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加拿大公民长居海外不能享受医保 |
星岛日报 2014-01-28 10:49:14 [2条评论,查看/发表评论] |
一对夫妇被指在差不多10年里,大部分居住在海外,被卑诗医疗服务委员会(Medical Services Commission)裁定不合乎受保的资格,该对夫妇不服,提出上诉,不过卑诗上诉庭日前裁定该对夫妇败诉,并指出卑诗省当局有权这样做。
该对夫妇不服,诉诸法庭。原审法官判他们二人败诉,他们于是上诉至卑诗上诉庭。 上诉庭维持原判 他们辩称,在他们的儿子于12年前迁居埃及、杜拜和卡塔尔后,他们每年只会用半年时间,去探望儿子及孙子孙女,没有超过省府所规定的6个月时间。他们又称,没有证据证明他们不是居民,而且他们一直领取联邦政府所发放的老年保障金(Old Age Security),这足可证明他们是居民。还有,他们指出,作为公民,他们有权居住在其他地方,卑诗省医疗保健当局,不能强迫他们要居住在加拿大。其后,卑诗上诉庭维持原判,指卑诗省在此宗事件上做法合法。 该对夫妇未有就上述裁决置评,而多伦多移民律师卡拉斯(Sergio Karas)称,这也许是法庭首次就医保居留法则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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