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离婚指南 |
加拿大华人加油站 2014-04-25 11:17:34 [0条评论,查看/发表评论] |
![]() 不拆一个婚。”你这里专教别人如何离婚,一定是一个十足的疯子!
思再三思,如果不离还能活下去,就坚决不要离。又有人会说,你这都是什么年代的想法,现在人 们都追求幸福,追求美好的爱情,既然已经没有感情了,为什么不能离婚,为什么还要生活在一 起? 真正的爱情其实是一味厉害无比的毒药。古往今来不知害苦害惨了多少人!这个话题说起来太大, 这里怎且按下不表。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孟子说,人活着就是吃饭和性交(有点曲解了圣人的话,呵呵……)。所以, 两个人既然结婚了,如果吃饭和性交没有发生问题,就不要离婚。或曰,没感情了,与其一起不如 离了好。其实且不说你有无感情,就算是你离婚了,你照样也找不到真正的爱情。我不否认两个人 会在某一个时间段会有如胶似漆,卿卿我我的深情,但是花无白日红,情无百日浓,这种深情绝对 不能持续长久。越深的感情持续的时间越短。不否认有的人离婚后过的比以前好,但离婚后过得比 以前差的占了多数。多少人在多年以后,还在为当年的轻率离婚而后悔不已! 两个人已经没有感情了,究竟是离婚好,还是不离婚好,这实在是一个不容易说清楚的问题。依在 下看来,不离婚要比离婚好。有例为证。先说一个不离婚的。美国的克林顿和希拉里的婚姻,在美 国没有人认为他们之间还有感情。谁都知道,小克多年来风流成性,处处留情,可是小希说什么了 吗?这个不被看好的婚姻一直以来却稳如磐石,其回报也是很明显的,两人都在美国政坛上风光无 限。试想,如果两人离婚了,两人的私生活肯定会被全世界的媒体报道得彻体通透,他们各自的政 治魅力毫无疑问会大打折扣。婚姻的维系对他们两人的生命价值实在是不能低估。再来看一个为了 追求真正的爱情而离婚的。英国的查尔斯王子和戴安娜,小戴已经香消玉殒,魂归天国,小查再婚 后再遇危机,不仅没能得到真正幸福的爱情,反而已经被人们认为不配继承王位。如果他们没有离 婚情况会如何?至少,小戴还会活着,小查不会被人们质疑做王储的资格。真正的爱情自古以来只 是一个美丽的童话,在现实世界里,实在应当大吼一声:让爱情见鬼去吧!人要活着,活着是为了 吃饭和性交。 我们从中国移民来到加拿大这个陌生的国家,为的是什么?可以说,大部分人都是要追求一种新生 活,而绝不是为了离婚。来到加拿大以后,面临重重困难,再加上两个人事业的不同步,两个人之 间很容易产生种种矛盾。有的人就想到要离婚。本人十分鄙视那些自己找到了一个好的工作就嫌弃 另一方而要离婚的人,不管是男是女。如果有一个好的收入的一方一定要离的话,被抛弃的一方一 定要粘住他(她),实在要离也行,但从此就干脆不去找工作。 在这个坛子里有的人唯恐天下不乱,只要有人来述说婚姻家庭的事,就不分青红皂白大力鼓动别人 离婚。这实在是令人悲哀的。本人对此无话可说。 闲话休提。以下就有关离婚的问题归纳如下。声明:本人非专业人士,所以以下也都不是专业意 见。本人只是有感于很多人无从下手,方才汇编一下。所有材料取自正规出版物。如果你咨询律师 的话,律师所能告诉你的,也不过如此,或许会多一些你不甚明了的法律专业词汇,而且律师是要 收费的。(有点自吹自擂,呵呵……) (1)到哪里办理离婚? 在加拿大,离婚一定要到省最高法院。这点与国内不一样。国内的婚姻登记处既办理结婚也办理离 婚,只有双方有争执才到法院。加拿大只有省最高法院才能受理离婚。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双方 不一定要上法庭,或者见法官。 只有居住满一年的移民才能向法庭提出离婚申请。 (2)离婚是否一定要找律师? 绝对不是。当然如果你很有钱,愿意找律师,谁又能说什么?如果双方没有争议,律师所起的作用 无非是传递文件。就好像我们在办理移民的过程中,移民顾问所起的作用是什么?无它,传递文件 而已。即使双方有争议,找律师也绝对不是必需的,完全可以自己出庭,有法官裁决。 顺便说一下,这里离婚前一般有一个先行分居的过程。分居最好有一个分居协议(seperation agreements),否则空口无凭,将来如何向法庭证明你分居了?分居不需要到法院。 如果双方都向法庭陈述,两人之间存在一个口头的分居协议,而且对这个口头的协议陈述一致,没 有任何异议,法庭也会采纳。 (3)法庭判决离婚的几种常见情况? 以下三种情况,法庭一般认为婚姻已经破裂,可判决离婚:A.分居一年以上;B.一方与别人通奸; C.一方被另一方虐待,不单指肉体上的虐待,精神上的虐待也算。 (4)离婚后,有收入的一方是否必须向没有收入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是。不仅有收入的一方要向没有收入的一方支付抚养费(spousal support),若是一方比另一方收 入高,收入高的一方也必须向收入低的一方支付抚养费。你所能得到的配偶抚养费的计算以你的收 入和开支为基础,其中你的开支包括:交通费,医疗费,牙医费,买衣服,干洗,美容美发,买 车,保险,度假,与亲朋好友的礼尚往来开支,娱乐,养猫养狗等等。 注意,虽然有一个配偶抚养费指导线,法庭大多也参考这个指导线,但这个指导线不是法律,法庭 完全可以不参考这个指导线。子女抚养费指导线是法律。 另外,结婚不到一年的,离婚后支付配偶抚养费可能只有一个短暂的时期。结婚超过一年的,支付 配偶抚养费是长期的,甚至是终生的。 (5)对方收入提高,或者因为物价上涨,可否要求增加配偶抚养费? 是。 (6)离婚后,能否分得对方婚前拥有的财产? 结婚超过一年的将能分得对方婚前拥有的财产。不超过一年的有点困难。 (7)法庭在判决离婚时,是否连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一并做出判决? 不一定。这点与国内不一样。法庭只要认为双方婚姻已破裂,就可做出离婚判决。至于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等,可以另案处理。 (8)如果对方拒不支付配偶抚养费或者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对方拒不支付配偶抚养费或者子女抚养费,可以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但这样的官司往往是耗 时耗力的。安省为此专门设立了一个机构--家庭事务办公室(Family Reponsibility Office,简称 FRO)。支取配偶抚养费或者子女抚养费可以通过FRO来进行,FRO也就只干这些事情。如果支付方拒 不支付配偶抚养费或者子女抚养费,FRO有足够的权力来强迫支付方付款,比如,吊销支付方的驾驶 执照,冻结其银行账户,冻结其RRSP账户,强令其雇主代为支付,如果对方雇主不代为支付,可以 将其雇主传唤到法庭。极端情况下,法官可能把支付方投入监狱。 通过FRO来支取配偶抚养费或者子女抚养费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双方可以协商通过FRO来支取,或 者其他渠道。FRO要收取双方一定的费用。 这里先行收集这八个问题,权当抛玉引砖(这贴子好像有点头重脚轻,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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