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报税季!今年加国移民要注意什么? | |
| 2017-02-10 21:30:23 | |
欧美国家高福利的背后是全民高税收。很多人认为,只有加拿大移民或者公民才需要报税,其实不然。只要住在加拿大,有工资收入、有银行的利息收入、有股票和房产的投资收益的,都需要报税,而只有报税后才能享受各种福利。下面,特意为加拿大移民,尤其是新移民制作了报税指南,要知道,报税可是关乎着能否成功换取枫叶卡。 新移民报税好处多 只要你住在加拿大,有工资收入、有银行的利息收入、有股票和房产的投资收益,都需要报税。如果是刚移民加拿大,现在仍没有收入,或只有低于政府免税额的收入,政府也鼓励你报税,因为任何加拿大居民都要申请联邦销售税和省销售税的退还,而没有收入的人士可能得到最高GST退税。 特别要注意的是,新移民一定要报税,即使收入不多或者没有收入也要报。因为你住房、消费、有小孩等都能退税,并且政府返回的税表还是你的居住记录、申请小孩牛奶金、担保国内亲人事宜等的重要文本。 此外,申请儿童福利金和辅助金,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牛奶金的家庭也要报税,因为政府是以你今年的税额决定下一年的牛奶金数额。报税还可以将你在加拿大上学所交的学费用于以后年度中正常收入的税金抵扣。当年的报税单也是你申请家人来加的必要支持性文件。 换发枫叶卡须附两年税单 根据加拿大移民部最近修改规定,要求换发枫叶卡者须检附最近5年中任何两年的税单,作为居住证明。但不少申请成为“非税务居民” (nonresidentfortaxpurposes)并与具有公民资格配偶在海外同住的永久居民,因未报税,担心换发枫叶卡时遭退件。移民部回复询问时表示,应提出书面解释,仍会受理。 根据加拿大移民部最新公布的申请说明,换发枫叶卡须检附的文件复印件包括:旧卡;护照或旅行证件;两种身份证明文件,如移民纸、驾照、学生证等;其他居住证明文件,包括所有护照内页复印件、最近5年税务局核定的任何两年个人所得税单。移民部网站特别强调,文件不齐者将被退件。对多数申请人而言,只要过去五年确实在境内居留超过二年,要办妥这些文件的问题不大。但已成为“非税务居民”的申请人因无需在加拿大报税,自然无法取得税务局开具的税单,担心遭到退件。 根据规定,永久居民须在5年内于境内住满二年才能继续换发枫叶卡,但若是具有公民身份的配偶陪同在海外居住,则不受此限。 三种方式报税 加拿大纳税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网上申报、电话申报及邮寄方式申报。 电话报税(Telefile)及网上报税(Netfile)具有方便、快捷的优点,不过报税人需要有税务局给的使用代码(AccessCode)。在你报了第一次税,税务局开始有了您的报税记录之后,税务局就会在每年的1月将此代码寄达您家中。使用电话或网络报税,除税务局特别要求外,一般不需附交任何凭单或收据之类的支持文件。税务局通常约在两周之后寄发评税通知(NoticeofAssessment)及退税。 邮寄方式报税是最原始的报税方法,即在用于报税的个人税表(T1General)上手工填报各个项目的数额。填完表格后还有余地做修改,很适合报税项目简单、初次报税的新移民。要提醒大家的是,纳税人有责任保留财务及税务数据6年,以备税务局随时审查。 加拿大消费税介绍 跟中国不一样的是,中国的消费税已加在了产品成本里,所以我们看到价钱就是实际支付的价格。但是,加拿大的消费税是在消费时才需要征收的,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参考或者服务价格不是我们实际支付的价格,而需要在现有价格的基础上加上GST和PST。 加拿大的GST在全国征收范围都是一样的,为7%;而PST则因省而异,例如BC省的PST为5%(前几年最高达到7.5%),而ALBERTA省是免省税的。 当然,消费税里是不包括基本食物的税收,比如说粮食、新鲜肉类、水果、蔬菜和牛奶都是免税的。但是这些食品如果加工和包装,比如烤鸡腿、色拉就需要缴税,因为这被视为有附加值。 Q:个人收入税的征税对象是哪些人? A:加拿大个人收入税的主要征税对象是“税务居民”。作为一个税务居民,在世界各地的入息都要向加拿大报税。“税务居民”不同于“移民”或“公民”,它的定义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日常居住地点; 2.与加拿大或外地的居住关系(ResidentialTies); 3.逗留加拿大时间的长短。 “税务居民”包括在外地居住但与加拿大有居住关系的人士。另外,一个与加拿大没有“居住关系”的人,却在一年内在加拿大居住183天或以上,也会被当作“税务居民”,而应向加拿大报税。 Q:什么是居住联系? 居住联系包括拥有:加拿大境内的住处;配偶及家庭;境内的私人财产(如汽车或家具等);境内的社会联系。其他可能有关的联系包括拥有加拿大驾照,银行账户或信用卡,健康保险计划等。 Q:哪些收入必须申报? A:在成为加拿大居民的时间内必须申报你全球的收入,包括境内境外一切来源收入。 在你未成为加国居民的时间段你须申报下列收入:在加就业或生意所得;出售资产增值;你从加国领取的奖学金,助学金,研究资助的应纳税款。税务条约国居民例外。难民取得的救济金不用申报。 Q:税率是多少? A:加拿大个人收入税的收税方式是高收入,高税收,采取了渐进税收法。年收入在18000加币以下的免缴税,这部分需要基本生活费用,超出的部分分为若干段。例如收入小于37178加币的,联邦税为15%;收入大于37178小于74357加币,高出部分收22%的税;收入大于74357小于 120887加币,高出部分收26%;收入大于120,887加币,高出部分收29%。 Q:报税时没有社会保险号码(SIN)怎么办? A:报税时须提供社会保险号码给填表人。如果没有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如在报税日期前还没取得你仍然要先报税但须在报税表的SIN栏内注明:“Havaappliedbutnotreceivedyet。” Q:为何要申报国外资产? A:按市值申报国外资产的作用在于,把你的海外资产按市值记录在案并以此为成本计算你日后出卖资产时的增值或损失。超过十万加元必须申报。 Q:什么情况下可扣减移居加国的搬迁费用? A:一般不可以,除非你进入加国修读大学以上的全日制学生,而且领取奖学金、助学金、研究资助。 Q:可否抵扣付到海外的赡养费? A:可以,但必须是因分手而分居,并满足加国境内可抵扣赡养费的所有规定。 Q:税务条约下豁免的收入是否也应申报? A:可以。但申报不等于申缴,你可在报时扣减该免税额。 Q:新移民的非退税性免税额和一般居民的区别是什么? A:一般情况下联邦非退税性免税额应按在加国的居住天数计算,但如在你作为加拿大非居民的时间段内来自加国的收入占全球收入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则可享受全额。 Q:什么是“联邦海外免税额”? A:是指你成为加国公民后,从非税务协议国取得收入时在当地国缴纳的税款。此税款可在申报时按已缴税抵扣。 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按照政策规定,应该将所有来源的收入都如实申报。但是也有一些收入,在报税时是不需要包括在你的报税收入里的,即他们是非上税收入。以下这些收入是不包括在上税收入里的:个人的GST退税;孩子的牛奶金;作为案件受害者,或车祸遇祸者得到的补偿金;买彩券所中的彩金;多数礼物和遗产;遗属抚恤金;购买寿险的当事人在过世后遗留给收益人的保险赔偿金;罢工期间得到的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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