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到第3页,内容显示不完整,但不影响理解反诉状的大意。我的质疑:
1. 韩梅在加拿大,原告和被告都在美国,这些文件虽说是递交法院、已经公开,但对韩梅来说,获得这份文件也不是轻松的事,联想到她最近貌似突然有资金包装,连youtube在搜索“郭文贵”时也会把她的视频放在首页,她获得这份反诉书的途径可谓不言自明.......
2. 这位虚炫的房地产经纪法官的解读可以说是很幼稚园了,除了对denied/admitted 理解之外, 对反诉书连思路要义都说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除了她极有可能对北美法律只知皮毛,如果她在这个案子中没有利益立场、并且是客观的自媒体的话,就算借助google translation, 她也能就内容发表一些看法,为什么她的解读只停留在denied/admitted?更可能的原因是她被要求不得就反诉书发表看法,怕影响某一方(还猜不到吗?)的法庭诉讼。
3. 对于这份反诉状的专业性,我个人持保留态度,原因如下:
a. 第5段 “Guo has never done anything in the sense of political dissidents”, 这在法律诉讼书写中是大忌,就算当事一方对自己的行为发誓,尚且要留有余地,更何况在说对方? 用如此绝对的表述方式?难道你是对方肚子的蛔虫?!还是被告受到国安的配合,已经得到了郭的全部文档?!
b. 第7段中“Xia is a real political dissident......”的写法也不专业,专业写法会用“the Defendant”,所以,这是第被告及其律师之外的第三方非北美法律专业人士起草的可能性更大,本反诉书中有多处类似的疏忽;
c. 这份反诉状很多段落已经超出了被告本人的利益点范畴,更像是为郭的攻击对象辩护,这是一桩单纯的民事诉讼所不可能见到的诡异之处,律政悟空在北美的加拿大也看到了一份类似的文件,也透露了类似的玄机,真相不要太大白~~~
有时间再继续扒~~~
总结一下,五毛也好,五分也罢,放眼望去,净是些追逐名利的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