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查海外资产来势汹汹 华人报税勿侥幸 |
星岛日报 2014-03-01 08:21:41 [0条评论,查看/发表评论] |
![]() ■加国人士在海外置业投资,亦应申报。资料图片 今年的报税季节,是加拿大联邦税务局去年开始实施连串打击海外逃税政策后的第一年,而且力度颇大,用加拿大税务局(CRA)密西沙加分局刑事调查处前处长陈荫庭的话说,「这次税务局是来势汹汹」。这使得今年海外资产报税问题备受华人移民关注。
对于新实行的悬赏举报问题,陈荫庭指从华人的文化背景来看不易发生,一般华裔成年人会不屑于秘密举报;但有一种趋势值得注意,是一些青少年会因为嫉妒同学开名车、住豪宅等而举报其家长。 加拿大税务局严查海外资产行动引起华人社区关注,有人甚至认为此举是针对中港台「太空人」。陈荫庭澄清这一误解,据他介绍,加拿大税务局从1998年开始关注海外资产申报问题,本次行动主要是由于「避税天堂」的问题日益突出。有富人将资产转移至海外的「避税天堂」,甚至公然叫嚣不会向加拿大政府纳税,严重影响加拿大税制的根本。 另外也是受到美国税务局的影响,奥巴马政府非常重视海外资产逃税问题,而且治理也颇有成效,甚至于瑞士银行都不得不予以配合。而且,美国国税局的简称IRS这几个字,常常让许多人一听就闻风丧胆,因IRS的人员是配备枪支的,且历史上就有破获重大案件的辉煌战绩。加拿大税局常常遵循美国的行动,现在严查海外资产,并非是只针对中港台移民。 中港台合作打击 但华人移民中的海外资产持有者,也不应抱有侥幸心态,认为不申报加拿大税局也无从查证。一方面,新的海外资产申报表给税务局查证,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另一方面,加拿大与中港台政府都有税务合作。除了与台湾的税务协定还在商讨中,加拿大与中国的《中加关于所得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早在1986年已经签定;加拿大与香港特区政府要也于2012年11月11日签署税务协定,根据该协定,缔约双方可相互交换资料。 陈荫庭提醒华人移民在移民第二年后,就要开始申报海外资产,由于新表格内容复杂,最好咨询专业会计师,以免漏报,导致最高可达5万元罚款。至于故意瞒报者可能被刑事调查,如罪名成立,最高刑罚会被判坐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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