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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注意了!探亲老人不宜报税,抵税不成或惹麻烦 [打印本页]

作者: 半岛文化    时间: 2018-3-21 20:58
标题: 注意了!探亲老人不宜报税,抵税不成或惹麻烦
注意了!探亲老人不宜报税,抵税不成或惹麻烦
| 2018-03-20 19:55:05  
  报税季来临,一些家中有国内老人长期探访的家庭,在报税时把没有加拿大社会保险号(SIN)的老人家也计算成家庭成员,希望在退税时获得更多的好处。
  有税务专家表示,这种做法一旦被税务局察觉,现在获得的优惠,将来有可能会被全部追讨,还要加上利息。


 税务策划师郑女士称,国内来加拿大探亲的老人,如果年龄超过65岁,在加拿大居住超过183天,而且是跟报税人一起居住,理论上是可以作为报税人的依赖者(Dependents),计入报税的税单中,让报税人获得额外的退税。
  "这样的做法,一开始好像是没有问题的,但这里面存在一个很大的风险,因为这些老人既不是永久居民,更不是公民,所以没有社会保险号码。报税人採取上述方式报税,是在佔国家的便宜,是法律不允许的。"
  "既然是违法行为,那就不知道税务局(CRA)什么时候会发现这个漏洞。一旦发现,税务局就会要求全额追回相应的退税,并且还要计算利息,更是留下不良记录。"
  至于老人家以独立报税身分报税,郑女士认为这更是多此一举。"加拿大和中国之间已经签署税务合作协议,你在中国报过税,就不用再在加拿大报。就算报了,每年也就得回那几百元的GST退税,很无谓。"
  "相反,如果报税的老人在国内拥有超过10万加元以上的资产,他们还要再填写1135号申报表,说明自己在海外的资产状况。如果被查出有隐瞒,就会有罚款,罚金从25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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