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国际学生在卑诗省念专上学院,她所持的是学生签证及实习工作签证,规定学习及实习工作的时数必须各占一半。但由于学生成绩优异获学校豁免5门课,她在申请更新学生签证时,被移民官指其实习工作时数多过学习时数而拒绝。她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成功。
马来西亚来的黄家宝(Michelle Wong Ka Po,译音)在卑诗省一间私立学院念商科,课程包括980个小时的学习,以及980小时的实习,而她所持的是学生签证(study permit)及实习工作签证(co-op work permit),根据签证要求,学习时数及实习时数必须各占50%。不过,由于学生成绩优异,获学校豁免选修5门课,导致她的学习总时数只有802至826小时,但实习时数则维持在98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