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接受新名单,而律师拒绝交回余款,那如何善后? 在6月25日安河XX同乡会理事会开会前,有股东兼会员建议由最大股东的同乡会(股东捐献的)出头作调停人,推动不意见的双方合作,尽快领回卖楼余款回到公司原户口。在6月25日安河XX同乡会理事会中,2009年(届)董事局的董事长K.Y.J. 作了誏步并提出了条件: 1,要求将存在 Ian D. C. McPhail律师楼的款项转移入置业公司的皇家银行旧户口; 2,由2009年(届)董事局召开股东大会,按过去旧例用选票来决定来届的工作人员。如同意上述两个条件 ,请在收此担保信5个工作日内回复一封有下列:D.C.L.、B.W.、D.N.、M.I.四人签名的同意信。置业有限公司2009年(届)董事局将委派:K.Y.J.、S.L.与G.L.前往银行协助更换人名手续。 担保信给了D.C.L.,却由M.I. 文不对题回话: 将于10月份召开股东大会云。他们又一次不把09年(届)董事局放在眼内,事实证明他们在耍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