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反垃圾电邮法7月生效; @% Z* h* }' g) _7 ] |
明报 2014-05-29 19:33:40 [0条评论,查看/发表评论] |
加拿大《反垃圾电子邮件法》(Anti-Spam Legislation)7月1日生效,加拿大广播及通讯管理委员会(CRTC)预先声明,它无法回应所有投诉。 ) S9 m' `. d; E3 P' U% z/ }' M & k P) q$ t: ^9 {1 m 商家每发出一个信息,必须明确标明自己的身分,给消费者机会,拒绝接受数码邮件。 公众利益倡权中心(Public Interest Advocacy Centre)行政总监劳福德(John Lawford)说:「我们对新立法感到满意,因为我们认为,经过这麽多年,政府抓到行销业不速之客的基本问题,电子邮件并不例外。」 ! V1 K ] b4 k) k ? 在7月1日前,互联网使用者仍会收到大量商业电邮。 ' `4 f' x" _) |& G5 y 商界虽有3年宽限期,徵求已签署电邮名单的消费者同意,许多公司赶着在6月底前办妥这事。 3 b+ e+ P$ ~9 f ?! Z9 \9 F; a 一些商家担心,它们建立电邮名单的手法,未必符合新规则。在新法之下,商家每次违规,最高刑罚是罚款1,000万元。个人触犯《反垃圾电子邮件法》,每次最高罚款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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