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日,政府公布了对出售首要居所的报税要求。
当你出售首要居所或者被认为出售首要居所时,只要符合首要居所出售的税务豁免条件,即该住所是你拥有以来每年的首要居所,通常你不需要在纳税申报中报告,也不需为卖房收入付税。
从2016年纳税年度开始,如果出售首要居所并申请税务豁免,你要在纳税申报中报告首要居所的交易信息,包括购买时间、处置收益以及房屋描述。
1、什么是首要居所税务豁免?
首要居所税务豁免是一项收入税的福利,当你销售你的首要居所时,所产生的增值部分(资本利得)免于交税。一般情况下,豁免适用于每年都被认为是你首要居所的房产。
2.在申报出售首要居所方面有哪些变化?
从2016年税务年度开始,出售自己首要居所的居民要通过Schedule 3, Capital Gains of the T1 IncomeTax and Benefit Return报告交易情况。适用于2016年1月1日及以后的交易。
3.为什么要做这类变更?
提高税务系统的管理能力和税务遵循的水平。
4.在变化之前,为了申请首要居所税务豁免,需要在纳税申报中报告什么?
以前,如果销售的房产是你拥有以来一直的首要居所,CRA不要求进行申报。如果该房产不是你在拥有以来每年的首要居所,(某套房产,例如度假屋,只是在拥有以来的多年中的某一年作为首要居所),那么你必须填报Form T2091 (IND), Designation of a property as a principalresidence by an individual (other than a personal trust)。去世的人的报税代表需要填报Form T1255, Designationof a property as a principal residence by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of adeceased individual。
5.这个管理实践会延伸到个人信托吗?
CRA以前的管理实践不适用于个人信托。个人信托如果指定某房产作为首要居所,需要填报Form T1079, Designation of a Property as a Principal Residence by a PersonalTrust ,和T3 TrustIncome Tax and Information Return 一起报告。
6. 在Schedule 3中我如何在报告我的首要居所?
在你卖首要居所那一年的纳税申报中,需要填报Schedule 3,并和T1 Income Tax and Benefit Return 一起上报。如果这个房产是你拥有以来一直的首要居所,你可以在Schedule 3中指定其为首要居所。这样,你需要填报该房产的获得年份、处置收益以及房产描述信息。如果该房产不是在所有年份都是你的首要居所,你需要填报Form T2091 (或者 Form T1255)。
7.如果我在申报时忘了申报首要居所纳税豁免,该怎么办?
对于2016及以后年度销售的首要居所,只有在你在申报中报告并且认定为首要居所,CRA才允许税务豁免。如果忘了进行认定,你要要求CRA修正你的纳税申报。CRA会考虑特定的环境,接受你的认定。但会有罚金,罚金取以下两者中的较小者:
具体请看CRA的网站 [url=]Late, amended,or revoked elections[/url]。
CRA也会加大和纳税人的沟通,加强宣传。在宣传期间的交易,如果发生在2016年度,要反映在2016年的纳税申报中,这个申报截止日为2017年4月底,这段时间延迟申报,罚金主要针对那些比较极端的例子。
8.如果我把首要居所一部分用来做生意或者出租,该如何申报?
如果只是一部分作为首要居所,另外一部分用于赚取收入,在你卖房之后,将卖房收入以及买房成本分成两半。你可以通过使用面积或者房间数作为分割依据,只要分割合理就行。具体会在T4037, Capital Gains2016的操作指南中说明。
9.新规则适用于视同处置的房产吗?
是的。即使你没有实际销售,但被认为是处置了房产,也要申报。例如,你将首要居所用于生意或者出租,或者将用于生意的房产用作主要居所,这些都视同处置。当你改变房产用途,一般被认为已经按照市场价格出售了该房产,并且立即按照该价格买入。你需要报告你的处置情况。具体请参考the T4037, CapitalGains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