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迎新不能太狂野 裸奔、便溺最高罚五千 不当行为大全 |
2014-09-04 09:15:56 明报 [0条评论,查看/发表评论] |
随处便溺、裸跑、在巴士站内吸烟、无故拉响火警钟等﹐一旦被警方发现﹐可能只须罚款。但一些更严重的行为﹐犯事者不但可能被罚款﹐亦可能被判监禁﹐甚至罚款及囚禁并施。 例如偷取路牌、在浴室内吸食大麻、在厕格内涂鸦等﹐一旦被逮﹐则可能要判监。 多伦多大学工程系学生迎新玩新生。 渥太华大学工程系蔡姓学生Jeromy Choi遵照“传统”浸入紫色液体中。(加新社) 以下是触犯法例的不当行为清单及相应罚款﹕ 在行人路(或邻居的后园)便溺──罚款100至5,000元﹔ 裸跑──罚款100至5,000元﹔ 在巴士站内吸烟──罚款305元﹔ 在百货超市关门后﹐躲在超市内──罚款65元﹔ 强迫宠物吸食大麻──最高罚款5,000元兼监禁﹔ 无故拉响火警钟──最高罚款5,000元兼监禁﹔ 将水泥混合物放入洗衣机内──罚款100至5,000元﹔ 驾驶时将头伸出天窗外──罚款240元﹔ 偷取街边的路牌──最高罚款5,000及监禁﹔ 在学生宿舍内的梳化燃点营火──最高罚款5,000兼监禁﹔ 在浴室内吸食大麻──最高罚款5,000元兼监禁﹔ 在厕格内涂鸦──最高罚款5,000元兼监禁﹔ 向大学(或大专)教授发出恶搞电话──罚款按时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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