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有吃了买家吃卖家的无良经纪,蒙城华人律师圈居然也有人在一方威胁另一方的情况下(contested divorce),还要“代理”双方?! 不是notary, 也不是mediator,女方找好律师,一边威胁,一边要对方分摊律师费,这位华人律师居然不动声色,barreau du Quebec是不是要关注一下?! 关于律师能不能在不友好的离婚事务中代理双方,双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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