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黑中介 中国57人办移民加拿大被拒 | |
| 2017-08-07 18:30:41 | |
57名中国公民透过联邦技术移民类别申请加国永久居民身分被拒,申请人提出司法覆核获批。 加拿大驻香港总领事馆。 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合并处理57宗中国公民被拒移民的司法覆核申请。全部申请人透过联邦技术移民类别(Federal Skilled Worker Class)申请加国永久居民身分,但被加拿大驻香港总领事馆在2015年底拒绝,指协助申请人的移民顾问不合法,申请人也没有申报。 这些申请人全部未有提交申报移民代理的IMM 5476表格。公民及移民部(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和驻港总领馆在审批申请时,已发现申请人虽然未有申报有移民代理,但各申请十分相似,例如回邮地址都是属於北京一翻译公司"Fulai Weide"的地址(该公司也使用"FLYabroad"作名称),部分文件的标签和风格也相似。当局怀疑这些申请人使用未经许可的代理服务。 驻港总领馆在2015年6月去信相关申请人,指怀疑申请人未有满足诚实申报和提供所需文件,可能会被当局以不实陈述否决申请。信件要求每名申请人在20日内以书面解释。 与此同时,加拿大驻中国大使馆派人前往FLYabroad的办公室调查,向一名主管查询,最终认为该公司有可能向客户提供未经许可的移民谘询服务。另外,当局也跟一对曾光顾涉事公司的X夫妇联络,X夫妇称他们被"幽灵顾问"欺骗,并证实该公司向他们提供加国移民顾问服务,帮助他们填表,并提供回应当局信件的范本。 所有涉案申请人都有提交相似的书面解释,指他们是从FLYabroad的网站找到资料,并使用该公司的速递和翻译服务;但总领馆认为,申请人会相信一间翻译公司为他们翻译、整理和递交移民申请,做法不合理,加上信件跟X夫妇提供信件范本相似,更证明他们私下使用了Flyabroad的移民代理服务。 禁申请人5年内踏足加国 总领馆终在同年11月拒绝这批移民申请,并禁止申请人5年内踏足加国。57名申请人全部以总领馆出错或违反程序公平为由,提出上诉。 申请人声称,虽然他们接受了FLYabroad的协助,但法例只规定申请人必须上报是否雇用代理,毋须申报有否接收协助,除非提供协助的是认可人士,如律师或律师助理。申请人将"代表"定义为容许他人作为自己与当局的中间人,但这种情况并不适用於今次申请。 法例未规定申请人须申报 移民部承认法例未规定申请人必须申报,但申请隐瞒他们从Flyabroad取得移民谘询服务。 申请人一方则不满当局只是按照他们提交的书面解释,便以不实陈述拒绝申请,他们没有机会回应。 联邦法院在今年6月发出的判词中,认为当局违反了程序公平;法院指每名申请人都应获得回应的机会,不能排除可能有人能提出令当局满意的解释。 法院批准57人的司法覆核申请,将这些个案发还另一名移民官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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