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慕阳有钱可任性:遣返恐怕没那么容易 |
2015-05-06 18:06:46 |
据《明报》报道,对于中国通缉的外逃嫌犯程慕阳,加拿大驻华大使赵朴此前表示,赖昌星案例帮助中加两国意识到需要建立有效法律程序来处理这类案件。当年虽然赖昌星及其律师各种花招出尽,中加双方最后还是将他遣返中国,接受法律审判。 5月2日程慕阳委托律师发表公开信,第一次公开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但他否认自己犯罪,程慕阳公开信里称自己系合法移民和开公司,没有在中国犯下任何罪行,既没有逃跑也没有躲藏,不是什么逃犯。 加拿大移民和难民署(IRB)5月2日发布文件显示,温哥华Michael Ching可能“在加拿大境外犯了严重的非政治罪行”,因挪用公款罪被中国政府通缉,从而拒绝他去年11月提出的难民身份的申请。加拿大广播公司随后 (CBC)援引IRB的消息,证实Michael Ching就是程慕阳。 赖昌星就是样板 加拿大司法程序运转缓慢这是不争的事实,只要当事人有财力、精力反复申诉,就会进入俗称的“法律死循环”:1999年入境的赖昌星2005年难民申请被拒,同年进入遣返程序,直到2011年7月才遣返成功,“走程序”走了6年之久。中加间并没有签署双边引渡协定,以目前程慕阳尚未进入遣返“循环”的状况看,“程序”恐要走一段时间。 不仅如此,如前所述,加拿大官方针对程慕阳的遣返程序未启动,程慕阳状告加拿大移民部的法律诉讼程序却启动了,第一次开庭时间正是今年6月,正如加拿大本地一些分析家所言,程慕阳可借此将原本就已经很冗长的“遣返倒计时”再弄长一截。 加拿大驻华大使赵朴此前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表示,赖昌星案例帮助中加两国意识到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程序来处理这类案件。“从那时起,双方的合作效率得到提高,之后3年我们向中国遣返了大量逃犯。我希望我们的合作发出明确的讯息,加拿大不欢迎逃犯和腐败分子。” 状告移民部要求赔偿175万 尽管来加拿大多年,但程慕阳并未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多年来他与加拿大移民部陷入诉讼之中。 程慕阳(右1)在2015年参加自由党筹款活动 2001年和2004年,程慕阳两次提出申请加国国籍,均没有获准处理,为此他曾多次将加移民部诉至加联邦法庭。 加拿大联邦法院的文件显示,2012年12月,程慕阳提出了175万加元的赔偿请求,要求加拿大移民部就拖延处理其移民申请予以赔偿。 加联邦法院的文件中显示,程慕阳1969年出生于中国,1996年成为加永久居民。他和妻子育有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女儿于2000年出生于温哥华,程的妻子和两名非加拿大出生的孩子2004年都获得加拿大国籍,但程慕阳的公民身份申请一直没有被处理。据加媒体报道,这或许和中国警方向加拿大发出了请求有关。 2006年,程慕阳曾委托律师提出司法复核,要求加拿大移民局履行职责,处理其移民申请。从2012年他提起诉讼要求加移民部赔偿来看,显然他的公民身份申请并没有获得批准。2013年,加拿大法院拒绝了他提起司法复核的请求。 公民身份被拒之后,程慕阳开始申请难民身份。 2014年年底,加拿大法庭文件显示,程慕阳的难民申请也被拒绝了。 加拿大联邦法庭数据库显示,2014年11月21日,程慕阳对“难民保护部、移民及难民委员会在2014年11月4日所作的决定”提出司法复核,6月23日温尼伯法庭将对此举行听证。 程慕阳聘请的律师是大卫•马塔斯(David Matas),此人正是赖昌星的代理律师。 加拿大难民保护程序简介 据统计,每年有20,000到30,000人在加拿大境内申报难民保护。这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非法入境,然后直接申请难民,这在华人难民申请人中很普遍。 应当说加拿大的移民法对难民申请人是很宽松的。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可获准工作及学习,还可以得到生活补助金、免费医疗(包括牙医、配眼镜等)。 另外,难民申请人可以完全由政府资助聘请律师帮助其上庭及上诉。资料显示每年大约有50%的境内难民申请人申请通过,获准合法申请移民。 遣返前风险评估 (PRRA) : 在难民申请被拒后,申请人可提出上诉,如果上诉再次被拒则自动进入遣返程序。遣返前,移民局会通知申请人可以申请遣返前风险评估 ( PRRA)。这几乎是争取留在加拿大的最后一个机会。 与其它类别的移民申请不同,风险评估没有一定的处理时间。有的申请评估了两年还没有结果,而有的申请两个月不到就完成了。 在处理风险评估申请时,移民局只会考虑新的或在难民申请时无法提供的证据。而据统计,每年风险评估申请成功的机会是1%,被公认为比中六合彩还难。而如果在此其间申请人的人道移民或担保移民获批,则可合法地申请永久居民身份。即使是风险评估最后被拒,申请人也还可以向联邦法庭提出司法复核,为留在加拿大再作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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