。9 g- b, ]. v$ k- s ( Q# O" X% j# v. ~3 X+ ? 尽管在2011年5月,移民部初步批准宣秀仪的移民申请,但由于申请人拥有双重住址,CBSA决定在2011年8月9日,派员前往赞助人与申请人的两个 住址实施临检。最后,临检官员发现许多显示两人并非同住的证据。 例如,在该日清晨5时,赞助人及申请人各自的私家车,都没停泊在上述两个地址;在同日在上午11时10分,只有申请人在万锦市的寓所,不见赞助人,而主人 睡房及浴室里也没有赞助人的内衣裤、牙刷和剃鬚用品等。5 Q" M1 p+ O: J" v, G6 n9 m % T1 ^; n2 L$ b7 i8 d* J/ G' V 另外,当赞助人被问及以上多项疑点时,他的答覆也前后矛盾。例如,他指自己的衣物摆放在另一房间,但当CBSA官员说明根本在屋里找不到他的内衣裤后,赞 助人又改口说,他把自己全部衣物搬到他一个已成年女儿家中。# z5 X! H& o% p1 ~# E0 @, @$ Z6 a3 y 怀孕不能证明已婚& I7 h+ O, q6 H 宣秀仪的移民申请遭拒后,她就向联邦法院提请司法覆核。联邦法院法官费伦(Michael Phelan)今年1月30日在判词中指出,本案关键是移民部的有关决定是否合理,以及当局在执行临检过程中,是否违反了公平公正原则。此外,申请人报称 已经怀有丹尼斯的骨肉,但移民部指怀孕并不能否定假婚姻的论点,是否对申请人不公平。! k$ P+ c# K$ M( F 7 ?) R3 `0 I" f" I# b9 K7 [ 费伦强调,申请人当日同意让CBSA官员进入寓所,因此临检过程不存在公平公正问题;至于申请人报称怀孕,但怀孕本身不能证明婚姻甚至同居。最 后,CBSA综合临检所取得证据而做出的决定,并无不合理之处,基于以上各点,法庭驳回宣秀仪的司法覆核。# I: f$ ~, a, K3 [4 d%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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