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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是这样衰落的:清朝极其龌龊的十大弊政。 [打印本页]

作者: ottawa    时间: 2016-7-22 20:23
标题: 中国是这样衰落的:清朝极其龌龊的十大弊政。
中国是这样衰落的:清朝极其龌龊的十大弊政。
      在中国历史上,北方的游牧民族政权进入中原后,在统治中原时,往往都有一个逐步适应汉族农耕文化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一般都伴随着对农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和对汉族人民的野蛮民族压迫。鲜卑建立的北魏、契丹建立的辽、女真建立的金、蒙古族建立的元朝莫不如此,清廷也不例外,在入关之初,也实行了一系列的民族压迫政策及其他弊政,给广大中原地区的汉族人民带来的深重的灾难,使清朝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极不光采的一页。
笔者简要归纳了一下,清朝共实施了十大弊政,依次如下:
    一、“圈田”   
    在十五至十八世纪的英国,在封建农奴制解体过程中,英国新兴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通过暴力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强占农民份地及公有地,剥夺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限制或取消原有的共同耕地权和畜牧权,把强占的土地圈占起来,变成私有的大牧场、大农场。这就是英国历史上的“圈地运动”。而在十七世纪中叶的中国,也曾发生过一场“圈地运动”,只是两者的性质和影响有着天壤之别:
     英国通过圈地运动实现了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转变,并于十六世纪中期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最终建立起了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日不落帝国”开始昂首崛起,步入辉煌;
     而同时期勃兴的大清王朝的圈地运动则是一次对社会生产力不折不扣的巨大破坏,毫无历史进步性可言。入关后的满清统治者大规模把北京周围五百里内汉人的土地圈占给八旗将士,而汉人则被扫地出门。实行的方式是“跑马圈地”,即让八旗将士快马加鞭跑到哪里,那个距离范围之内的土地就全归其所有。大规模的圈地共有三次,第一次,顺治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颁布圈地令,将凡近京各州县无主荒田及明皇亲、驸马、公、侯、伯、太监死于战乱留下的荒田分给诸王、勋臣、兵丁。二年九月,清廷下第二次圈地令,圈地范围扩大到河间、滦州、遵化。直隶的顺德府、山东济南府、德州、临清、江苏的徐州、山西的潞安府、平阳府、蒲州因驻扎八旗兵,这些地方的无主荒田也分给他们。四年正月第三次圈地,范围在顺天、保定、河间、易州、遵化、永平等42府。三次共圈占土地约十六万余倾。据史书记载,“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中所有,皆其有也。”(史惇《恸余杂记.圈田》)而广大失地的汉族农民则流离失所,四处流浪!
    二、颁行“逃人法”   
    缉捕逃人是清初满洲贵族推行的另一项恶政。尽管它引起汉族官民的激烈反对,清廷统治者为维护满洲利益却顽固地坚持,成为朝野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逃人问题的出现由来已久。明朝末年清军在辽东和深入畿辅、山东等地的多次战役中,俘获了大批汉民,他们被分赏给旗下充当奴仆。被驱迫为奴的汉人本身既过着毫无自由的牛马生活,子孙也难以摆脱世代受奴役的命运。他们之中一部分人因走投无路而悲愤自尽,康熙初年“八旗家丁每岁以自尽报部者不下二千人”,康熙帝也说:“必因家主责治过严,难以度日,情极势迫使然。”而更多的人则走上了逃亡之路,其中不少是在战争中被掠为奴的汉人,思家心切,盼望有朝一日能挣脱枷锁,同家乡亲人团聚。于是,旗下奴仆的大批逃亡在清前期华北等地愈演愈烈。顺治三年五月,多尔衮在谕兵部时说:“只此数月之间,逃人已几数万。”旗下奴仆的大批逃亡直接影响到满洲各级人等的“生计”。
    清廷为维护满人利益和自身统治,严厉地推行“缉捕逃人法”。雷厉风行地缉捕逃人,给汉族百姓造成了无数灾难,民间骚动不安,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史料记载:“国初最重逃人。逃人,旗下逃避四方者也。一丁缉获,必牵一二十家,甚则五六十人。所获之家固倾家而荡产矣;其经过之处,或不过一餐,或止留一宿,必逐日追究明白,又必牵连地方四邻。故获解逃人,必有无数无辜者受其累。凡地方获逃人,先解典史录供,然后解县。县官视逃人如长上,不敢稍加呵叱;惟严讯株连之人,夹者夹,桚者桚,监禁者监禁。逃人亦暂寄监,奉之惟恐不至。蠹吏狱卒,更导之扳害殷实有家者,于中攫取货财。逃人高坐狱中,而破家者不知其几矣。”  
三、颁行“投充法”   
    1645年春,摄政王多尔衮颁布投充法。规定:第一、允许八旗官民招收贫民役使;第二、被投充的人是奴仆,主人可以买卖他们。投充法造成的结果是:满洲贵族才不管这些汉人是否是贫民呢,他们只是在需要的时候就去任意逼迫汉人为奴。因此,任意逼迫汉人为奴的现象也随之日渐严重。凡在京城三百里内外,八旗庄头及奴仆人等,将各州县村庄汉人逼勒投充,特别是各色工匠务令投充,以致民心不安,唯思逃窜。此举在各地汉族人民中间引起了巨大的骚动,激化了满汉两大民族之间的矛盾。清初为害最烈的当属圈地、投充法、逃人法这三大弊政。
    四、颁行“剃发令”  
    清初发布的强迫汉人依从满族习俗剃发的命令。满洲习俗,男子均将顶发四周边缘剃去寸余,中间保留长发,分成三绺编成长辫一条垂于脑后,名为辫子,或称发辫。四周剃去的头发,除为父母守丧或国丧外,不准养长,应及时剃除,名为剃发,或谓剃头。清入关前即令降清汉人及其他各族人民剃发,以示归顺。
   顺治元年(1644)清兵入关后,山海关城内军民皆剃发归降。清兵进入北京后,颁令剃发。因入关未久,根基尚未稳固,剃发令执行并不严格,往往听任降者自便。千百年来,内地汉人都留头发,无剃发习惯,强迫剃发是让他们遵从满洲习俗,被认为是一种民族压迫、民族侮辱、遭到激烈反抗。
    顺治二年元月,大顺军受挫,清军攻下南京、苏杭后,清廷认为大局已定,便重申剃发令,全国各地,限定10日之内,尽行剃发蓄辫。凡是不剃的、迟疑的、上表章请求保存明朝制度的,一律“杀无赦”(《清世祖实录》卷71),实行“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韩菼《江阴城守纪》上)。这加剧了民族矛盾,激起了内地汉人激烈的反剃发斗争。江阴人民发誓“头可断,发决不可剃”,在24万清军攻击下,苦战81天;嘉定人民也组织乡兵,据城不降,最后遭到残酷屠杀。各地人民的反剃发斗争,成为当时抗清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颁布“禁关令”
    清兵入关后,多尔衮就在1644年下令严令禁止汉人进入满洲“龙兴之地”垦殖。这就是“禁关令”。清初满洲人倾族入关后东北人口更加稀少,满清统治者视东北为“祖宗肇迹兴王之所”,借口保护“参山珠河之利”,长期对东北实行封禁政策。
    与“禁关令”相关的词汇除了“禁关令”外,还有两个:“柳条边”和“闯关东”。为了严格执行“禁关令”,从顺治年间开始,清朝政府不惜代价于满洲境内分段修筑了一千多公里名为“柳条边”的篱笆墙——满洲长城,也称柳条边墙、柳墙、柳城、条子边,至康熙中期完成。从山海关经开原、新宾至凤城南的柳条边为“老边”;自开原东北至至今吉林市北的为“新边”。边墙以东的满洲严禁越界垦殖,边墙以西则作为满清的同盟者蒙古贵族的驻牧地。
   直到历史已经进入到了19世纪,黄河下游广大地区连年遭灾,成千上万的农民破产,满清政府却禁关令依旧。于是,破产农民不顾禁令,冒着被惩罚的危险,源源不断地“闯”入东北,这就是“闯关东”的来历。
    到了清末,国际上列强步步进逼,尤其是沙俄对东北虎视眈眈。在此形势下,清廷不得已于1860年在东北局部驰禁放荒,1897年全部开禁,至1910年东北总人口增至1800万人。民国建立后,“闯关东”的洪流仍然源源不断,新中国成立前夕达到近4000万人。
    六、残酷的屠城政策   
    在中国历史上,异族进攻汉族统治区时,往往遭遇激烈抵抗,为报复和泄愤,也为了慑服汉族人民,经常对被征服地区的汉人实行极为野蛮的屠杀政策,最为惨烈的莫过于元初蒙古统治者和清初的满族统治者对汉人的大屠杀。
     在清朝军队对于中原地区的征服过程中,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百姓如不顺从清王朝,敢于抵抗的,破城之后,一概将百姓屠杀殆尽。最有名的是“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此外还有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常熟之屠、苏州之屠、海宁之屠、广州之屠、赣州之屠、湘潭之屠、大同之屠、四川之屠等等。杀戮情形,目不忍睹,惨绝人寰!
    有史料记载,明朝万历时候官方纳税人口数接近六千万,纳税人口不包括妇女儿童以及文官和军人,所以保守的估计全国人口在两亿人左右。到清顺治年间纳税人口数(丁)在两千五百万左右,总人口充其量也就在八千万左右。巨大的人口损失除明朝末年的农民战争外,相当大一部分是由清初的屠杀政策造成的!    
   七、大兴文字狱   
    清朝南侵以来,对中原汉族不但在军事上予以残酷杀戮,经济上大肆掠夺破坏,而且在思想文化领域更是推行文化专制主义,大量炮制文字狱,大搞文化压迫。早在清军入关不久,清廷就开始了对汉族文化的压迫摧残。
    1649年,清廷规定:“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这就是最早的言论审查专制。文字愈多发生在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总数不下百十余起。
    康熙(1661—1722年)时期,先后发生20多起文字狱。这其中震动比较大的是庄廷垅《明史》案,1711年戴名世《南山集》案。总的看来,康熙当政时期对知识分子采取怀柔和宽容政策,统治者还没有把文字狱当作镇压反清知识分子或者汉族士大夫思想的一种有意识的政策。当时刊行的顾炎武诗文集、王夫之的《读通鉴论》等都有明显的强烈的民族情绪,都未被追究。
     雍正皇帝在位(1723—1735年)时间虽短,有案可查的近20起。雍正即位初期,几起文字狱都是统治集团内部权力斗争的副产品而出现的;雍正后期,几起文字狱转向镇压汉族知识分子反清思想和民族气节。此后的文字狱出现了两个新的动向:一是文字狱被有意识地用作压制汉族知识分子民族意识和民族气节的重要手段;二是告讦蜂起,多数文字狱都是自下而上的举发。一些地方官吏以查出犯忌文字为邀功之路。
    乾隆皇帝在位(1735—1795年)时先后发生文字狱100多起,尤其集中于乾隆中期,是三朝中文网最密、文祸最多的时期。乾隆大兴文字狱的目的是借此彻底消除汉人的反清民族意识。实际上,大多数因文字狱受害人并没有传播反清思想。一部分人只是一时性起抒发对剃发易服的一丝不满,对明朝的一些眷恋,对自身境遇的悲叹。更多的受害者纯粹是统治者望文生义、牵强附会、捕风捉影的结果。乾隆朝的文字狱达到疯狂、残酷与荒唐的地步。
    文字狱的危害:一给思想文化、士人风气带来恶劣影响。读书作文动辄得祸,文人学士只好泯灭思想,丢掉气节,或者死抱八股程式,背诵孔孟程朱的教诲以求科举入仕;或者远离敏感的学术领域,远离现实,把全部精力用于训诂、考据的故纸堆中,史称乾嘉之学。二文字狱败坏了官场风气。清朝官员大多数是科举入仕。作为文人,他们有可能成为文字狱的牺牲品;作为官僚,他们又是文字狱的制造者或帮凶。他们一方面不愿意自触文网,身死家破;另一方面不愿因为贯彻皇上谕旨不力,不能严究文字之责而获罪。于是他们只有向着谨小慎微、没有思想、没有节操的方向发展。
    八、迁界禁海   
   迁界禁海是清朝初期实施的又一项暴政,主要是在康熙年间,时间大致在顺治末年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收复台湾)左右。由于清朝统治者的刻意隐瞒,这方面的历史资料相当缺乏,即便有个别涉及也是大多轻描淡写,一笔带过,语焉不详。(记得在电视剧《康熙王朝》中曾有涉及,有一段福建总督姚启圣动员福建沿海居民迁移的镜头。)实施这一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从郑氏手里夺回台湾。
    为孤立台湾,清政府规定沿海30里的居民内迁,片板不准下水。先是在福建沿海实行,后又推广到广东和浙江沿海。清政府划定一个濒海范围(从最初的濒海三十里左右,到后来的四十里、五十里、乃至到二三百里不等),设立界碑,乃至修建界墙,强制处在这个范围内的沿海居民迁移,有敢不迁移的,杀无赦,有敢越界的,也杀无赦。总之,让距离海边三十里到二三百里不等的整个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成为一个无人区。按照《南明史》的记载“广东迁徙沿海居民在康熙元年二月,清廷派科尔坤、介山二大臣巡视海疆,“令滨海民悉徙内地五十里,以绝接济台湾之患。于是麾兵折界,期三日尽夷其地,空其人民”。康熙二年“华大人来巡边界,再迁其民”。“甲寅(康熙三年)春月,续迁番禺、顺德、新会、东莞、香山五县沿海之民”。“初立界犹以为近也,再远之,又再远之,凡三迁而界始定”。沿海迁界的过程也不象现在的三峡移民那样,先安置好移民的落脚,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偿,然后再一步步把居民迁移出去,沿海迁界的过程与其说是移民,不如说是一次残酷的驱赶、屠杀和掠夺。(与美国驱赶、屠杀印第安人的“西进运动”颇为相似!).
    东南沿海地区从宋朝开始就逐渐成为中国最富庶最繁荣的地区,而在清廷的这一暴行下,顷刻间,几千年积累的财富和生产力化为乌有,人力也消灭殆尽!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从一个沿海国家,变成了一个内陆国家。它所造成的破坏和后遗症远远超过了一次大规模的战争。唯一的收获就是使台湾经济一时陷入困境,为后来的康熙帝一举平台奠定了基础。
   九、捐官制度   
    康熙时,官吏已多贪污。对于一般的贪污现象,康熙帝以为难以根绝,每以宽大为政,不做深究。他曾说:“诸臣为秀才,皆徒步布素;一朝得位,便高车驷马,八驺拥护,皆何所来赀?可细究呼!?”在这种优容宽纵政策之下,康熙晚年以来,吏治逐渐败坏,官吏贪剥肆无忌惮,以致各省仓库亏空动逾千万。其后虽经雍正皇帝大刀阔斧,严刑峻法,惩治贪风,但因其统治时间太短,成效有限。
    到了乾隆、嘉庆时期,官场则贪污成风,贿赂公行,吏治败坏已极,局面不可改易。因之遂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之说。
    乾隆朝更是产生了一个中国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大的贪官——和珅。究其根源,主要在于清朝实行的捐官制度。康熙十三年因平“三藩”叛乱,实行捐纳制度,以补军费之不足,3年内捐纳的知县500余人。为防止冗官扰民,规定:“捐纳官到任三年,称职者具题升转,不称职者题参”(《清史稿》卷87选举志七),但在实际上无法贯彻。雍正(1723~1735)时,道府以下各官均可捐纳,乾隆时文官可捐至道、府、郎中,武官可捐至游击。捐官制度虽然为清政府补充了一项临时财政收入,但是使封建官僚机构恶性膨胀,花钱买来的官自然不可能廉洁,此举遂成为招致清朝吏治败坏的一大弊政。
    十、闭关锁国   
    上文说到,清朝在收复台湾以前,曾经厉行海禁政策,严禁商民出海贸易,片板不许下海,犯禁者一律处死,货物没收入官。这种海禁政策地实施,主要是为了对付郑成功及其子孙的海上势力,并不是针对外国的。因此,1683年清朝收复台湾后,逐步放宽海禁,准许对外贸易。但是到乾隆前期,针对英国等西方国家贪得无厌的要求,清政府又加强了对外贸易的限制,下令关闭除广州以外的其他通商口岸,并且颁行严格约束外国商人的条例和章程,这样便形成了所谓闭关政策。
     闭关政策历经乾隆、嘉庆年间,一直延续到道光时鸦片战争前夕。所谓闭关政策,是指清王朝严格限制和禁止对外交往和贸易的政策。主要内容有三:限定一口(广州)通商、严格约束外商活动、限制中国商民出海。这种政策的原因亦有三:清朝统治者的短视和无知是“闭关锁国”的直接原因;封建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较稳定,对外来商品有较强的抵制作用,这是闭关锁国政策的经济根源。三是清朝统治的需要。为防止中外反清势力的联系和西方殖民主义的渗透,清朝统治者实行闭关锁国政策。
    闭关锁国政策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对西方殖民者的入侵有一定的自卫作用,但它毕竟是一种消极落后的政策。因为闭关政策并不能削弱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力量,反而阻碍了自己的发展,使中国丧失了对外贸易的主动权,统治者愚昧无知,妄自尊大,隔断了中外科技文化的交流,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拉大了中国与西方的差距,造成近代中国被动挨打的局面。任人宰割,百年国耻,其原因无疑是多方面的,但闭关锁国当是其中的罪魁祸首!   
    对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我们都应本着辨证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其是非功过一分为二的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价。一个人口不过百万的关外游猎民族能够把握历史的机遇入主中原并统治泱泱中华近三百年,自有其超越前代的独到之处;同时作为占总人口极少数的统治民族,统治数量超过自己几百倍的汉族及其他各族民众,采取了一些非常甚至是极端的政策措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似乎也可以理解。不管怎样,那些简单的将清朝完美化或妖魔化的思想和言论都是不理性的和不负责任的。我的观点是,作为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的大清帝国,作为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历时最久的中央王朝,其功也大,其过亦彰,功过大致可以相抵!
关键字: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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