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民悲剧了:中、加两头都要缴税 |
2015-01-08 17:31:51 纽约时报 [0 |
% K, y8 U' L9 s) R# r, X" m 美国《纽约时报》消息,大量中国人走出国门,但他们仍然需要向中国政府缴税。 值得注意的是,此规定已存在多年,但因很少得到有效执行而一直罕为人知。 9 B& \- f3 n: m$ y1 X1 ? 征税争议 - ]" V' F. @- z2 ]# S 关于税务法规一直有两种争论:是依据境内境外整体所得还是只算境内收入。中国在此问题上和美国站在一边,本国公民征税的基础是境内境外收入之和。而欧盟、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则只依据公民境内收入征税,豁免其境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z8 R- N! b3 p* U “对海外的公民和企业征税是否合理”,这一争议话题在经济学家和会计师中也引发了大讨论。不少欧洲人认为,旅居海外者较少享受政府提供的社会服务,如公费医疗保险,同时,这些人还为促进出口发挥了巨大作用。 7 V, O$ ?) O" R4 l9 u8 q 而海外税收支持论者的理由也很充分——鉴于多数旅居海外者是金融界人士或者其他高收入群体,这种税务豁免是倒退,将伤害低收入群体的利益。 : N0 ` _# b8 m/ b) W: n* U 普华永道北京分公司合伙人Edmund Yang表示:“最新的进展是中国税务机关将更严格的执行此项规定,确保境外公民也依法缴纳境外收入部分的个人所得税。”他同时表示此规定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因为“中国境外公民的守法程度相对较低。” 向美国“学习” 美国《纽约时报》表示,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相关机构就关注到境外税收问题。 尽管当时中国还称不上富裕,中国还是向美国、英国、德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派出税务人员,为起草新税法寻求建议。据德勤国际税务中心(亚太区)联席领导人、美国税务执行总裁郑莉莉回忆,当年,前往美国的中国考察小分队拜访了加州和纽约的税务官员,她当时作为一名会计师,也是访问活动的协调联络员。考察团在美国国家税务局(IRS)停留了很长时间,并获得了两卷美国税法和五卷IRS法规的副本。 1993年,中国颁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其中对收入的定义囊括了“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 / L# f) z4 r: }- q3 _* c- Q( L1 \ 《纽约时报》认为,中国此举正是参考了美国税法的定义。这部税法虽历经多次修订,至今仍然适用。 北京和广东已有动作 1 Q3 b0 I" }; ?- F# O$ [ 消息人士向《纽约时报》透露,在华南经济重镇,广州当地政府拟于1月28日召集150家当地大公司的高管开会,会议主旨是讨论这些企业海外雇员的缴税问题。北京和其他各大城市也在行动,联络辖下的大企业,要求他们提供外派员工收入的详细信息。 / B' K: x: C; F/ n 国税总局新规将于2月1日出台 $ Q; }. P( E6 f2 e 国税总局将颁布新规:中国公司在进行海外大型投资前需避免偷税漏税的嫌疑。此专项行动已经开展,将于今年2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此项规定专为防止公司借国际投资之名寻求“避税港湾”。 ; f1 b' o0 q0 c! r8 q 此项规定将间接打击到很多富有的中国人。他们通常借加勒比海岸附件的离岸公司进行海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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