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
中国驻蒙特利尔总领馆教育组为在魁北克省和新不伦瑞克省的中国回国留学生办理《留学回国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证明留学身份、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申请国内各类基金的重要材料,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留学回国人员待遇,如购买免税物品、办理工作调动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妥善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驻蒙特利尔总领馆教育组存查。 一、 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应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 在我馆区(魁北克省和新布伦瑞克省)正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并在加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3、 中外院校联合培养、校际交流或中外合作办学等方式出国并在外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4、 获颁第三国学位(学历)并在外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论是中外合作办学方式还是其它方式出国留学人员。 二、 申办程序 1、请在教育组网站注册、提交申请。 (注意:注册填写“留学基本信息”中“毕业证书名称/证明信名称(外文) ”时,对攻读学位人员,如果已拿到毕业证书,请填写证书中的学位名称,如“ Bachelor of Civil Engineering”、"Master of Medicine"等;如果还未拿到毕业证书,但学校已为你出具了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的证明信,也请你在“留学基本信息”的“毕业证书名称/证明信名称(外文) ”中填写拟获得的学位名称,而不要填写证明信的名称;对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及其他留学人员填写“Invitation Letter”。) 2、 请提供下列材料: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点击下载).docx (2) 护照主页(照片页)、签证页和出入境记录页(如护照延期亦请提供延期页)的复印件; (3) 毕业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因毕业典礼未举行等原因而未取得毕业及学位证书,请出具 校方出具的已完成规定课程即将毕业并将取得学位证书的正式信函的原件)、学校密封成 绩单原件、《学生证》复印件(如丢失,请说明情况和提供学生证号)。 访问学者、进修、博士后人员等请提供加方导师(合作者)的正式邀请信(证明信)原件; (4) 回国行程票据(复印件); (5) 回邮信封。请贴好邮票并写好回邮地址。因受邮寄收费条件限制等原因,建议用Canada Post系统的Xpresspost快件为好;回邮地址应保证《证明》寄达时有效。 我组一般只接受邮寄申请,请将上述材料邮寄到我组。信封右上角请注明“办理证明”字样。邮寄地址: Office of Education, Science & Technology and Culture 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Montreal 2100 St. Catherine West, 8th Floor, Montreal, Quebec, H3H 2T3 我组在收到齐备的材料后将在20个工作日以内将开具的证明寄回。 注意事项 1)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或letter size纸复印、打印,并按顺序整理好。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无论申请是否通过,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回,请自留必要的复印件。 2)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工作前申请开具《证明》,因特殊情况未在回国前申请开具证明的,可申请补办,申请材料与要求同上。 3)遇特殊情况需直接到总领馆办理者,请务必通过邮件edutwo@edumontreal.org预约,说明原因,待确认后再来总领馆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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